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案件_梁山【完结】(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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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再看看弹坑的特写照片,照片清楚显示,弹坑及其周围没有丝毫血迹或其他的人体组织。我们知道,在一般情况下,枪弹贯通伤是会将部份鲜血或人体组织带出的,如果被害人是在那个地方被击伤的,那么他受伤处离弹坑只有区区一米多远,所以在弹坑周围应该留有这些痕迹,但现场照片却没有一丝一毫这些东西,这说明了什么呢?同样只能说明多吉所发射的那枚子弹没有击中被害人!

还有,被害人左臀部及左大腿裤子上的在大片灰迹也一定不会是在招待所弄脏的,原因很简单,招待所全是铺的地砖,并且很干净,不可能弄脏他的裤子。另外,如果被害人的裤子是在他受伤后弄脏的话,那么,他倒地的地面上也一定会有血迹,而招待所的地面上没有血迹,所以,被害人就不可能曾在招待所的地面上倒下过!

刘宏超认为这几张照片及弹头、《尸检报告》等已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充分证明多吉不是所谓的凶手,凶手应该另有其人。他合上案卷,拿出笔来将自己阅卷后的新发现写了一份《补充辩护意见》连同原来的《辩护词》一同交给了陈世隆法官。

“陈法官,能同你交换一下意见吗?”刘宏超知道二审法院一般是不开庭审理的,只是书面审,即所谓迳行判决。如果是书面审,辩护律师只能将自己的意见写成书面材料交给法官,至于法官是不是认真看了,那就只有天知道了。所以,刘宏超要抓住一切机会直接与法官交流。

“有什么意见你说吧。”陈世隆边翻看着刘宏超的《辩护词》及刚拟就的《补充辩护意见》一边听着。

“我认为多吉不是本案真凶,被害人是在另一地被另一发子弹击中的。”刘宏超把他的理由及依据一项一项地向陈世隆说着。

陈世隆法官听完后说:“可能没有那么玄哦!?如果像你说的那样,他们公安、检察院都没有发现吗?这么明显的问题他们应该发现啊?”

“他们发现没发现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我提出的问题他们没有明确地答复!我知道我提出的问题应该是本案的主要问题,关键问题,是不能回避的关系到一个人的自由、关系到真凶归案的大问题,也是关系到本案是否会办成一个错案的大问题!”刘宏超坚持到。

陈世隆感兴趣地仔细看着那几张照片,但却并不发表任何意见,显露出他的老练和深不可测的城府。

良久,陈世隆抬起头来说:“好吧,你的材料我都收到了,放在这儿吧。我会仔细的研究的,我还要去折西县,听听他们的意见,还要去见被告人,有什么我们再联系吧。”

“那就请你一定认真考虑我的意见吧,谢谢。”刘宏超起身告辞。

刘宏超在那天找到了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据后很高兴。回到所上后他马上就给登巴打了一个电话。告诉了登巴他的新发现。他的兴奋情绪也感染了电话那头的登巴,登巴在电话里高兴地笑了起来:“真的吗?刘老师,真是太感谢你了,如果是这样的话,多吉就肯定是被冤枉的了。我们在二审就有胜的希望了吗?”

“是的,现在的所有证据都支持多吉不是开枪打伤被害人的观点。但还要看法官怎么看,怎么去认定。如果再没有其他人为因素干扰的话,我们胜的希望应该是很大的。”刘宏超也显得很高兴,很有信心。

电话机的那头登巴又说:“还有一个情况我一直没有说,不知道重要不重要?”

“有什么情况?你说。”

“多吉在他出事后的第二天曾告诉我一件事,他说在枪响后跑下楼时看见那个人面向下躺在那个平台上,头上在流血,人已经昏迷了,当时他吓惨了。然后他又回到楼上胡乱穿了件衣服和鞋子就跑到派出所报案去了。但当他和警察一同回来时他发现那个人的头前多了一团纸巾。多吉说他感到很奇怪,因为他先前并未看到过这团纸巾!这件事多吉只给我一个人说过,没有再给其他任何人说过。”登巴又补充到:“会不会是那个人在多吉报案后又醒了过来,用纸巾去擦血?”

“你提到的这个情况很重要,我再去阅卷,看看照片上有没有这团纸巾。不过,我看到的照片所反映的情况和我原来的判断是完全吻合的。请你放心,你再好好回忆一下,看还有没有什么新的情况,什么都不要漏掉。我请你调查马兴海在边巴乡做生意的情况进行得怎么样?有进展吗?”刘宏超问。

“暂时还没有,不过应该很快就有消息了。”登巴挂断了电话。

刘宏超第二天再一次去省高院阅了卷。在那张全景照片上和被害人的特写照片上都清晰地看到了那团纸巾。纸巾在被害人头部左前方的四十厘米处,没有染上血迹。

刘宏超看着这团纸巾,忽然明白了什么,这团纸巾就像在黑暗中苦苦摸索,找不到抵达彼岸的道路时突然闪亮的一盏指路明灯,它揭示了多吉一案的隐情,顺着这条线索,你再结合其他已知的证据,运用缜密的符合逻辑的推理,一定可以得出本案的真凶是谁的答案!

朋友们,运用你的知识,运用你的智慧,调动你大脑里的潜能去推敲吧,相信你一定可以得出与刘宏超一样的结论。

刘宏超再一次看照片后确信登巴所言果然不虚。同时他又为警方的失职感到十分气愤!这么重要的一个证据居然没有提取!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在做现场勘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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