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只睡三天是可以接受的。
他三步一回头地向孤儿院走去。
止不住的泪水扑簌扑簌往下落。妈妈也在流泪。她一手擦着眼泪,一手连连挥手,示意他不要回头。
可是,说好三天后来接自己的妈妈,却十天一个月也没有露面。
他时常逃出孤儿院来到街里寻找妈妈,可寻找一整天却没有看见妈妈的踪影,最后变成一个小乞丐回到孤儿院。
一年过后,他的精神年龄已远远超过实际年龄,性格也变得倔强、刚毅。
忽然有一天,他被孤儿院老板挂上名牌,和几个同伴一起莫名其妙座上了飞机。生来头一回坐上飞机,可他丝毫感觉不到兴奋。
当孩子们睡觉醒来哭泣的时候,飞机已经到达了美国的洛杉矶。
他被移交到一对面容慈祥的美国人夫妇手里。当时韩国人领队曾对他说过:“往后你要把这二位当成你的父母,在他们的膝下过个幸福的日子吧。”
他哭喊着,挣扎着要回家。当他意识到自己已经来到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时,更加刻骨地想念自己的母亲。
美国人用有力的双手托起他放到车里。他便不失时机地咬了一口美国人的手背。看到手背上渗出的血,美国人那慈祥的表情立刻发生变化。女人也用听不懂的语言叫喊什么。他加大嗓门哭了起来。
美国人是个牧师。他已是五个孩子的父亲,可领养黄色人种做自己的干儿子,目的并不是为了抚养这个来自东方的可怜少年。
从此,这个韩国少年被当成一个美国牧师博爱精神的具体表现者。有了这么一个装饰品,牧师的说教更加具备说服力,人们也进一步敬仰牧师。在外面,牧师装扮成少年慈祥的父亲,少年也几乎独占牧师的宠爱。
可一旦回到家,牧师却判若两人,凶神恶煞般地对待他,少年也就自然成了牧师一家人的出气筒。牧师的孩子们一有机会就欺负他并拿他开心,可最后受体罚的还是少年。就连吃饭,他也坐不到美国人家族的饭桌上,等他们吃完了,才能吃上一口剩饭。睡觉,也不允许跟他们睡在一起,只让他一个人睡在阁楼上。养父养母从来没有到他床前做过睡前祈祷,唱过睡前赞颂歌。
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的性格逐渐发生了变化。他孤独倔强,沉默寡言。他的心中只有一个念头:一定要回到妈妈的怀抱。
到了十三岁的时候,他毅然逃出了牧师家。出走时他偷带牧师珍藏的白金马像,廉价卖给一家收购店。
可两天后,他被抓进了少年院。
经过六个月的劳教,他变得更加刚毅、狡黠,心里充满复仇的念头。尽管是个小小的年纪,可他已经胆大包天,敢于赴汤蹈火,一时间闻名遐迩。
他逐步意识到要在这个社会站稳脚跟,必须主动融化到这个社会里,必须具备能够融入这个社会的实力。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他在一只脚踏上黑社会贼船的同时,背着组织,将另一只脚踏进学校,努力掌握各种生存的本领。先天的聪明,再加上自己的刻苦努力,他不仅学到各种知识,也练就了一头非凡的记忆力。
二十一岁时,他考入牙科大学。数年后他以优异的成绩得到牙科大夫证书,在结婚那天开办了一家牙科诊所。他的新娘是一位印第安人和白人的混血姑娘。由此他便积极主动地融入到这个社会。
为了过上安定的生活,他曾多次试图摆脱黑社会的控制,可屡屡失败。有一天,组织上命令他除掉一个企业界的重要人物,可当时已经组合家庭并成为牙科大夫刚刚安顿下来的他,根本不可能接受这一命令。尽管组织上如何恫吓,可他仍我行我素。
一个月后的某一天,他的妻子在自己家里被一帮强盗奸杀。当时,她已怀孕五个月。
可万万没有想到警察却把他当做罪犯抓了起来。无论他如何辩解案发当时自己不在现场,可众多证人的旁证却硬把他逼向死胡同。最后,他莫名其妙地被判无期徒刑。在美国,这一有色人种的地狱里,他没有判得死刑也算侥幸。
刚进监狱的那一段时间,他几乎天天在狂人般地喊冤叫屈。可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他逐步养成了忍耐性。他将满腔的冤屈和仇恨深深地埋藏在心底深处,时时刻刻等待着报仇机会的到来。
他要报仇的对象是害死自己妻子的强盗和诬陷自己的法官。他这才意识到这个社会根本不容纳自己,于是他彻底放弃了积极融入这个社会的念头。
忍受着非人的待遇,他在狱中过了五年的日日夜夜。在这期间,他不仅一时也没有放弃自己复仇的念头,反而更加增添了对自己既定计划的信心。
功夫不负有心人。机会终于来到了。有一天,他在乘上大客车被押往工地的途中,和别的囚犯们一起劫持大客车,成功地逃出了监狱。
在此后的数月内,他没有依靠任何人的帮助,单枪匹马杀掉了自己曾加入过的那个组织的最大头目,为自己的妻子报仇雪恨。
从此他只身孤影,躲避警察和黑帮组织的追杀,销声匿迹,彻底隐藏起来了。
后院白雪皑皑,银装素裹。听到母亲的咳嗽声,他重新绕回到前院。
毛世的名字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难道他这个毛世和那个被人碎尸的毛世果真是同一个人?
52书库推荐浏览: [韩]金圣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