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_美]劳伦斯·布洛克【完结】(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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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种全然美好的刺激体验,越爬越高,却没有一丝一毫失足跌落的恐惧。每赌完一次,就有一副全新的骰子放在他的面前,等他出手,不逼他加倍下注,也不让他只在一旁看热闹,但,他永远是赢家。问题只是他到底会赢多少。

  每赌一次,他的贪欲就会更上层楼,人性,真有意思。几个星期以前,在一切发生前,在他知道玛丽琳·费雪这个名字之前,他只想两件事情——把书写完,找到愿意出版的人。他当然希望能得到五位数的预付版税,衣食住行,哪样不要钱?他要的不多,用不着太多就足够满足他了。

  竞标开始了,数字越爬越高,他变得贪心起来。两百万。会有人付他两百万吗?真有这种可能就很棒了,堪称奇迹——两百五十万呢?三百万呢?

  结果出炉了,皇冠击败圣马丁,价格比他原先的估计好太多了。席卷而来的喜悦,无法抹杀一个细微的声音。一个失望的声音,希望竞标永不结束,希望有人能出更多。

  不变的真理,他想。你得到的越多,想要的也越多。

  这还是他第一次弄明白:为什么有的亿万富翁,家财万贯,但还是拼命赚钱;为什么有的公司高级主管,光遣散费就好几千万美金了,还要用这笔钱开新公司。他们得到越多,想要的也越多——不是想赚更多的钱,而是他们忘不了那种“得到”的快感。

  他脱掉夹克,挂回衣橱,打开电脑,本来想收信,没多久,就改变心意,又把它关掉了。

  他应该会留下这间公寓。他其实不知道三百万到底能干什么,也不知道扣掉罗姿的佣金、税(联邦税、州税跟地方税)之后,还会有多少。想来,净所得应该在一百到两百万之间。这笔钱可能分几年逐渐支付,在他交出两本书的草稿之后,可以拿到最大的一笔,剩下的,就要等出版了。不管出版商怎么付、各级政府怎么扣,这笔钱都不算少了;不过,这可不是说,他有本事在中央公园南边,买一间豪宅。

  就算他真的买了豪宅,他还是会留下这间公寓。他喜欢这里,很适合他,虽然只有一间,对他来说,却已经够宽敞的了,不愁没地方放东西。

  也许他应该常常出去旅行,多看看这个世界,至少到不难去的地方走走。在沙格港租间房子避暑,或是到加勒比海过冬。

  出门就搭计程车,他想。上好餐厅吃饭。买整架子的酒,想到这里……

  他在玻璃杯里放了两块冰块,倒点威士忌盖过去。他们在丝蒂莉喝了一整瓶的香槟,餐后,她又点了杏仁甜酒,他则是来了一杯雅邑白兰地,觉得不错,就又来了一杯。然后,他送罗姿出门,给她招了一部计程车。有个之前来道过贺的作家赶出来,硬拉他再进去干一杯,很快,他说。说归说,实际上可一点都不快,还喝了三四杯。这一桌的酒客,大概是全纽约最聪明的一群人了,没有人提及早上的竞标,或是任何一笔买卖。他们谈洋基、大都会,议论市长、州长,脱口秀主持人跟CNN主播先生闹出的绯闻,还有天主教的笑话、联邦调查局的笑话、每口新闻的笑话,天南地北,什么都笑。

  没有人大惊小怪地偷觑他,谢天谢地,也没人对他视若无睹。他们听他非说不可的场面话,听到有趣的地方,还会刻意大笑。这里的人待他很好,好像他就是这个团体的一分子,仿佛这就是最自然的待客之道。没错,他还真这么觉得。

  真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夜晚。

  他其实并不想出门。罗姿提议——不,语气可以再强烈点,坚持要一来顿庆功宴的时候,他并不意外;要怎么拒绝呢?罗姿帮他做了这么多。吃这顿饭至多是让这起事件有点反高潮的味道,害他有些不舒服。他发现自己就连下楼到街角买个烟都有些畏缩,他准备好了这样大刺刺地走出去吗?真的能在众目睽睽中进出丝蒂莉?

  紧接着“你得到的越多,想要的也越多”之后,他又发现了今天的第二个收获,另一个永恒的真理。

  他体会到另外一层的美丽新境界:成功,无可取代。

  就跟这个星球的其他住民一样,这句话他不知道听过几百万遍了,原本他只把它当做是疲劳轰炸中的一枚炸弹,充耳不闻。成功就是成功,无可取代。废话,这有什么好说的?

  这句话意在言外。成功本身、成功这个事实,会带来一连串的成功。第一次成功的原因——努力、运气,不管什么——跟后续的成功,其实没有什么关系。如果你成功了,世界会匍匐在你的脚下,你的回报就是……就是什么?当然就是功成名就的贏家,还会是什么?笨蛋。

  罗杰,传奇的罗杰·德拉克洛伊克斯,竟然卑躬屈膝地到他桌旁,等着跟他握手道贺。他也不敢说他真的读德拉克洛伊克斯的书,但他尊敬这位作家。(但有很多他不怎么尊敬、不怎么瞧得起的作家,书一出版,他还是马上买来看。)德拉克洛伊克斯今晚的举动很有风度、很大方,但是,让劳他大驾到桌旁致意的,却是七位数的稿酬。他的成功引来了德拉克洛伊克斯跟其他闲杂人等,外带全场的注意与窃窃私语。

  他端了杯酒,来到窗边,看着这个城市。夜已深沉,对街的建筑一片漆黑,只有左边公寓的顶楼例外。在街头,一个秃头男子以一种自以为可以瞒过全世界的醉步,小心前进。一个女人在遛狗,一只爱尔兰猎狼犬,昂首阔步,相当神气。他认识这个女的,但他怀疑,如果这个女的没有拉这只大狗,他倒还不一定认得出来。今晚的空气格外清朗,他的视觉特别敏锐。成功无可取代。这种高昂的情绪在支持他,完成这本书不算太难,焦虑与怀疑,在成功的照射下,看来不堪一击。写完之后,修饰一番,就可以交出去了,伊瑟一定会爱死这篇小说,因为她有非爱不可的理由。出版社有必胜的决心跟把握,读完这本书,自然觉得这是不可多得的佳作,全力促销,初版的数量绝对不在少数,书店里满坑满谷都是他的新书。为了加深消费者的印象,出版社砸下重金,拿下各大连锁书店一进门、最抢眼的摆放位置,进得店来,读者想看不到都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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