淹死鬼客栈+十三名罪犯_[比利时]乔治.西姆农【完结】(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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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从来没有给您写过信?”

  “写过一次,一九二六或一九二七年,仅仅是一张签上他的名字的从加拿大寄来的明信片。”

  “明信片上的风景是不是一座大械市?”

  “不……让我想一想……是一条结了冰的河,对,是河……”

  “莫韦尔没有向您要钱?”

  “没有……我要喝水……我不行了……”

  弗罗日先生倒了一杯水,递给他,向她看了最后一眼,转身出门,老女人没有喝水,她坐在自己的床上,用心神不定和充满优虑的眼神看着他走出门口。

  斯密特太太于次日在送往圣拉扎尔诊所的路上服毒身亡,当时的情况始终没有搞清。作为资料,只在弗罗日先生的笔记本里见到下边几行字:

  斯密特太太是杀害莫韦尔的罪犯。

  证据:斯密特太太肯定莫韦尔是右眼瞎了。然而,莫韦尔是在监狱里失去的右眼。因此她在他出狱之后着到过他,但她否认这一点。

  推断:她冒着很太风险花一千法郎嫁给了斯密特,可是在法国没有人知道她的过去。因此可以断定,她逃避的不是法国当局,而是一个总有一天会找她的人。就是为了这一点她才改换姓氏。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哈洛威太太得到了收款人偷来的三万法郎后来到法国。钱数增多了,丈夫死了。克里波恩被关入狱二十年。可是莫韦尔不久即将出狱,他有权获得其中的一部分。 为了不让他分钱,她嫁给了斯密特,改变了身分,在郊区落户,用新姓氏买了一处房子。莫韦尔出狱后还是找到了她。她假装顺从,接侍了他,用搀了麻醉药的酒将其灌醉,于深夜在他沉睡之际进入他的房间,用哑铃把他砸死。谁出任何高价她也不肯把房子卖掉分一部分钱给莫韦尔。

  在记事本此页边上,他用红笔加注了下边一行字:

  一件绝望地维护已获财产的典型案例。

 

第四章 佛来芒人

 

 

  弗罗日先生第一次受理一件被告已是七十二岁的老人的案子,也许他并没有意识到,这个老家伙已给他留下极深的印象。法官还没有正面看他一眼就突然对他说:“请您把鼻涕揩揩!”

  老家伙名叫巴阿斯。今天的城里人恐怕对这副样子的活标本已经没有印象,但是在过去,几乎每一个村里都可以看到这样一个形象:巨大结实的骨骼,宽度和厚度一样肥大的胸脯,整个身体似乎皆由既坚硬又笨重的材料构成。简直就是一只狗熊!巴阿斯的脸一半都被三四公分长的灰色长毛覆盖了。他屁股坐在椅子边上,帽子放在膝盖上,一副对谁都不信任的样子,似乎遇上一丁点危险便会向前扑过去。

  法官手里翻看着材料,巴阿斯则大部分时间双眼紧闭。不过时不时地又将眼皮半睁开,以锐利无比的目光赶紧看一眼弗罗日先生。那目光是冷酷的,令人担优的,犹如某些很进化了的动物。

  他用手背抹了一下鼻涕,边抽鼻边眨巴着眼睛恢复原来的坐姿。他嘴唇半闭,像是在自言自语:“他很狡猾!……他们都很狡诈!……他们试图把我打败!……咱们走着瞧……”他将身子坐直,瞪圆了双眼,高度警惕地直视着对方。

  凶杀案发生在头天夜里。第二天一早弗罗日先生就去了在奥贝尔维里埃市的案发现场,同他一起去的还有检察院的几位专家。从此以后,这件案子给他留下了他职业生涯中最为伤心、最为苦涩的记忆。无论从哪个角度讲,对他来说都是一场噩梦。

  离开巴黎生机勃勃的郊区,来到奥贝尔维里埃地区的庄稼地和工厂,远远看到一间破旧的小房子孤零零地立在田野上。和当地人一提起“佛来芒人”,他们便感到为难,感到不安。他们困惑地用手指着那间破房子,其中一个人的话既风趣又颇能说明问题:“我们甚至不知道

  那里边住着多少人,也不知道里边的孩子是谁生的,怎么长大的!……”

  一共有四个房间,一间马厩,屋内角落到处是粪便和农具。鸡、鸭、狗、猫和孩子们混杂在一起,乱飞、乱跑、乱叫。

  三个女人中一个五十岁,一个二十三岁,一个十六岁。然后便是巴阿斯。他在阴暗的屋子里默默徘徊,东张西望,密切观察着周围的一切,叫人把握不住,难以捉摸。在右边一间卧室里躺着一个死人,如果旁边没有站着巴阿斯看他,你肯定会以为死者就是巴阿斯本人。他们二人有着一样的身架,同样的年龄。但他的头颅已被砍得面目全非。法官开始数,三十一……三十二……他的头上一共挨了三十三刀……然而,竟然没有一个人哭泣!有的只是干巴巴的眼睛,恼怒的脸色,以及他们之间用佛来芒语的窃窃私语。

  审问开始了,耳中听到的是一句句含糊不清的废话,一堆相互矛盾的回答,例如:“可能……也许是吧……谁知道呢?”非常明显,他们在撒谎,但个个都不慌不忙,十分镇静。 他们开始意识不清地讲述另外一些故事。

  意识不清!这是强加于人的无法说清的印象,让人觉得一下子倒退了几个世纪,退回到一个蒙昧主义和没有道德概念的时代。好像看不出哪个孩子是谁生的。其中最小的孩子的母亲是那位十六岁的姑娘。至于孩子的父亲是谁,没有人说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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