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你狠。我记得巴比·贝尔专辑发行的时间,是因为那时我刚刚进大学,这首歌让我下定决心要当作家。”
“真的?”
“先前约略想过,但这首歌坚定了我的信念。我忽然明白过来我想要讲故事。我可不可以问你一件事情?……有什么好笑?”
“你可不可以问我一件事情?不,我绝对不会把心里的话告诉你。问吧。”
“你不是说过,最初,你以为是我杀了玛丽琳·费雪?”
“没错,我是这么说过。”
“为什么你的看法改变了?因为读了我的书?”
“也就是我认识你的原因。”
“你觉得写书的作家不会是凶手吗?”
她想了想。“不,”她说,“不完全是。”
“喔?”
“看完你的书,我有个体会,”她说,“每个人都可能是谋杀犯。在你的作品里,有关杀戮的描写并不多,但你却隐隐约约地传达出一个概念,人潜藏的爆发力实在很难料得准。”
“这我相信。我只是不知道我传达过这种概念。”
“这是我的感受。不是有一篇小说,叫做《一个造访的好地方》,名字好像不大对,是吧?一对年轻的夫妻,在一家汽车旅馆过夜——”
“《一个落脚的好地方》,天啊,你真了不起。”
“怎么啦?因为我记得这篇小说吗?”
“这就是我正在写的小说啊。”他说,随后跟她解释创意的来龙去脉。她说,她实在等不及了,现在就想读这篇小说;他说,已经写得差不多了,现在到了亟须突破的临界点,在他心中,文意清清楚楚,只待落笔。他又问了一遍:她怎么确定他是无辜的?
“你说你没有杀人。”她的答案很简单。
“监狱里面全都是指着天发誓,说他们一辈子没做过半件坏事的杀人犯。”
“我不相信他们,我相信你。”
他看着她,觉得她是一生中最该珍爱的宝贝,赞佩她的勇气,甘冒被他歧视的风险,把自己的阴暗面摊在阳光下,让他检视。他有勇气做同样的事情吗?
“过来一下。”他说,领她到书柜前。“我不知道你有没有注意到这个?”
“兔子。有啊,我前两天看到过。这是美国西南印地安人的作品。祖尼族,是吧?不过现在有别的印地安人也在刻这些东西。我可以拿起来看看吗?”他点了点头,她说,“我觉得这只兔子不错,石材很有质感,雕工细腻,有些神偶粗制滥造,纯粹骗观光客的钱。不只罗马帝国会堕落,艺术家也会日趋庸俗。你只有这个神偶?”
“如果不算那个把阴毛全修光、奶头穿孔的热情女神的话。”
“那一尊也很精致,希望你好好供奉她。谷粉呢?”
“石磨的。”
“在哪买的?”
“连锁超市?”
“白痴。这只兔子从哪里弄来的?印地安人居住区,还是在纽约的古董店?”
“都不是,我是从玛丽琳·费雪的公寓里拿来的。”
他在说这段话的时候,一句台词划过她的脑际。一个警句,一段大家听到不想听的老台词,倏地窜了进来。
等我说完,我可要杀你了。
听着听着,她觉得他的手指,已经扼住她的喉咙。
她的心跳加快,可能是恐惧,但更可能是兴奋。也许这两种感受是同一码事,道理跟云霄飞车或是恐怖电影一样。
他讲完之后,她说,“但你不记得杀了她?”
“不记得,不过,我可以把场景想得活灵活现,也许那也是记忆的一种。”
“你的想象从来没变过吗?”
他摇摇头,“有好几个版本。”
“那么,听起来只是纯然想象而已,不像是因为意识把守着前门就只好从后门溜出来的记忆。约翰,我觉得兔子证明不了什么。你知道你去过她的公寓,你知道你跟她在一起过。这些都是你已经知道的事情。”
“我不确定在我的记忆里,有没有别的漏洞。离开她的公寓之后,我是怎么回来的,脑筋一片空白。如果我把她家里的小玩意儿拿回来,却一点印象都没有,说不定一辆大卡车,都会栽进我的记忆黑洞。”
或是让你的手穿过去,她想,扼住一个女人的脖子。
“为什么在那起意外之后的早上,发现这只兔子?”
“如果我穿袜子的话,应该就会发现。我会有什么反应?大概拿起这只兔子,看半天,不知道它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警察第一次来的时候呢?”
“他们不是来找兔子的。喔,你说这只兔子跟他们有关?我不知道。就算是,当时,我也反应不过来,哪里会想到是他们栽我的赃?我一定随便找个理由跟自己说,这是几年前朋友送我的,只是现在想不起来罢了。”
“他们第二次回来——”
“搜查证上就有这只兔子了。你说我该怎么办?干脆主动拿出来,让他们带回去交差,还是,祷告他们没有看见?当然,前提是他们要找得到才行。问题就是他们没找到,直到他们走了,我才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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