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田贼手_[美]劳伦斯·布洛克【完结】(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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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告诉你了吗?心里有个声音不停地唠叨着,我不是说了让你放弃今晚的任务吗?我不是说了要你赶紧拔腿跑?可你听进去了吗?你有哪一次听进去过吗?  我现在是在听,不过不是在听心里的声音。我在听房间外面的声音,走廊上的声音。我可以听到脚步声,而且必须要很多只脚才能发出那种声音,而且一定是扁平足①。我还听到了人声,听到有人在敲门喊叫。听不出他们在说什么,不过我觉得不会是我想听的话。  这时有人正在猛敲我的门——呃,朗道女士的门——喊着“警察!”还有“开门哪!”我早就知道是警察,开门可是我最不想干的事。  我拉上窗帘,往窗外看去。没有逃生梯,街道在下面很远的地方。  我听到锁孔里的钥匙声,卡尔的万能钥匙,然后锁便转动起来。等门开了个缝时,我还在卧室里,链锁挡住了他们,我藏在拉下的窗帘后面摸索。啪的一声,我推开窗户,感谢老天以及圣狄司马斯②,外面有个逃生梯。  我爬上梯子,正当我把身后的窗户关上时,只听见他们哗啦一声破门而入。  ①此处原文为flatfeet,直译为扁平足,英语中指警察。  ②圣狄司马斯(St.Dismas),《圣经》中的善贼。  我没在逃生梯上等待时机。一路经过四楼和五楼亮着灯的窗户,亮着灯不一定表示里面有人,不过我可不想浪费时间去凑近观察。我继续走,直到在三楼找到一个漆黑的房间。窗户关着,不过没上锁,于是我便开了窗,从窗台上爬进去,在身后拉上了窗。  我拉上窗帘,打开灯,花了点儿时间喘口气。这个房间住了客人——根据化妆台上的那排化妆品来看,房客是女性或者男性易装癖者——不管是谁,她已经出门去找乐子了。除非她突然思乡病发作要径直奔向机场,不然迟早会回来的。所以我不能在这儿无限期地耗下去,不过眼下,我可以安枕无忧。  安枕无忧,而且是在别人的卧室里。这种情况激发了我的第二天性——四处寻觅可偷之物。我刚刚非法进入这个领地,很显然,我不属于这儿。既然人在这里,何不顺手拿点儿什么呢?  譬如说,项链和耳环。  如果我不该偷的话,它们又为什么摆在光天化日之下呢?我是说,它们就搁在化妆台第二个抽屉,塞在胸罩和内裤底下掌心大小的珠宝盒里。呃,也许这不完全叫光天化日之下,不过……  每只耳环上都大大咧咧地展示着一枚一克拉左右的红宝石,周边镶着钻石碎片。项链上的红宝石更大——我猜有三四克拉。哇,这一圈红宝石真像假的呀!但我手边没有珠宝商的眼窝放大镜,也没时间仔细瞧,不过依我看,它们应该是真品。颜色很漂亮,没有明显的瑕疵。而且是镶在黄金上,至少有18K,或许是22K也说不定。  如果是赝品的话,这些宝石应该会更大。再说,谁会把假红宝石镶在足有22K的黄金里?对我来说足够真了,倘或如此,就可以把今晚列入账簿的进账栏里。  毕竟,我有笔投资需要回报。我用了不止六百美元付房费。格列佛-菲尔伯恩的信不见了。有人抢先我一步,而且还杀了那个女人以便拿到信。我今晚过得很糟,而且这一晚还没过完,所以为何不抓住机会捞点儿小利呢?  可话又说回来,我即将穿过挤满警察的大堂。我是登记在册的客人,把钥匙丢上前台走出大堂并不会引起怀疑。我的行李大可留在四一五号房间,直到酒店的女服务员打扫房间时帮我一一收起来。我也许连袜子和内衣一起遗留了几个指纹,不过那又怎么样呢?谁会不辞劳苦地在空房间里撒灰找指纹呢?再说,帕丁顿酒店的客房整理一向漫不经心,他们搞不好还会找到一整套,从我一直追溯到斯蒂芬-克兰。  所以我现在该怎么做?把红宝石摆回原位,就这么丢下它们吗?  我朝它们看了最后一眼,叹了口气,然后咔嗒一声关上盒子。这样大小的盒子轻轻一滑就能掉进口袋,难道这不是在明显地暗示什么吗?  应该是的。

