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如果极富争议性的辛普森有福克纳的文笔……
他们无法判他有罪,办不到,就像没有人能定辛普森的罪名一样,不是因为他有钱。有钱人在法庭上当然比较有利,但也不是绝对的。看看梅奈德斯兄弟①,看看麦克·史卡柯尔②的前车之鉴。有钱人偶尔也会误闯司法陷阱,惨遭荼毒。
①谋杀自己双亲并获得一大笔遗产的一对兄弟。
②肯尼迪家族成员,曾经谋杀邻居少女。
辛普森无罪,不是因为他有钱,也不是因为他的梦幻辩护律师团队、笨拙的检察官与摇摆的法官。辛普森是黑人,当然有可能因为陪审团里大半是黑人而捡到便宜。不能说这些因素不重要,但这不是关键,无法解释他为什么无罪开释,如今,道理可以看得很清楚了。
他无罪开释的关键就是:他是O·J·辛普森。
他很成功、他是熠熠发光的明星,是一则传奇。法庭上的十二个人,要怎么判他有罪?他们可能知道他到底做了什么,否则的话,他们就是全美仅存的十二个不知道辛普森罪行的白痴。关键是他们不能自已,看到O·J·辛普森,就只能判他无罪开释。
杯子空了,但他不想添酒了。他可以感受到酒精的力道。各式的酒类陪他度过漫长的一夜。不算是燃料,却有类似的功能,用它的羽翼将你高高托起,不知疲惫。他喝得够多了,足以让他撑过大半夜,如今,是该上床的时候了。
他脱光身上的衣服,拿着那个黑衣女郎给他的名片,我要更加了解你/苏珊。她是个美女,冷静沉着,又艳光四射。如果她在这里,他想,他会在最短的时间里,让她了解他。
他应该采取行动吗?在他还来不及探索任何可能性之前,她就走了;即时反应,已经没机会了,不过,不用多想也知道人这么做太莽撞了。此外,当时他跟罗姿在一起,虽然他们两个纯属工作伙伴,没有任何的情愫,也没有上床的意愿,可是一看到漂亮女人,顿时甩掉她,扭头就走,终究也没有这个道理。换个角度再想:就算是场合不同、就算是在他把罗姿送上计程车之后,才撞上苏珊,这个夜晚这么发展下去也仍会走上错误的方向。
今晚不是一个跟追星族厮混上床的时机,不管对方是多么优雅冷艳都一样。今晚是一个随他支配的晚上,先是到丝蒂莉去,跟一些突然之间变成他朋友的陌生人分享笑声与省思,然后回家,独自一人,细啜上好的威士忌,重新回味让他重生的转捩点,最棒的白天与晚上。
虽然,他留下了她的名片。
该放在哪儿呢?虽说房间乱中有序,但他可不想随便一塞,丢在一边太久以至于错过时机,等想起来打电话给她也会因太过尴尬而作罢。到了早上,他那千疮百孔的记忆,很可能把他变成一只空欢喜的松鼠,拼命藏坚果,藏来藏去,结果却忘记藏到哪去了。这一路上可有不少树,就这个例子来说,请你原谅这种表达方法,他可是非常想把坚果吃到嘴。
重点不是要找一个他不会忘记的地方,把名片收好,而是要找到一个无论如何他都会看到的地方。他当然可以把名片放在电脑键盘上,问题是这样太碍事,他还是得把名片粘在什么地方,麻烦回到原点。如果,他不要把名片放在那么碍事的地方,如果他能找一个每天都会瞥见的角落……
他打开专放袜子的抽屉,把名片直立插在两双深蓝色的袜子中间,关上抽屉。
搞定,现在他可以上床,做一个成功人士会做的美梦。他用不着调闹钟,决定睡到太阳晒到屁股,或是膀胱即将崩溃,再悠悠地自然醒来——
等一等。
他好像看到了什么,惊鸿-瞥,有什么东西在抽屉旁边。可能是他的想象,一个怪兽在他想象与视觉的边缘翱翔。
省省吧,他跟自己说,睡觉。
但是,即使是闭上眼睛,躺在床上,他的心里还是有些东西在游移,一块颜色,不是袜子的颜色,这个抽屉里的袜子大多都是黑色和深蓝色,要不就是褐色或者红褐色。白色的袜子,他放在另外一个抽屉里,跟运动服在一起,因为只有在运动的时候,他才会穿白袜子。你可以说,他是一个专穿深色袜子的人,虽然——谁知道?——成功之后,说不定他会换别的颜色的袜子。他可能改穿花格子袜,但是,截止目前为止,他还是深色袜子先生,那么,在他放袜子的抽屉里,怎么会出现浅色的色块?
他站起来,扭亮床灯,打开抽屉,是的,天啊,真在那里。它就在两双跟谋杀者心地一样黑的袜子中间。
他把它拿出来,仔细看了半天,一只土耳其玉兔,不知道是哪个闲得要命的印地安工匠雕刻出来的,正躺在他的手心。
第18章
资讯不虞匮乏。不要多,坐在网吧,不要多,一个小时就好,你就能搞清楚怎么做神经毒气与肉毒杆菌生物武器,知道怎么做炸弹、点火装置,如果有兴趣做一枚原子弹,也不是难事。罗森伯格当年因知道了那些秘密而被判了死刑,可当初送了他命的那些秘密,现在不管是谁,只要会用电脑和搜索引擎,都是唾手可得的。
但是知道一卡车的某种肥料加上特定的清洁剂,就能把一栋大楼夷为平地,又有什么好处呢?如果你是老头子,独自住在一个四流旅馆房间里,要怎么装配这些原料?你到哪里去弄辆大卡车,更别说那些爆裂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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