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很有快感。”她说,“光用想的,我就会湿。如果你们能帮对方吹箫,你们要我干什么都行,只要你们想得到。”
问题就出在这里——他们已经把最后一滴热情挤进她的身体里了,现在他们什么都不想,只想洗个澡,穿上衣服,回到老婆身边,希望他们的女人不要挑今天行房。
她已经撒下种子了,她想,让他们有机会想一想。等他们下个星期再来,她会让他们两个先玩个小游戏,然后压轴好戏上场,输的人要帮赢的人吹一管。输家要输得漂亮,风度应该比百分之百的异性恋者这种虚名来得重要。于是,他硬着头皮、很有风度地帮对手吹一管,然后两个人互吹,爱死这种新游戏。
性,很美妙,做得越多,就想要得越多。你越来越熟练,表现越来越好。性,随手可得,不用花钱,对身体又好。她很难把性局限在某个程度里面,这点野心带她发现了第三个支配她的魔力。
约翰·布莱尔·克雷顿。
起初她并不了解,她对于这个勒死房地产经纪人的凶手,最近又签下一笔好几百万的出版合约的作家,不单单只有想与他上床的欲望。着魔过程中当然有健康(还是不健康?)的性成分。克雷顿的身子壮,肩膀宽,长得好看,又不会俊俏得太过娘娘腔,虽然对这个人全然陌生,可是她知道他体内蕴含着无穷的性能量。她要干他——一定会到手,她有把握——可是,她对他的渴望还不止于此。她,好吧,深深迷恋这个人,却不确定为什么。
肯定不是性欲让她花几个小时上网,在Google上,搜寻、下载所有关于克雷顿的消息。她还在abebook.com和alibris.com购买他的绝版作品,遍读他写过的文章、小说,一本又一本,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不是为了情节(还算是动人)、人物(男的比较有说服力,女的有欠周详),或是文字(棒极了,简练直率,清澄如玻璃,就跟沃特福德①高级水晶一样)。这些因素构成了愉快的阅读经验,但却不能让她在没跟人上床的晚上,以一种备受恩宠的态度,欣赏他的作品。
①著名水晶品牌
大概不是见过他本人的缘故。作家她认识不少,但从来不曾因为见过这个人,就去买他的书来看。她不但认识杰·麦克肯,还把他搞得口歪眼斜,但她从来不想知道他在写些什么。
这当然跟他涉嫌杀人有关。因为谋杀案,她买了第一本他的书。自此之后,她就一直买,手不释卷。她觉得书中有些东西深深吸引了她,但不是情节,不是人物。这个不是,那个不是,那还剩什么?
答案可能是让作家得以出类拔萃的直觉。艺术,不就靠这种无可言喻的领悟力,才能永垂不朽吗?你斜睨灵魂一眼,感受不断回响,触动内心深处,你想要更多。
他对她很重要。她只知道这么多,想深一点,她就必须承认,这还真可怕。
我的意思是说:如果真的是他杀了那个女的怎么办?
第21章
如果人真是他杀的,怎么办?
星期六早上,他迷迷糊糊起来,先去厕所,直到尿到一半的时候,才想起在收袜子的抽屉里瞥到的一抹浅蓝,定腈一看,惊异地发现是一只土耳其玉兔。这是真的吗?还是,上帝、所有的天使垂怜,只是一个梦呢?
他刷牙,淋浴,擦干身体,看看镜子,决定刮个胡子。当刮胡刀触及脸颊的时候,他又觉得自己愚不可及。这些年来,他都留一把大胡子,刮掉,是多久以前的事情?十五个小时?他今天哪也不去,谁也没打算见,有点胡碴又有什么关系?
只要能晚点打开放袜子的抽屉,做什么都行。
他决定煮一壶咖啡,等会儿再想。,等他倒出第一杯咖啡,细啜第一口的时候,才终于决定站起身来,走到柜子前,打开袜子抽屉。
玉兔当然还在里面,还在昨天他放的地方。它不会蹦蹦跳跳,当然也不会神秘失踪,尽管它是打哪来的,还真是一个谜。他拾起这只小兔子,双手捧着,一时之间,真不知道要干什么。
他们怎么会没找到呢?那两个小丑,屠夫与雷迪——对啦,他们不是小丑,他们是公权力的执行者,而且想象力相当充沛,奉命来他的公寓搜寻本属于玛丽琳·费雪的一只土耳其玉兔。他们把他的公寓搜了个遍,几乎没有幸免的角落,特别是袜子抽屉,他忘记是哪一个人——屠夫,还是雷迪?——曾经把袜子一双双地拿出来,一双双地捏,生怕他在里面藏了什么东西。
但这真的是他的记忆吗?还是他记成了在A&E重播的《法律与秩序》里面克里斯·诺斯饰演的麦克·罗根与杰利·欧巴克饰演的列尼·布里斯科这对搭档,在捏谁抽屉里的袜子?(还是保罗·苏维诺饰演的菲尔·克里塔,要不就是乔治·德苏达演的那个谁谁谁?天啊,如果他能忘记那个就好了……)
他生命中最好的一天,比所有性经验都来得激情。(他真有几次惊心动魄的体验,没开玩笑,棒得很!)比结婚还棒,甚至比(哈,哈)离婚还棒。说句老实话,比孩子诞生的那一天还让人觉得兴奋。
这倒提醒他,应该打通电话给凯玲跟孩子,让他们知道这个好消息。报纸应该有登,罗姿特别交代皇冠的公关要记得发稿,但是,这种事还是亲自通知比较好。孩子一定很高兴,凯玲大概会如释重负,不只是他们的房子算是保住了,更重要的是:她还是放心不下他,就像他也总是掂记着她一样。不过,关怀终究救不了婚姻。现实一点来说,凯玲也应该高兴,因为孩子们的学费有了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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