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藏书家的战役
在中城一家饭店的专用餐厅里,餐桌上的人都在整理凌乱的思绪。克拉伯嘲讽、胜利地泄漏天机,把大家都震惊得一时之间六神无主。汉汉·赛得拉就是神秘的艾尔斯博士!克拉伯得意忘形,拼命舔着嘴送他们到门口,他们对他的最后一瞥,是他瘦骨鳞峋的身影镶嵌在萨森大宅爱尔尼式的大门框里,他的双手不停地彼此搔着,好像蟋蟀的后腿。他缩着脖子的小脑袋瓜看着他们离开,好像在说:对了,你们宝贵的赛得拉博士也就是你们的艾尔斯博士;你们认为如何?老克拉伯可不是呆子,呃?他整个身影洋溢着胜利之光,好像对一群暴民执行私刑后得到残酷自大的满足,这个感觉委实慑住了他。
高登·罗威原来满腹心思,现在还是加入这一小群人,非常安静地坐着,看太阳穿过轿车窗子照在佩辛斯的头发上,可是他又好像没有真正看见。
「这有一件非常古怪的事。」大家围着桌子坐下来,哲瑞·雷恩先生开口说话,「我承认我想不通。这可恶的老家伙,的确叫人印象深刻——浑身是戏——他说的话也句句实言。他是那种喜欢说实话的人,尤其当他知道可以伤人的时候。可是……汉涅·赛得拉!当然不可能了。」
「如果克拉伯说他的客人是赛得拉。」年轻的罗威惨淡地说,「那么你可以打赌,铁定就是赛得拉。」
「不,高登。」佩辛斯叹息,「赛得拉不可能是5月6日拜访克拉伯的人。5月7日伦敦金斯顿博物馆的董事会特别为他举行欢送晚宴,我们从这一点就知道不可能是他。艾尔斯博士5月6日在纽约拜访克拉伯。这人不是鬼,他不可能一夜之间横跨大西洋。」
「唉,太诡异了。我知道克拉伯的为人,我告诉你们,他没有撒谎。每一次他说实话惹出风波,一定乐不可支,就像雷恩先生说的。」
「克拉伯很确定。」佩辛斯绝望地戳着肉排,「他说他发誓那个人是赛得拉。」
「这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巡官不满地瞪着罗威先生,「这老怪物在撒谎,不就结了。」
「嗯。」雷恩说,「也可能他心怀不轨地编故事。这些老书虫是有本事嫉妒彼此的事业。好了,好了,我们这样是讨论不出什么结果的。整件事都神秘得超乎寻常之外……有件事我得告诉你们,是关于艾尔斯博士。」
「喔,对呀!」佩辛斯大声说,「你正要告诉我们,可是克拉伯打岔……所以这个名字不是虚构的?」
「当然不是!所以才那么不寻常呀,亲爱的。高登,在萨森家时,你好像快要想到什么了。现在你记得艾尔斯博士是谁了吗?」
「先生,对不起,我以为我记得。大概是我研究时,不知在哪儿碰过这个名字。」
「很可能。事实上我从来没有见过艾尔斯博士本人,我对他这人也毫无所知,可是我倒知道一件事。除非这是千万不可能的巧合,这样一个人的确存在,而且是个非常聪明非常博学的研究文学的学者。」老绅士思忖着,嚼着一根荷兰芹,「几年以前——喔,八年或十年前,《斯崔弗季刊》有篇文章,这是专门研究书目学的杂志……」「对了!」罗威叫起来,「我大学时定时收到的。」
「这可提醒你了。重点是,这篇文章的作者就是『艾尔斯博士』。」
「英国杂志?」萨姆问。
「对。我不记得每个细节,可是这个艾尔斯博士谈论到培根一些荒唐冗长的争议,他说的一些话叫我大大不以为然。我就以自己的名字写了一篇很长的文章去反驳,刊登在季刊上。艾尔斯博士也很恼火,在杂志的通讯栏上回复。我们就在季刊上你来我往纠缠了好几期。」他回忆起往事忍俊不住,「我的对手笔锋可犀利了!除了没骂我是颠颠倒倒的老白痴外,什么恶名都替我冠上了。」
「我想起来了。」罗威热切地说,下巴往前仰,「辩论激烈。就是那家伙,没错!」
「知道他住哪里吗?」巡官突兀地问。
「很不幸,不知道。」
「我们可以通过这份杂志找。」
「恐怕不行,巡官。罗威先生可以告诉你,《斯崔弗季刊》五年前破产了。」
「该死了!好,我再打一次电报给崔奇,再麻烦他。你想……」「还有,高登。」老绅士说,「你有没有时间查查我们谈论的事呢?就是1599年贾格版的装订,调查可能和装订相关的秘密?」
罗威耸耸肩:「还没下文。我倒是追溯到大约一百五十年前的书皮装订——简直不是人做的事。目前这个装订至少有那么古老:至于藏在里面的文件——一无所获。还没有碰上什么线索。」
「嗯。」雷恩的眼睛闪了一下,然后又低下头努力吃沙拉。
佩辛斯把盘子推到一旁,不耐烦地说:「喔,我咬不动。这讨厌的案子把我烦死了。这个赛得拉博士就是艾尔斯的事情真够荒唐,可是一直在我脑袋里打转,怎么也摆脱不了。其他的事情又那么清楚……」「例如说……」巡官颇不以为然。
「艾尔斯博士留下的线索。爸,你也知道,5月6日到我们办公室的彩虹胡子就是艾尔斯博士没错。」
「我们怎么走到这步结论呢?」年轻的罗威喃喃说。
「他那天一早去拜访萨森家,到那儿拿了萨森图书馆的信纸。他一定是在中城穿戴那身荒谬的服装。也许在某家饭店的盥洗室。他写下符号,恼人的符号!穿上他的奇装异服,赶去爸爸的办公室。这些很清楚。」她蓝色的水汪汪的眼睛吸引了雷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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