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青岛后,第一次约会是我主动,因为他执意不肯收我赔裤子的钱,我便请他吃饭,我不喜欢欠着别人,这会让我不安,很久以后,丁朝阳说,这是他最初喜欢我的原因之一:做人挺拔清洁。
渐渐的,约会越来越稠密,他总是全国各地地跑,我戏称他是空中飞人,然后,我问他从事什么职业要这样频繁去外地。
他突然就沉默了,脸色渐渐黯然,抽了一支烟,才缓缓说:“我去外地,和工作没关系。”
我笑了一下,和他碰碰杯:“好了,就当我没问。”
我是个好奇的人,但,我从不主动碰触别人的隐私,有失修养是其一,更重要的是,隐私是每个人胸口最隐秘的疼。
我自诩是个善良的女子。
他却淡淡地笑了一下,主动说:“我频繁去外地,其实是去寻找我的妻子,5年前,她就失踪了,为了找她,我几乎扔掉了公司、散尽家财,我每到一个城市都会在当地媒体发寻人启示,然后,我在那座城市的大街小巷走啊走啊,从不乘车,我希望某一天,我们会在异地的街上蓦然相遇,5年了……”
我的心里,突然有种说不上的滋味,失落,还有敬佩,在这个崇尚快餐式爱情的时代,这样执著专情的男人少得都像国宝一样珍贵了。
失落是因为,我的心里,已悄悄生了爱慕,而他,却心有所属。
我努力装做若无其事的样子和他说笑吃饭,他怔怔地看了我一会,说:“其实,很多人都说她与情人私奔了,也曾有很多朋友劝我去法院宣布她已死亡,这样我和她的婚姻也就解体了,可是,我不想那么做,我总觉得,我要法院宣布她死亡,就像是我亲手杀死了她一样,我想她活着,哪怕只是活在我的愿望里我的想像里。”
那个晚上,我们站在凄清的月光下告别,忧伤弥漫在他眼里浸泡在我心里。
很久很久,我们没再联系。
大约三个月后,他给我打电话,说他去法院了。然后又说:“你能不能出来陪我坐一会?”
那时,我正在周庄的迷楼上,俯瞰贯穿了周庄的那条碧绿色的小河,竟因为听到他的声音而过分激动,失手将墨镜掉进了河里。
我甚至没有片刻犹豫,就说了好吧。
收线后,我飞一样奔回旅馆,收拾行李,拦了一辆出租直奔上海虹桥机场,晚上六点三十,我拖着一只巨大的行李箱,风尘仆仆地出现在正在挂外套的丁朝阳面前。
他看看我,又看看我身后的行李箱:“你要去外地?”
“不,我刚回来。”说着,我坐下,托了下巴望着他:“谢谢你为我接风。”
他显然猜到了什么,有些感动,转过来,在我身边,默默站了一会,就弯下腰,抱我,我没有挣扎,只是,将头埋在他的肩上,我流了泪,是看了曙光的幸福泪光。
我什么都没问,他亦没多说什么,每一次举杯,他的眼里,都有苍凉而会意的笑,而我的会意一笑,是盛满了幸福的。
饭后,他把我的行李箱塞进后备箱,什么都没问,就将我抱上车去,我喜欢他身上淡淡的男用香水味,车停在一幢公寓楼前,他指了天空说:“21层。”
我故做惊吓状:“我有恐高症。”
他拍拍胸口:“有我呢。”
我喜欢这种感觉,当女人内心羸弱,男人胸有成竹地拍拍胸口说有我呢,都会让女人生滋出托付一生的幸福依赖感,其实,无论多么坚强的女子,骨子里都是柔弱的,希望被男人主宰着,在男人带动下寻来的幸福,甜蜜感是会翻倍的。
那晚,丁朝阳让我踩着他的脚,一间一间地看他的房子,一间阔大的书房,满墙是书,以及一台电脑。卧室布置得简单而温馨,墙上,有几片很新的痕迹,是方形的,我盯着看了一会,想,应是他前妻的照片吧,想必,为了不让我心生尴尬或是别扭,在约我之前,他已将那些照片处理掉了。
我喜欢外表干练内心善于体察的男子,只有善良的人才善于体察。
一间屋子的门,锁着,丁朝阳没带我去看,它勾起了,我的怀疑,我的目光,几次在那扇门上留恋,心细如丝的丁朝阳却假装对我眼中的好奇视而不见。
他将我揽在怀里,用脚挑着我走来走去,边走边伏下头来吻我,暖热的手,在背上游走,胸罩的搭扣开了、浅粉色的亚麻小衫一点点褪下来,裙子被慢慢地提到颈上,像一片凋零的花瓣,从头上脱落,他的手,像一朵带有温度的云,在腰肢上,轻轻地、一遍又一遍得滑过滑过……
后来,他低低地唤着我的名字,一寸一寸地吻过来,他的唇,那么柔软,将我暖得,渐渐难以自持……
我从未知道,原来,爱情是可以让身体飘飘欲仙的。
从那天开始,我很少回自己的家了,除非是回去拿些必要的东西,母亲与丁朝阳做过一次长谈之后,再也没有打电话追我回去。
丁朝阳是个让人心下踏实的男子,身材挺拔,相貌周正到让人联想起80年代的正派电影小生。
我每天写字,读书,看碟,夜晚,和他一起坠入神仙都羡慕的幸福,我有了他家的钥匙,他不在家时,我曾用那串钥匙去开那扇锁着的门,挨把钥匙试,都是徒劳。
52书库推荐浏览: 连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