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我想,」雷恩先生微微一笑低语道,「佩辛斯,即使再笨的陪同也该被说服了。至于你,巡官,你现在被说服了吗?」
父亲蹩眉道:「如果不是亲眼看到,我永远不会相信。哇,真是大开眼界。」
我松了一口气,开始傻笑起来:「为什么?爸,你变成一个背叛信仰的人了!阿伦·得奥,你可真是走运。」
「可是我不明白——」他困惑地说。
雷恩先生拍拍他的肩膀:「咬紧牙关撑下去,得奥,」他和蔼地说,「我想我们可以救你出去。」
于是父亲唤来警卫,他从走廊那头走过来,打开囚室的门锁让我们出去。得奥奔过来紧紧抓着门上的铁条,伸长脖子,急切地目送我们的背影离去。
当我们走在冰冷的回廊间,一股不祥的预感袭上我的心头。那个警卫跟在我们后面,钥匙发出刺耳的撞击声,粗糙的脸上有一种古怪之极的表情。虽然我一再告诉自己,一切只是我的幻想,却还是忍不住疑神疑鬼起来。现在我怀疑,那个警卫刚刚不是真的在打盹。好嘛,就算他在监视我们,他又能拿我们怎么样?我看了雷恩先生一眼,他边走边专心思索着什么,想必没注意到警卫的表情。
我们回到检察官的办公室,这回在外头的接待室里枯候了半小时。这段时间,雷恩先生一直闭目静坐,看起来好像是睡着了。休谟的秘书最后终于来请我们进去,父亲碰碰他的肩膀才把他叫醒。他立刻站起身,喃喃地道着歉,不过我相信,他刚刚一定在认真想着一些我不知道的事情。
「好啦,雷恩先生,」休谟先生看着我们落座之后,好奇地开口,「你看过他了,现在你有什么想法?」
「在我越过马路前往拘留所之前,休谟先生,」老绅士缓缓道,「我只是『相信』阿伦·得奥不是杀害佛西特参议员的凶手;而现在,我『知道』他不是。」
休谟眉毛一扬:「你们真是令人吃惊,一开始是萨姆小姐,然后是巡官,现在又是雷恩先生你,一个个排着队提出反对我的意见。你能不能告诉我,是什么让你认为得奥无罪?」
「佩辛斯,亲爱的,」雷恩先生说,「你还没给休谟先生上过逻辑课吗?」
「他才不会听呢。」我闷闷不乐地说。
「休谟先生,如果可以的话,接下来的几分钟,请你不妨敞开心胸,忘掉你对这个案子的所有成见,让萨姆小姐向你说明,为什么我们三个人认为阿伦·得奥是无辜的。」
到目前为止,这是我几天来第三次说明自己的理论了。这回是希望能说服休谟,虽然在开口之前,我心里便明白,这种嘴硬又野心十足的人,光凭逻辑根本不可能使他信服。当我在陈述一切从事实(包括得自卡迈克尔的证词,不过没提他的名字)得来的推论之时,休谟很有礼貌地听着,好几次还点着头,双眼放射出似乎是赞赏的光芒。可是我一说完,他却只是摇头。
「亲爱的萨姆小姐,」他说,「就一个女人——或者男人——而言,这的确是出色的推理,但是却完全无法说服我。第一,没有一个陪审团会相信这套分析,就算他们听得懂也一样。第二,这里头有一个严重的漏洞——」
「漏洞?」雷恩先生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如同莎士比亚一首十四行诗里说的,玫瑰有刺,银泉有泥,人皆有过失。不过体模先生,姑且不论这些漏洞是否成立,我倒是乐意请你指点一下,究竟漏洞何在?」
「呃,就是惯用右脚和惯用左脚那些荒唐的说法,这种话你就是不能搬上法庭——说什么如果一个人失去右眼和右手,就会慢慢变成惯用左脚。听起来太空洞了,我很怀疑医学上的真实性。雷恩先生,如果这一点不成立,那么萨姆小姐的整套理论就会跟着崩溃了。」
「看吧?」父亲双手一摊,闷声说道。
「崩溃?亲爱的检察官,」老绅士说,「这一点是本案中,我认为最牢不可破的关键之一。」
休漠笑了:「噢,别这样,雷恩先生,你不会认真的。就算姑且承认它符合一般法则好了……」
「你忘了,」雷恩先生低语道,「我们刚刚才去看过得奥。」
检察官嘴唇抿成一条线:「原来如此!你们已经……」
「休谟先生,我们所建立的理论是:以阿伦·得奥过去的特殊经历,会使得他从惯用右脚变成惯用左脚的人。不过,你会说,这个理论不见得能够适用于特殊案例。」雷恩先生停下来,虚弱地笑一笑,「所以我们就去印证这个特殊案例。我来里兹的主要目的,也就是要证明阿伦·得奥会使用左脚而非右脚去做不自觉的动作。」
「而他果真如此?」
「没错,我把铅笔往他身上刺丢,他举起左手护住脸;接着我叫他用铅笔刺我,他是用左手做的——这足以证明,他目前的确是左撇子,而且他的右手实际上已经瘫痪。然后我把一张纸点了火,他紧张地将火踩熄——用『左』脚。这个,休谟先生,就是我提出的证明。」
检察官不说话了。看得出他内心正在为这个问题而交战,苦恼极了,双眼之间露着深深的皱纹。「你得给我一点时间,」他喃喃道,「我不能——以我的说法,我没办法让自己相信这种——这种……」他忍无可忍地往书桌上使劲一拍,「这对我来说无法构成证据!它太巧合,太琐碎,也太间接了。得奥无辜的证据还不够——呃,不够『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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