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焰始终都在抵赖,他先是否认自己诱奸了李文红。他把一切都推到了李文红身上,说是李主动要求和他发生关系的,他列举了一打和李文红有关系的男孩子的名字,以此证明李文红是一个很不要脸的女孩,她差不多和整条街上的坏男孩都睡过觉。至于那天晚上李文红对他大喊大叫,他自己也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也许是她知道他和音乐老师关系暧昧,所以因为吃醋,她变得有些疯狂。李文红是一个有脾气的女孩子,她疯疯癫癫大喊大叫,本来就是常有的事情。张焰说自己不可能仅仅因为她对自己大喊大叫,就把她杀掉。
对张焰的审讯一次又接着一次,张焰叙述中的漏洞也越来越多。当他听说陆文群老师否认了对他来说至关重要的时间证据以后,他又把已经说过的“从陆老师家出来,在街上无目的地走了一大圈儿”的话重复了一遍。
审讯记录上是这么写着的:
问:你到底在陆文群家待了多少时间?
答:我记不清了。
问:你想想再说,老实交代。
答:我没有杀李文红。
间:你到底在陆文群家待了多少时间?正面回答,不要绕圈子。
答:反正我没有杀李文红,我杀她干什么?我在陆文群家待多少时间,这有什么重要的,她说我拿了歌本就走了,那我就是拿了歌本就走了。我在街上转来转去,转到十一点多的时候,我就去打牌了。
问:既然你没有在陆文群家待两个小时,那你为什么要编这样的故事?
答:我觉得这样省点儿事,免得你们老是问我。
二
二十年以后,积案小组的三马分别阅读了当年的审讯记录。由于张焰最后承认了是自己杀害了李文红,因此,如果对这案子还有什么疑问的话,那就是当年的审讯,究竟采取了什么样的方式。换句话说,有没有诱供和逼供。大马并不认为事情的真相像小说描述的那样简单,小说中的男主人公是在警方的逼供下,被迫承认自己杀了人。
大马希望顾骏发表自己的意见。他是当事人,对这件案子最有发言权。顾骏否认了逼供的假设,虽然事情已经过了漫长的二十年,顾骏对当时的情景记忆犹新。作为三结合破案小组的组长,顾骏坚决反对逼供。破案小组屡屡遭到了张焰的愚弄,他一会儿承认杀了人,一会儿又翻供,把破案小组的每位成员都弄得筋疲力尽。由于李文红一案在梅城产生的巨大影响,迅速侦破此案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有许多显而易见的证据证明张焰就是凶手,事实上,当那么多证据掌握在警方手中以后,破案小组只是在尽最大的耐心,等待张焰坦白交代。
张焰是在连续审讯十四天以后交代的。在这十四天里,他十分狡猾地和警方兜着圈子。他编造了许多拙劣却又是十分逼真的故事,不断地陷入不能自圆其说的陷阱之中。是他自己把自己逼到了走投无路的境地。警方的耐心终于使他精神崩溃,他开始严重地失眠,刚开始还是审讯人员不让他睡觉,可是到了后来,他不得不承认自己只要是一闭上眼睛,眼前便会出现李文红吊在云梯上的影子。有一天,张焰要求服用安眠药,顾骏先是拒绝了这一要求,因为他害怕张焰有自杀的企图。顾骏曾听说过有人把每天晚上吃的安眠药积累起来,一次吞服以达到自杀的目的。
警方没有放弃审讯,该有的罪证似乎都有了,现在需要的就是等待张焰招供。审讯人员让张焰回答这样一个问题,当他意识到李文红已经怀孕了,他会怎么想。张焰说,他首先想到这和他没什么关系。他说李文红是一个很容易就和别人上床睡觉的骚丫头,凭什么说她肚子里的小孩就是他张焰的。审讯人员说,要是李文红一口咬定这小孩是他的,他又怎么样。张焰无话可说,有些恍惚地问:“她这样说了吗?”
审讯人员冷笑着说:“这得问你自己。”
张焰叹着气说:“你们为什么非要我承认是我杀了她呢?”
审讯人员说:“我们只要你说老实话。”
“该说的老实话我都说了,我告诉你,那天晚上,她要和我干那事,我都没干。”张焰苦着脸,他想用这话来引起别人的兴趣,但是审讯人员显然是不乐意再和他兜圈子。问题的要害,是他必须如实交代他究竟怎么把李文红弄死的。回避没有任何用处,他事实上已经无路可走。张焰无可奈何地说:“这种事,只要一承认,我肯定就是死刑。”
审讯人员再一次向他说明政策:“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张焰说:“这种事有什么从宽不从宽的,我坦白了,难道还能不判死刑,你们不用蒙我了,我不会承认的,除非你们给我吃安眠药。”
破案小组的成员集中起来开了一个会,一致决定加强攻势,坚决不向张焰让步。顾骏又一次亲自对张焰进行了审讯,他告诉张焰,他不能睡觉的直接原因,不是因为没有安眠药,而是因为他现在内心有严重的内疚。如果他有勇气把自己干过的事统统说出来,也许他就能够心安理得地大睡特睡。“事情非常简单,这就是事情究竟是不是你干的,全市有这么多人,为什么我们不找别的人,单单找到了你?”顾骏不慌不忙地说着,“实话告诉你吧,我们有足够的耐心等着,现在没有耐心的恐怕已经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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