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手漂亮的字体应该归功于你。我记得你在课堂上教我们写斜体字时,告诉我们说如果我们字写得好看,总会找到一份差事。这一点在我身上不管用,但那全是因为我不想做牛做马只图温饱,觉得花几分钟时间抢商店或邮局更合算。不过我一直都喜欢好看的字迹,所以至少在这一点上你值得记上一笔。还有——当然!——我瞎扯的才华也不遑多让。这也应该是你的功劳。你说用字用得好会让人留下好印象。
找一天我会告诉你我和布丽姬的事——我在这里就是因为她。相信我,全世界只有我娶到的这个女孩,宁愿举报她老公然后再去探监,也不愿意等到他最后杀了人!你可能还记得她。她当时住葛兰姆路我们家的对面,一头金色长发垂到屁股,直到她把头发剪了,塞进你家信箱当作献祭。她还是那么漂亮,仍然不肯放弃我,虽然我一直跟她说她还年轻可以另外去找个;老公生儿育女。好消息是,如果我继续安分守己的话,可能明年就可以出去了。
言归正传,你的问题回答于下:
1.我不知道安妮骂她“肮脏的骚货”那个女人是谁,不过我想她先生是我妈的恩客之一,虽然我待在家里的时间不够让我看清他长什么样子。当时对我而言他们全是狗屎。
2.每个人都偷安妮的东西。我想艾伦和他妹妹们最严重,但我们其他人也都干过。女孩们一直怂恿我们,她们很喜欢她家抽屉和柜子里的那一大堆零碎小玩意儿。她以前总是把后门开着让她的猫出入,只要我们其中一个在前门让她分心,另一个人就可以从后门溜进去,简单得很。后来她装了宠物专用门,开始把门上闩,就没那么容易了。但她家厕所窗户的钩子坏了,瘦小的小丹尼·史雷特可以钻过那个缝隙。他是个聪明的小娃儿,那时候才4岁,但他会偷偷溜到厨房去,站在椅子上把门闩拉开。艾伦甚至教他完事后再把门闩扣上,然后站到马桶座上爬出窗户。我不确定安妮有没有注意到她的东西一样样不见了——我们总是把东西的位置重新挪过,让人看起来不会那么明显——但艾伦说她找了个人把她家里的每样东西都列成一份表,所以我猜她八成是注意到了。她拿着剁肉刀追艾伦之后,我们就不再去她家胡闹了。一旦她开始起疑,故伎重施是自讨苦吃。要是我没记错,那是她死前一两个月的事。
3.我们为什么那么做?可能是刺激吧,我想。老实说,我想我们根本没有人自问过这种问题。我只知道在一个疯女人的家里偷偷摸摸是件会让肾上腺素激增的事,尤其她家又有那么多玩意儿。我们那么做不是为了钱,因为我们认为她的东西大部分都是垃圾——例如那个木雕——不过我记得艾伦的妈有一次从布丽姬手上拔走一个戒指,她认为那看起来蛮值钱的。她拿它去换钱买了伏特加,所以我想它或许是值几个钱吧。
4.意外发生的那天晚上,我只记得我午夜左右到家,我妈说我错过了精彩好戏。隔壁那个疯女人让卡车给撞死了,她说。我完全不记得那天我在干嘛。我猜应该跟平常没两样,泡在游乐场里打电动玩具吧。
5.关于第二天,我只记得那些猫让我妈和我大吃一惊,我们不知道安妮有那么多猫。
现在看来,这些全不是什么好事,我希望你不要太震惊。问题在于,当你赤裸裸地讲出实情时总是特别令人难受。这多少是忽略了一体两面的事实。我的意思是说。当时我们因为她是疯子全怕她怕得要死,加上艾伦的妈又一直说她用鸡来搞巫毒。我知道这些话现在听来荒诞不经,但是那时候——哎,我们觉得光是进到她家里就已经是大英雄了。艾伦甚至认为只要她看我们一眼就能把我们变成青蛙什么的哪!
希望这能有所帮助。
你的朋友麦可
《蛇之形》第十三章
我不知道说我想报复德鲁里是因为我恨他,这个理由够不够。恨应该事出有因,而不只是一听到对方的名字就有一种发自内心的厌恶让眼前泛起红雾。伊莱亚斯医生问过我好几次,为什么我要在一个只认识几个星期的男人身上耗费这么多情绪,但我始终无法回答,生怕一开口就会显得很偏执。
这20年他变化不大,只是头发更灰、眼睛更深暗也更难以穿透。他跟萨姆同年,但他向来比较强硬健壮、比较有吸引力。他这种人总是会让女人倾心,然后当他那硬汉形象——厌女症的一种掩饰——证明是不可改变的现实时,也总是会让女人悔之已晚。
我们接近时,他以一种开心的表情端详着我们。“拉内莱太太,”他朝丹尼的方向讽刺地点了个头,“你的眼光也太烂了吧,会挑上他?他是什么?你的玩具还是保镖?”
我得让舌头在嘴里转一圈,才能刺激唾液的分泌。“精神上的支持。”我说。
他笑得更大。“你为什么需要精神支持?”
“因为你不会喜欢这些的。”我说着从口袋里拿出一些照片,放在吧台上。
他伸出手要拿,但丹尼的动作更快。“这就是你提到的那个黑人女士吗?”他问。
“是的。”
“她看起来像是让棒球棒给打过一样。”他把照片放回柜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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