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记得他的声音吗?”
艾迪的两个手肘拄着柜台,身子往前倾。他的脸有些扭曲,搔了搔头,加尔文觉得他真他妈的像猴子,看着自己的拇指发愣。
“我不知道。”他说,“我不确定我听过他的声音。你看到那边土波的图案吗?他好像是指着那个图案,我问他说,土波吗?他点点头。要不,就是杯垫,他指了指杯垫。但我确定他点的是土波没错,我对酒,非常有把握。你知道吗?其实我可以对天发誓,你上次来的时候,喝的是布什密尔威士忌。”
天啊,他想,是不是他每一次的疏忽,都会回头来反噬他,无一例外呢?很明显的,他就是这么背。他说,“你知道吗?我仔细想了想,你是对的。我从来不点布什密尔,但是,那天情况特别……”看来还是躲不掉,他只好再把个中原委说一遍,那个白痴听得入神,开心地频频点头。喝得习惯的酒,说换就换,对他来说,是一件骇人的事情。
扯得够了,现在可以言归正传了,他又拿出照片。“艾迪,”他说,“是不是这个人?”
“这是同一个人吗?我的天啊,你是说血手木匠来过我们这里,点一杯啤酒,看着在他面前的土波冒气泡?”
“像不像?”
“天啊,是吗?坦白说,我没仔细看他,只能说,有可能。”
绝对有可能,他想。
“他什么时候来的?”
“这是个好问题,我得想想,有一两个月了吧,我只能想到这么多。”
他不是律师,也不在法庭,不过,他提供的线索,难道不能成为一个够格的证人?
“艾迪,是不是在玛丽琳·费雪被杀的前后?”
猴子脸又出现了,看来是在深思。“你知道吗?还真是在那个时候。”
“喔?”
“也许是一两天,或是三天以后。你想知道我为什么记得吗?那时我还在想,可能会有人问起我那件谋杀案让我有这种感觉。”
“他是下午进来的?”
“差不多就是这个时候。安安静静的,跟现在一样。”
“当时还有谁在场?你记不记得?”
“麦克斯,诗人麦克斯每天都在这里。嘿,麦克斯!”
一个酒客抬起头来,转身。长长的脸,稀稀疏疏的胡子,修长的指头握住一个酒杯,里面装的是酒吧供应的零售红酒。我真的受够了,加尔文想,拜托谁对准我的脑门子,赏我一枪吧。
“麦克斯,”雷根说,“你记得那个家伙吧,两个月前,点了一杯土波,却一滴也没碰的怪老头?”
麦克斯想了好久。“我只喝红酒。”他说,转身。
这句话的意思是要请他喝杯酒,才会唤起他的记忆吗?加尔文很不耐烦地问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雷根耸耸肩,他是麦克斯啊,一直都是这样,过目即忘。
还有谁在?加尔文问他,这个问题不像拔牙齿,而像用你的手指去拔他的牙齿。“健力士生啤酒。”他说,“啪”地打了个响指,面带微笑,像是创造了什么奇迹。“两个人。一个星期总会来个一两次,有的时候结伴,有的时候个别来。演员。”
“演员?”
“要不就是作家。我上次听到他们在谈剧本,但我没弄懂他们是在背剧本,还是写剧本,买健力士生啤酒的钱,是搬家赚来的。”
他不知道他们在哪一家搬家公司上班,也不知道他们的名字、地址,只知道一个人略高一些。
“也许有别的线索可以帮我找到他们。”加尔文说。雷根的眼睛开始变得空洞,随后好像想到了什么,又开始微笑。
“他们帮一个女孩从男朋友家搬出来,一个人说那个女孩爱上了他,也许他应该去追她。我不知道那个女孩是谁,只听说她没给他们小费,或是给了一点点。”
加尔文不肯放弃,千方百计地换着方法问,但是,他真的只知道这么多。他把艾迪的话,或者说,把那个唠唠叨叨不知是不是在说英文的家伙的话用英语给写下来,要艾迪看一遍,顺便签名。
这个酒保没半点迟疑,拿过来就签。“你知道吗?”他说,“我有个感觉。那时,那个女的刚被杀,所以,我在收杯子、瓶子的时候,老觉得这些东西可能会是线索。”
“玛丽琳命案的线索?”
“不一定是这起事件啦,而是一种感觉,你知道的,像电影或是电视上常常演的那样。案情陷入僵局,大家百思不得其解,然后,镜头一转,一个若有所思的酒保,拿个杯子或瓶子端详,看看上面有没有指纹。所以,我灵机一动,想说应该把杯子留下来当证据,以防万一。”
天啊,真有这么好的事情吗?“你有吗?”
“我有什么?”
我的天啊,“杯子,你留下来了吗?”
缓缓一笑。“坦白说,我还真留下来了。”他指着背后一整排的玻璃杯。“就在这一排。”他说,笑得跟黑猩猩一样。“别问我是哪一个,我已经分辨不出来了。”
接下来的这一天跟第二天的大半天,他都在找那两个搬家工人。在格林威治村与切尔西一带,有十几家的搬家公司,一个人、一辆卡车的个体户更是不计其数。如果真是这种个体户,他就倒霉了。但是,从雷根的话中听起来,他们不参加试镜的时候,才去搬家赚钱。也就是说,他们为公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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