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噢,那是一种会跟人闹着玩的狼,是假狼,狐狸,一种叫作‘狐拉’的森林野狗。”哈里斯说。
“‘狐拉’咬人吗?”
“不咬,这是一种小野狗,丁克一口能吃掉一个!”
小亚克打着呵欠说:
“怎么说狐拉也是狼,因为大家都叫它们狼!”
说完,他就睡着了,躺在娜安的怀抱里,平静安闲地进入了梦乡。
娜安靠着芒果树,坐在树根上。惠尔顿夫人躺在娜安身边,她吻了吻孩子的小脸,闭上了那双疲惫的眼睛。
一会儿,埃瑞尔领着拜蒂柯特表克回到了营地。刚才,表兄一个人跑出去捉萤火虫去了。
萤火虫叫“亮火蝇”,爱打扮的女人们把这种萤火虫放在头发里,像是闪光的宝石。它们肚子下边有两个小发光点,能发出很强的蓝光,南美洲到处都可以见到它们。
已经着迷的拜蒂柯特表兄很想抓一批,可埃瑞尔不给他时间,埃瑞尔不顾他的抗议,硬是把他带回了营地。埃瑞尔只要接受了命令,他就会一丝不苟地去执行的,像个军人似的。不过,这样就救了一大批萤火虫,不用再被关进拜蒂柯特表兄的白铁皮标本盒子。
短短几分钟以后,大家就都睡着了。
值班的是大个子,忠诚的埃瑞尔。
【第十七章】 疑虑重重
寂静的夜晚伴随着天光微现而宣告结束,森林里热闹起来。
夜宿的人们被鸡鸣、熊叫和乌鸦的呱嘈弄醒了,开始喧哗起来。这里面有人的笑声和狗的叫声,甚至还有人的说话声。
同时还有一群猴子,在欢呼旭日东升。
这群猴子中有小毛猴、花脸狨猴、灰毛猴等等。灰毛猴的皮常被印第安人用来包扎火枪的木托,而大狨猴的显著特征是头上的两撮长毛。
最特别的是“救世猴”,这种猴脸长得像魔鬼撒旦,尾巴却会爬树。太阳升起的时候,猴群中最年长的一个,要领着大家唱一首音节单调的“圣歌”,声音威严而可怕。领唱的算是猴群中的男中音,男高音由小猴子们担任,他们共同唱出这首让人发疯的黎明交响曲。
这时,印第安人就会说,“救世猴”在作“晨祷”了。
然而,今天猴子们没有作“晨祷”,大家谁也没有听见它们的叫声。它们如果叫起来的话,声音会传得很远很远,因为它是靠喉骨的膨胀而形成的骨质膜高频振荡,发出的声音。
反正今天早晨,森林中无论“救世猴”、大狨猴还是其他什么猴,都没有叫。
这种反常肯定会让印第安人感到奇怪的,他们并不是爱听这种可怕的音乐,而是对此已经习以为常。另外,他们抓猴子也是从声音上判断方位的。
猴子的肉,经过熏烤加工,是十分好吃的。
迪克·桑德他们对猴子们做“晨祷”的习惯可能并不了解,否则像今天这么异常,他们也会探个究竟的。
他们在依然寂寂的清晨醒来,几个小时的休息使他们丢掉了疲劳。
小亚克并不是最后一个伸懒腰的人,他一睁眼就问,埃瑞尔昨夜是不是吃了一只豹。
埃瑞尔说一只豹也没来过,所以他现在还饿着。
大家也都有点饿了。晨祷之后,娜安忙着去做饭了。
早餐同昨天的晚餐是相同的,不过森林中的清晨,新鲜空气会让人胃口大开的,也就没人计较饭食的单调了。而眼前最重要的就是吃饭,吃饭了才有劲,好去应付马上就要开始的新的旅行。
拜蒂柯特表兄大约是生平第一次认识到,吃饭不是生活中可有可无的事情。今天他事先就声明,他来这儿不是为了两手插在裤兜里进行参观的。如果埃瑞尔再阻止他去捉萤火虫,他就得跟他理论理论了。
表兄的威胁对块头很大的埃瑞尔好像没有什么作用。惠尔顿夫人把他拉到一边,讲了讲情,只要这位像大孩子似的表兄不跑得太远就可以给他点自由,绝对禁止他那个年龄的人的娱乐活动是不对的。
7 点钟,小队人马出发了,依然以昨天的排列方式前进。
原始森林中,炎热和潮湿的气候使植物无比茂密,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
给人的感觉是,这片高原的纬度与赤道相类似,在夏季,太阳当头而悬,阳光直射,大量的热能储存在了地下,而地上又是潮湿的,所以植物的天堂便非这里莫属了。
天边无际的大森林,确实魅力无穷。
面对这幅美景,迪克·桑德一点也没有陶醉。
他在想。
按哈里斯说的,这儿是南美洲的大草原,而大草原在其楚克语中是“大平原”的意思。
大平原意味着什么呢?
缺水、少树、没有石头,雨季里蓟草满地是,夏季它们变成了灌木丛,风雨不透。偶尔还可以见到些矮小的树木和带刺的灌木。给人的印象应该是荒凉和贫瘠。
可眼前的景象大相径庭。
自从跟着哈里斯离开海岸,周围便是连绵不断、无边无际的大森林,这哪里是什么南美洲的大草原?
莫非如哈里斯所说,这是大自然奇怪的区域性设计,使这里与阿塔卡马沙漠的景象完全不同。
迪克·桑德只是听人讲过阿塔卡马,知道那是南美洲的一片最广阔的沙漠,位于太平洋和安第斯山脉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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