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心里不舒服吗?”
“不,我还有点欣赏呢。我明天有事情要忙,不过,就算是我没事干,想到你,我也不会难过。星期五是你想把他变成女孩的那个吧。”
“就是那个。但我真正要开导他想明白的是:他其实比自己想得更邪恶、更古怪。”
“我也是,很明显的,因为我好想听你描述。我要一份详细的报告。”
“我一边整治他,一边想要怎么跟你说好了。”
“我也会想象你们怎么做,在脑中为你写剧本。你的出租车来了,星期六见,好吗?”
她点点头,亲他。
他说,“真高兴我们找到彼此。”
“喔,宝贝,”她说,“这不是命中注定的吗?”
第29章
这个让人眼睛一亮的东西,吉米·加尔文心里明白,可能是个错误。如果再等一会儿,或者有一顿丰富的早餐在你的胃里:蛋、火腿片、一两节香肠,现在差不多又到了午餐时间,当然不会有任何人责怪你喝上一两杯烈酒的。当然,如果你能撑到午后,那就更棒了。问题是:在早餐前,你就干了好几杯,喝着喝着,连早餐都省了,这情况就不怎么理想了。可是谁挡得住呢?上好的约翰·詹姆森陈酿威士忌,在你的胃里,在你的呼吸间,闻到的人很轻易地就可以分辨出这绝不是教堂祭台上的烂酒。
但是,换个角度说,除了威士忌,还有什么能让你在经历一个可怕的夜晚之后,第二天,还能有生活的动力呢?他有个朋友,靠的是安定①,说这种药可以清清爽爽让你精神一振,不会每天都像只病猫,而且呼吸的时候,没有味道。谁知道这个家伙竟然服用烦宁上瘾,为了戒掉这个坏毛病,几乎送掉条命。这个可怜人被送进贝丝·伊斯拉尔医院,医生跟他说,戒烦宁比戒海洛因还难。不必了,多谢,我还是靠威士忌好。尽管它迟早会要我的命,但是,至少它落喉顺畅,韵味无穷。
①全世界使用最广的镇静剂。
昨天晚上很惨。虽然一开头的时候,感觉起来还不坏。几家酒吧、几个老朋友、几个新朋友、几个笑话,一种对老朋友、新朋友、全人类永恒不渝的爱,感到这世界并非老朽腐坏。
伟大的思想、伟大的情感,他知道只有两种方法可以获得:一是让自己的脑袋变糨糊,一是喝上两杯老酒。
他选择后者,不过却有前者的效果,只觉得糨糊差点从脑子里流出来。所以,他赶紧拿过瓶子,在容量大约六盎司、半透明的小杯子里,倒了大半杯酒。他端起杯子打量,好像在看——看什么?新结识的知心好友,还是纠缠一辈子的夙敌?
他喝下这杯酒。就这一杯,足以挫挫沮丧的锐气,足以减轻哪怕自己都感觉不到的些微负担。
他在B大道的一家乌克兰餐馆吃早餐。他不在乎胆固醇,这家餐厅跟他一样不在乎。他点了意大利香肠、蛋、炸薯饼,连喝了三杯超烂咖啡。但是,老天爷啊,当他走出餐厅的时候,他觉得好多了。
现在,他得伤脑筋想想,今天要干什么了。
他下班了。莫瑞·温特斯很照顾他的生意,先是让他替那个作家,克雷顿,打听线索,接下来要他去摸摸一宗抢劫案里的两名证人,究竟是什么底细。这宗抢劫案最后撤销起诉,最关键的证据就是他提供的线索,所以,他现在的自我感觉非常良好,想来,莫瑞对他也很满意。
但是,他并没有帮克雷顿发掘出什么足以翻案的线索。
他觉得他的能力是有限的,因为不需要什么特异功能,谁都知道这个作家有罪。一个女人走进酒吧,跟一个男人出去,一觉醒来,她死了,这种案子有什么好查的?用得着拿茶叶占卜、看水晶球才能知道凶手是谁吗?你挑错人,他杀了你,落跑,不就这么回事?
动机被他从头到脚地推敲了好几遍,自认颇有根据,但他毕竟是个好警察,不管任务有多困难,都要全力以赴。以前,他竭尽心力,上穷碧落下黄泉,要把歹徒送进监牢;如今,他竭尽心力,上穷碧落下黄泉,却是要把歹徒从监狱里放出来。今非昔比,着实不习惯。这工作既劳心,也劳力,要动脑,也得动脚。脚力虽不如前,但也还动得了。
他已经尽力了,帮克雷顿找到一两个证人,说词不足以让检方哑口无言,但至少可以让他们晕头转向。然后,那个他妈的血手木匠冒了出来,开启了全新的可能性。只要把他跟费雪扯在一起,克雷顿就可以全身而退了。
有几个方向倒是值得深入地追一下。有人在十三街和第八街见过哈宾杰买汽油,所以,他非常可能跟在布鲁克林对付那个老妇人一样,盯上费雪,找个机会混进她家。
所以,他日夜在费雪家门口等着,趁她出门不防备之际,混了进去。谁知道她回来的时候,还带个男人,克雷顿个头不小,所以,血手木匠只好耐心地躲在衣柜里,等这两个人在床上翻云覆雨。完事之后,克雷顿回家,血手木匠“砰”一声跳出来,正是费雪意犹未尽的时候,为了不让第三个人再享受这温馨的时刻,他索性把费雪勒死,闪人。
要不,这样的场景也不赖:她走进鱼壶,血手木匠一眼就看见她了,尾随在费雪与克雷顿的身后。他想办法混进褐石大楼一其实不难,只要时机拿捏得准,克雷顿前脚走,他后脚进去就行了。敲敲她的门,说他忘了东西,回来拿。是吗?你忘了什么,我帮你拿。不,你找不到的,让我进来。她把门打开,他说,我忘了杀你,臭婊子,随即痛下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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