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的印象,就有些零零碎碎的了。邂逅她之前跟之后,喝过酒,使得他的记忆力无法连贯。他只记得在她到厨房的路上,突然停了一下,转过头来看他一眼的表情。他那时正在翻杂志,其实说宣传册比较贴切,是一本她事务所待售的公寓资料集。他正看得起劲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抬起头来,就发现她正在看他。她的脸上有种迷离的表情,在他的记忆里,烙下鲜明的印记;只是他还没解读出来,她就转过身去了。然后,她拿出一个酒瓶跟两个杯子,那种表情就不见了。
他把啤酒瓶举到嘴边,这才想起啤酒已经被他喝光了。屋里应该还有酒,除非警察在搜查他的房间的时候,顺手抄走了。他们有搜查证,在他被带到拘留处理中心之后,他们更有足够的时间细细搜查他的东西。自然了,房间被他们弄得乱七八糟。他并不是那种会自动自发清理房间的人,凯玲说他是柯乐尔兄弟的后人,不管什么东西,只知道堆积,从来不扔。但是,他的乱,乱中有序,警察走了以后,可花了他好一会儿的工夫,才恢复表面上的秩序(或者说是一种混乱却便于他打理的状态),让他的公寓,有几分过去的神采。
他检查了一下,屋里的酒的确是原封未动,他才拿起来,却给自己点了一根烟。独饮,在这时候,并不是什么好主意。
那么,现在该干什么?到鱼壶酒吧去遛遛?
照理说现在他是自由的,可以随意外出,自由活动。但他真正又有多少自由呢?又可到什么地方去,做什么事呢?
昨天,他强迫自己出去散步,买一包骆驼,喝杯星巴克咖啡。星巴克在促销,向他们买一磅咖啡豆,就可以得到一杯免费咖啡。他坐在窗边,打量来来往往的行人。他总觉得街上的人都在回看他,把他那点底细看得一清二楚;尽管他旁边的桌子并没有坐人,柜台的服务人员都在忙自己的事情,根本没有人理他。
他喝完咖啡,赶紧离开,可是始终无法甩脱大家都在看他、都认得出他的那种感觉。过了一阵子,尽管他饿得要命,他还是没有勇气踏出房门一步。最后只好叫中式快餐外卖,那个“松竹梅”的外送小弟,忙着收钱,顺便把菜单塞进每一户人家。很明显的,这个小弟根本不知道刚刚从他手上接过橙汁牛肉的男人,正是谋杀案的嫌疑犯。
今天的天气棒极了,是纽约最好的时光之一,但是,出去走走,对他来说,一点吸引力都没有。不,不对,应该说很有吸引力。只是一想到街上行人异样的眼光(可能是他的想象,也可能是真的),再强的吸引力,也会烟消云散。
也许他还是待在家里比较好。至少今天,还有接下来几天,最好也不要出去。在纽约有个好处——拒迁保护①,你可以一辈子躲在房间里,只要电话还通,电铃会响,就不会有什么问题。想要什么,足不出户,都可以搞定——吃的、喝的,都可以外送,就连那些很贵、很豪华的餐厅都一样。
①这是一种防范房东驱赶房客的保护措施。
他有很多书可以读。整整占了一面墙壁的书架上,满满的都是书,不愁没东西可看。里面包括了二三十本的俄国经典小说: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屠格涅夫全集,一本不缺。买书的时候,满腔热忱,买回来,往书架上一放,就没有再碰过了。此外,还有一些书是他真的很想看的。(话又说回来,谁说现在不是看《罪与罪》的好时机?)
每个星期,邮差都会送来最新一期的《纽约》杂志与《纽约客》。当然,他必须离开房间,到楼下去拿邮件,邮差可不会把它们送到房门口。不过,他可以等到凌晨四点,再蹑手蹑脚地到楼下去拿,保证没有半个邻居会瞥见他的踪影。
最疯狂的是:他可以想象,自此他会坠入这种古怪的生存状况。他并不相信自己会真的这样,可是他的想象力却能把所有的细节,那种故意让自己变成广场恐惧症患者的生活描绘得清清楚楚。遗世独居,一点点的声音,都会让他狐疑地竖起耳朵,头发不剪,胡须不刮,衣服不换,直到它四分五裂为止。(真有这个必要吗?Gap与Land‘s End①都有出目录,只要拨八〇〇免费电话就行了,而且几乎所有东西都可用网络解决。干洗店会派人来取脏衣服,洗干净了再送回来。只要价钱合适,想来一定有理发师愿意到府服务。)
①一家接受订做的牛仔裤店。
他摇摇头,设法把自己帮自己规划的荒谬生活拋到脑后。他觉得安静对他没有好处,决定找张唱片来放。不,不要。他最不想做的事情,就是强迫自己去决定要选什么。他打开收音机,转到爵士频道,随电台去放一些他听也没听过的爵士乐。他凝神听一个小喇叭的演奏家,想搞清楚他到底是不是克利福德·布朗。
他的心思游移,在主持人暂停播放,向听众解释演奏家是谁的时候,他不晓得在想什么。等他惊觉过来,主持人已经说完了,如果真想知道,看来得打电话到电台去问了。他大可拿起电话,主持人哪里会知道她正跟一个谋杀嫌疑犯说话?除非她的电话有来电显示,即便如此——
喔,拜托,他真的在乎是哪个人在吹他妈的小喇叭吗?他被困在牢里,他终于了解。他在家里,也在牢里,而且没有人能把他保释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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