我出于老警察的习惯,想看看书桌的抽屉。可是书桌上了锁,于是我就算了,实在没什么理由要硬撬开。
我进门时打开了灯,现在就让灯亮着。透过雾光玻璃,外头的人顶多只能看到一个侧影,就算他们看得到我,我也不太需要担心,因为这栋大楼大概没人常见到巴里什,而且能记得住他的长相。
我的猜测是,通常“顾问”就是“失业”的委婉语。利兰·巴里什失业了,找工作时租下了这个小办公室,现在他要么就是找到了工作,否则就是放弃了。
说不定他在沙特阿拉伯或新加坡找到了工作,于是就走了,也懒得多此一举回来清理自己的办公室。说不定他几个月前就没再付房租,房东也没急着来把这个房间收回。
不管实际状况是什么,关在他办公室几小时没什么风险。我想到TJ,决定打电话呼叫他,想着TJ打电话来这里绝对安全,而巴里什的电话铃响也绝对没事。我拿起话筒,却没听到拨号音,更证明了我对巴里什先生的猜测。我拿起最近一期的杂志,是十周前的《纽约客》,然后坐在那张舒服的椅子上。头几分钟,我还想猜猜利兰·巴里什的下落,可是没多久,我就被一篇谈长途卡车司机的文章吸引,把他给忘得一干二净。
大约过了一个小时,我注意到电灯开关旁边的墙上有个钩子,挂着一把钥匙。我猜那是男厕的,结果没错。我上了厕所,顺便看看惠特菲尔德的办公室里面有什么动静,里头还是有人。
一个小时之后,我又去看了一遍,再过一个小时后又看了一遍。然后我打了个盹,睁开眼睛时,已经十一点四十分。律师事务所的灯火尽熄。我走过去,再度掏出万能钥匙,然后等我钥匙放回口袋时,灯还是没亮。
那个锁比巴里什的门要好,我想着可能得打破玻璃闯进去了。我已经准备好要这么做——我认为附近不会有人听到,就算听到也不会注意——不过首先,我用随身的小刀凿进门缝,把门锁上的滑轮往后抵,门开了。我开了灯,心想对街上的路人来说,黑黑的办公室里头有人影移动,要比亮着灯的办公室要来得可疑。
然后我找到惠特菲尔德的办公室,开始忙了起来。
我离开那儿时,是凌晨一点半左右。我让一切保持原状,把所有可能留下指纹的地方擦了一遍,倒不是我以为会有人来采指纹,出于习惯的成分更大一些。我在门上凿过的地方抹了点灰尘,免得上头的痕迹看起来太新,然后我关上门,听到门锁在我背后咔搭一声关上。
我累得无法思考,而且想到如果要躲过楼下的警卫,就得再去巴里什办公室的安乐椅上睡到天亮。于是我决定大摇大摆地走出去,下楼却发现大厅是空的,门口有个我原来没注意到的牌子,上头写着本大楼从晚上十点到六点上锁。
这不表示我出不去,而是出得去但进不来。对我来说没问题,我走出大楼,走了三个街口才叫到一辆路过的出租车。前后座分隔的玻璃上头有禁烟的标志。不过前座的巴基斯坦司机却叼着小意大利雪茄吞云吐雾。很多年前,我曾和一个聪明的老警察搭档办案,他名叫文斯·马哈菲,他也是成天抽这玩意儿。我想巴基斯坦计程车司机抽这种小雪茄,比爱尔兰裔警察更适合,不过我并没有搭上怀旧的翅膀。我只是摇下车窗,设法呼吸外头的空气。
我到家时,埃莱娜已经睡了。我在她身旁躺下时,她被惊醒。我吻了她一下,叫她睡吧。
“TJ又打来了,”她说,“你没呼叫他。”
“我知道。他有什么事?”
“他没说。”
“我明天早上会呼叫他。睡吧,宝贝儿。”
“你还好吧?”
“很好。”
“有什么发现吗?”
“我不知道。睡吧。”
“‘睡吧,睡吧。’你就只会说这个吗?”
我努力想着该怎么回答,可是还没想出什么,她就又睡着了。我闭上眼睛,也睡了。
第12章
我起床时,埃莱娜已经走了。厨房的餐桌上有张纸条,说她去参加东二十五街泰柏画廊的一个拍卖会,又提醒我呼叫TJ。我先冲了个澡,然后烤了个英式松饼。保温壶里还有咖啡,我喝了一杯,又倒了第二杯,然后拿起电话拨TJ的呼叫器号码。讯号声响之后,我按了自己的电话号码,然后挂掉。
十五分钟后,电话响起,我抓起话筒。“谁找TJ?”他说,然后没等我回答就又说,“我知道你是谁,大哥,我还记得你的电话。你相信我找个电话要花那么久时间吗?不是坏掉就是有人在打,好像说话越多就可以赚钱越多似的,死霸着不放。你看我该去弄个移动电话吗?”
“我不想要。”
“你连呼叫器都不想要,”他说,“也不想要电脑。你只希望时光倒转,回到十九世纪。”
“说不定是十八世纪,”我说,“回到工业革命夺走生活中的欢乐之前。”
“总有一天你可以告诉我,骑马乘马车的时代有多么美好。我为什么不想要移动电话,因为太贵了。你打给别人要钱,别人打给你也要钱。最重要的,你就没隐私了。有人会戴随身听,其实可能是在窃听你讲电话。怎么会这样呢?”
52书库推荐浏览: [美]劳伦斯·布洛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