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手不经意地搁在车门的上端,她轻轻地碰了碰它。“走之前,我能不能问你一个其它问题?不过我要先说明,这是个很愚蠢的问题。”
“说吧。我最擅长回答愚蠢的问题了。”
“你知不知道《巴特尔比》到底讲了些什么?”
我想放声大笑,但月光下我足以看清她是认真的,取笑会令她伤心。她是琳蒂?布里格斯读书会的成员(我八十年代末还为他们做过一次演讲),也许是最年轻的一个,比其他人要年轻二十岁,她害怕在别人面前显得无知。
“下次轮到我头个发言,”她说,“我打算说点有深度的东西,不想只是复述一遍故事概要,好让他们知道我读过书了。我想啊想啊,一直想到头疼,可还是想不出。我都怀疑它是不是属于那种不看到最后几页是无法明白到底在讲些什么的书。我觉得自己应该能看出来的——它好像就在我眼前。”
这些话又让我联想到了那些光缆——潜藏在地下的光缆向四面八方蔓延,织成一张网,连接着各种各样的人和地方。你看不见,却能感觉到它们的存在,尤其是在你想逃脱的时候。而此时,玛蒂正满怀期待地看着我,等待我的回答。
“好吧,注意听了,现在开始上课。”我说。
“我在听呢,相信我。”
“多数评论家认为《哈克贝里?芬》(美国著名小说家马克?吐温的小说。)是美国第一本现代小说,这么说很公道。不过如果《巴特尔比》能再长上一百页,我想我会把赌注下在它这边。你知道‘文书’是什么意思吗?”
“秘书。”
“太抬举了。就是抄写员。有点像《圣诞颂歌》(英国作家狄更斯的小说,克拉契是小说中的一个饱受难辛的小会计。)里的鲍勃?克拉契。只有狄更斯给了克拉契一段历史和家庭生活。梅尔维尔笔下的巴特尔比却没有这些;他是美国小说史上第一个纯粹存在的人物,一个没有任何关联的人物……没有关联,你知道的……”
两个能产生百万富翁后代的伐木工,他们在同一个坑里拉屎。
“迈克?”
“怎么?”
“你没事吧?”
“没事。”我竭力集中思想,“巴特尔比仅仅通过工作与生活发生联系。从这种意义上,他是一个典型的二十世纪美国人,和斯隆?威尔森的《穿灰色法兰绒上衣的人》,或是反派人物——《教父》中的迈克尔?柯列阿尼没什么两样。但是,接下来巴特尔比甚至开始对工作——美国中产阶级男性心目中的上帝——产生质疑。”
现在她显得很兴奋,我想,多可惜,她荒废了高中最后一年的学业,对她和她老师来说都是一种不幸。“这就是为什么他开始说‘我想我不愿意’,对吗?”
“是的。我们可心把巴特尔比比作一只……热气球。只有一根绳子把它和地面连在一起,那就是他的抄写员工作。随着巴特尔比不愿意做的事一件一件增加,我们可以想象那唯一的绳子渐渐烂掉,最后,绳子断了,巴特尔比漂走了。这是个叫人心烦的故事,不是吗?”
“一天晚上,我梦见他,”她说,“我打开房车门,看见他,他坐在台阶上,穿着旧的黑西装,很瘦,头发掉得差不多了。我说,‘借过一下,行吗?现在我要出去晾衣服。’他说,‘我不愿意。’是的,我觉得你说得对,是让人心烦。”
“就是这样。”我说着坐进车里,“给我打电话,告诉我和约翰?斯托尔谈得怎么样。”
“我会的。无论需要我做什么事,只要能报答你的,跟我说一声就行了。”
跟我说一声就行了。一个人得有多么年轻,多么天真无邪,才会开出这样的空头支票啊!
车窗开着,我伸出手,紧握了一下她的手,她也回握了一下,用力的。
“你很想念你的妻子,是吗?”她说。
“能看出来?”
“有时候。”她不再用力握了,但仍然抓着我的手。“你给凯念故事的时候,看上去既高兴又忧伤。我只见过她一面,你妻子,可我觉得她很美。”
在这之前,我的思绪全然集中在我们双手的接触上,现在我把这些统统抛到了脑后。“你见到她是什么时候?在哪儿?你还记得吗?”
她微笑了,仿佛我问的都是些很傻的问题。“我记得,在垒球场,就在我和丈夫初次相遇的那天晚上。”
据我所知,不论是乔还是我,九四年整个夏天都没有去过T镇或附近的地方……然而现在,我的想法显然是错的。七月初的某个星期二,乔去了那儿。她甚至还看了垒球比赛。
“你能肯定那是乔吗?”我问道。
玛蒂的视线转向大路。她没有在想我的妻子;我可以拿房子和地打赌——或者是房子,或者是地,她在想兰斯。也许这是件好事,她想着兰斯的时候,也许不会太仔细地观察我,而我刚才的表情几乎完全失控了,她可能会从我脸上看到我不想流露的东西。
“是的。”她说,“我当时和珍娜?麦考伊还有海伦?吉尔瑞站在一起——那是在兰斯帮我把一桶掐在泥里的啤酒拔起来之后,他并问了我是不是打算比赛后和其他人一起去吃披萨——当时珍娜说,‘看,那是诺南太太。’海伦说,‘那作家的老婆,玛蒂,瞧她的衬衫多酷!’衬衫上缀满了蓝色的玫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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