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祷告吧!」
「张大你的眼睛注意任何有轮子的东西。现在有一台摩托车就很好了!」
五分钟之后一个人影在路的另一边映入眼帘,冒着雨朝着他们来的方向前进。
「嘿,你!」约翰尼叫道,「喜欢游泳吗?」
那人像只鹿般跃起。有一瞬间他瞪着他们的方向,隔着路面的宽度。他们看到一个中等高度骨架细小的人,脸色像天色一样灰,稀疏的短须,一双胆怯又发红的眼睛。大雨已经填满他的古怪绿色帽檐并成行地流到他的脸上;打补丁的黑色长裤贴在他的腿上,薄薄的斜纹软呢外套套在他身上好像一个湿纸袋一样。他带着一个小小的黑色箱子,如随身衣物袋的大小,以廉价的质料制成而且接缝部位已经裂开了——用一根绳子固定起来……只有那么瞬间。然后,在一阵闪电的电光中,水从他那不成形的鞋中涌出,那个人跑了。
虽然他们全身湿透,约翰尼和法官还是目送着那个奔跑的人。
「不知道他是谁,」法官说道,「是这附近的陌生人。」
「看一个陌生人时别用嘴巴,」约翰尼说道。
但法官还是继续在看。
「外国人,我敢说,」约翰尼耸耸肩,「至少是外国来的,在美国是买不到那种绿色丝绒帽子的。」
「或许是个游民要到喀巴利找个磨坊的工作。你认为他为什么要那样跑,约翰尼?」
「突然回忆起祖国以及警察,毋庸置疑。两个武装的人。」
「老天爷!」法官下意识地把他的来复枪换手,「希望那个可怜的人能搭到便车。」
「为你自己烦恼吧,法官。你祷告的时候,也顺便帮我说说好话!」
大约一分钟后一辆破旧的轿车从他们后方过来,像个汽艇般地喷着水。他们想转身大声叫喊,但他们还没张口,它就以时速四十英里飞驰过山顶不见踪影了。他们呆呆地站在那里,十分沮丧。
「那是本尼·哈克的车,」法官咆哮着,「那个没下巴的可恶混蛋!他根本就没看到我们。」
「勇气,法官。只剩下大约一英里路了。」
「我们可以在赫希·李蒙的小屋停一下,」法官不很确定地说,「就在那边的山上,路边的树林里。」
「不,谢了,我的臭皮囊早就填饱了。我情愿到你家里找一条干净的毛巾。」
等他们到了圣山山顶时,法官惊叹道:「到老李蒙家了,走路回家吧。」
「又一个先驱者,」约翰尼喃喃地抱怨,「他难道没有一辆车,四轮车或三轮车?」
「赫希?老天,没有。」辛恩法官蹙眉,「他回这里干什么?他目前受雇于司格特家。」
「喜欢高地,毫无疑问。」
法官大声呼唤白胡子的隐者,但纵使李蒙听到了他也置之不理。他从他的小屋中消失了,那间摇摇欲坠的小屋,用破旧的焦油纸为屋顶,生锈的炉管为烟囱。
再也没有人类或机械的东西经过他们。
三点时他们跌进法官的房子,像是遭遇海难的水手到达幸运的海滩。他们脱衣洗澡、穿上干衣服时好像后面有鬼在追他们一样。三点十五分,正当他们坐在法官的起居室中喝着棕色慰藉的液体及清理枪支时,电话响了两声。法官叹口气说道:「现在我可不会认为这是友善的——」然后他去接听电话。是本尼·哈克的鼻音,鼻音又重又不清晰,是法官从没听过的,却全然不可置信地宣布他刚到了亚当斯的家,发现芬妮·亚当斯婶婶躺在她的画室地板上,比脱壳的玉米还无生气。
「芬妮婶婶?」辛恩法官说道,「你是说,本尼,芬妮·亚当斯死了?」
约翰尼放下他的杯子。
法官挂断电话,茫然地转向他的方向。
「心脏病?」约翰尼问道,真希望他可以看着别的地方。
「脑袋。」法官伸手摸索,「我的枪在哪里?脑袋,本尼·哈克说的。脑浆溢出来流到她的工作服上。我的枪在哪里!」
他们沿着亚当斯家的通道来到了前门,锁着。辛恩法官晃动铜门环,用力敲着。
「本尼!是我,路易斯·辛恩!」
「我锁上了,法官,」是本尼·哈克的声音,「转到厨房门这边来。」
他们奔向房子的东边。厨房门在雨中敞开着。哈克治安官站在门口,非常苍白,还带着淡淡的黄色。门边水槽里的冷水还在流,似乎他刚刚正在用。他走过去关掉水龙头,而后说道:「进来。」
门口内有一摊泥水。哈克大脚的泥印布满了整件缎子般的油毡。
这是一间小巧现代的厨房,有一个电炉和一个大冰箱,水槽里还有一个垃圾处理器。厨房桌上的盘子里有吃了一半的食物,水煮火腿和马铃薯沙拉、一盘浆果派、一瓶牛奶以及一个干净的玻璃杯。
厨房门的对面有一个摇摆门,法官缓缓地走过去。
「我来,」约翰尼说道,「我习惯了。」
「不。」
老人把门推开。他一声不发地过了好久。然后他清了清喉咙就走进里面的房间,约翰尼跟在他后面走进去。约翰尼身后在厨房桌上的电话嘎嘎作响,哈克治安官正焦急地要求转接一个电话号码。
工作室几乎是正方形的。靠外的两堵对北方和西方的墙面都是玻璃的,向北可看到莫顿·伊萨白的玉米田,向西看,在石墙后方的则是教堂和公墓。玉米田延伸到地平线。
她躺在地上看起来极为娇小,像罩着肮脏工作服的一束干骨头,在皱褶中的血河已经变成泥色了,布满蓝色血管的手——像是一幅用了九十一年的地形图——伸在外面,还抓着画笔,好像是不能从她身边拿走似的。那只年老干枯的手安详地放着。在她身后的书架上有一幅画。她用的调色盘掉落在北边的窗子下,颜料沾了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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