麦田贼手(20) --(1581字)

我出了房门,感谢上帝,走廊里空无一人。我走过电梯,取道楼梯。走到最后一截楼梯下面,我穿过一道没上锁的门,步入挤满了人的大厅,其中很多都穿着蓝色制服。其他人则是平民,想在此处闲晃,直到弄明白这一切骚乱的原因,一些巡警在敦促他们赶快离开,让他们别多操心了,管好自己的事。这正是我的计划,而我自己的事便是赶快逃跑。  我既没有偷偷也没有摸摸,尽可能地闲庭信步,一手攥着房间钥匙,往外走时经过前台,然后——  “就是他!”  我上回听到那个声音——低低的,有点儿沙哑——的时候,觉得它既讨厌又诱人。现在,那个声音提高了很多个分贝,语气急迫。声音的主人——大胆三原色的图案——距我只有几码之遥,正举着一根手指指向我。  “我看到的那个男人就是他,”她继续说,“他在六楼鬼鬼祟祟的,从一道锁着的门里走出来,而且又说不清自己是从哪儿来的。撒了一个接一个的谎。”  而你今天下午走进大堂,我想着,和你一起的那个男人老得可以当你爸爸,虽然我有理由相信他不是。可我把这件事四处张扬了吗?  她的蓝眼睛亮了。“他的名字叫彼得-杰弗里斯,”她说,“他是这么告诉我的。我怀疑那不是他的真名。”  “差不多了。”卡尔-皮尔斯伯里说道,带着一点儿我先前没注意到的南方口音,然后我才想到,他是为了这种场合特意装出来的,就像上台表演一样。“他有入住登记,”他继续说,口音很有说服力,而且丝毫不让人感觉夸张,“住在四一五号房,名字叫杰弗里-彼得斯。”  你染了头发,我想道,而且看上去再明显不过了。可我说过半个字吗?  “你们两个都搞错了,”一个我认识的声音说道,“这一位与本案无关,不过如果他在这儿入住的话,那就有嫌疑了,因为他在西端大道有个很不错的住处。这一位不是别人,正是罗登巴尔太太的儿子伯纳德。怎么了,伯尼,不打算打个招呼吗?”  “你好,雷。”  “‘你好,雷。’听起来一点儿都不真诚,怎么啦?”  “我很真诚啊。”  “哦,好吧,可能有点儿吧。你不会很高兴见到我,这一点我可以理解,不过总比看到哪个你根本不认识的人要好吧。咱们现在就去市中心给你按指纹,然后你就可以打电话给沃利-亨菲尔,请他去帮你办理保释手续,咱们迟早能把事情弄明白。每次都能,对吧?”  “雷,”我说,“你没理由把我送去警察局。”  “你是在开玩笑吧,伯尼。”  “高缇耶小姐说我没办法交代我的行踪,”我说,“有法律规定我必须交代吗?必须跟她交代吗?我可没问她在六楼干什么,她又有什么权利问我呢?”  “我住在那儿。”艾西斯说。  她那身打扮的配色看起来真眼熟——倒不是因为我前不久刚刚在六楼走廊看见过。我一眼瞥见壁炉上方那幅霍瓦特的画,才恍然大悟。她的裙子和它的帽子是相同的蓝色,她的短外套和它的小外套相配,而她的衬衫和它的威灵顿靴子是一样鲜亮的黄色。不可思议,而且她的肤色虽然和它毛皮的棕色不完全相同,却也非常相近了。  “鉴于我以往的记录,”我说,“再加上你从来不相信我已经改邪归正——”  “你没有,”雷说,“一分钟也没归正过。”  “——你就以为我在那儿鬼鬼祟祟地要偷什么东西。好吧,就算我有过那种打算,你也不能因为某个人起了贪念,就把他吊死或者送进监狱吧。我什么都没拿,身上也没带盗窃工具。你不必相信我说的话。你可以搜身。”  “会的,”他说,“等我们把你送到警察局以后。这一点你大可放心,伯尼。”  “搜的时候,”我说,“我保证你什么都找不到,这一点你也大可放心。不过你到底已经掌握了什么呢?我刚好住在我登记入住的酒店里,这算是什么罪名呢?”  “你登记的是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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