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案奇情_玉树临风【完结】(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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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到这里,王汉公处长笑咪咪地说道:

  “李家驹这个家伙是不见棺材不掉泪!我和小周提审他的时候,他指天发誓,根本就没有拿什么5000元,说人家是诬陷他!小周你说是吧?”

  女大学生周洁点点头说道:

  “李家驹就是这样说的。王处长做了他那么长时间的思想工作,他就是不说。看他那副认真劲,叫谁都以为他是真的被冤枉的呢!”

  俞美凤和孙红莲脸上的笑容,不知不觉地退去了,她们俩人又开始交头接耳说起了悄悄话,张胜利和陈俊还张着嘴巴在听,王汉公处长心里的得意劲自不待说。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

  陈少实此言一出,王处长脸上立即露出了诧异的神情,他本来是要点香烟的,拿在手里的火柴,也停止了划动,一双眼睛定定地看着陈少实;俞美凤和孙红莲也停住了嘀咕,抬起头来看着陈少实,看他倒底要“不过”什么?至于张胜利和三个大学生,倒没有什么异样的表现,只是抱着寻常心态听陈少实说下去。

  “尽管如此,我以为,认定李家驹拿新店机修厂5000元,和认定李家驹构成受贿犯罪,还是不能划等号的!”

  “你是说,李家驹不构成受贿罪?”

  陈少实的话音刚落,俞美凤就迫不及待地接上来了。她好象对别的东西都不怎么感兴趣,唯独对陈少实关于李家驹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却是兴趣大增,以至陈少实的话刚说完,就接上了!王汉公处长听完陈少实的发言,脸色立即大变。俞美凤的话刚说完,他很快便接上说道:

  “你说李家驹拿人家5000元不能和犯罪划等号,你的意思是,即使认定李家驹拿来了人家5000元,也不能认定他的行为构成犯罪,是这样吗?”

  王汉公处长问话一完,大家都把目光集中到了陈少实的身上,看他如何回答。但是陈少实并没有说话,只是用力地点了点头!

  “就是嘛,李家驹的行为哪能构成犯罪,大不了是个违纪问题,哪能轮到我们检察院来查他,真是瞎起劲!”

  俞美凤兴趣越来越大,她的话也越来越多了,要不是为了给王汉公处长稍稍留点儿面子,她甚至于说出了检察院是狗拿耗子这样的话来!

  “老陈,你说李家驹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理由是什么?”

  王汉公处长有点儿坐不住了。

  “处长,你不问我,我也是要说的。”

  “那你就抓紧时间给大家说说!”

  王处长有点急了。他做梦也没有想到,陈少实对李家驹案竟是这样的结论!这是他始料不及的。

  “我虽然把结论下到了前面,但理由还是要说的。不过我的理由也仅仅是我的一家之言,我说出来之后,大家可以反驳,其目的还是为了办好案件,我们既不能放过一个坏人,也不能冤枉一个好人!我这里所说的好人,不是说什么问题也没有的清白之人,而是从刑法角度考察,不构成犯罪的人!我认为李家驹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具体理由是:从刑事法律条款上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的受贿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李家驹则是工厂的领导,是一个企业负责人,算不算国家工作人员?没有这样的司法解释;受贿罪是一种渎职行为,它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而李家驹的行为则是企业之间的业务活动,不象是国家机关的公务活动;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李家驹是利用业余时间,通过自已的劳动,运用自已的技术,帮人家解决了技术上的难题,人家给他一定的报酬,从本质上来看,这是一种劳动所得,这与行贿受贿的权钱交易有着本质的区别,恐怕不能简单地以犯罪论!”

  陈少实侃侃而谈,办公室里所有的人都聚精会神地看着他,连一向开会时交头接耳的俞美凤和孙红莲都停止了开小会,而把注意力集中到陈少实身上来了!大学生王芳好象是不认识陈少实一样,用一种异样的目光看着他。她心想,想不到,一个刚从部队转业进检察院不久的解放军干部,竟然对法律有如此深刻的认识和理解,能够如此熟练的掌握和运用,实在是了不起!比之自已在大学课堂里学了将近四年的法律,实在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大学生陈俊和周洁大都怀有同样感受。王汉公处长对于陈少实的此番发言,心情很复杂:凭心而论,他认为陈少实讲的确实有道理;但是,如果真的象陈少实说的那样,我们岂不搞错了一个案件?这样一来,我们还得向李家驹赔礼道歉!不仅如此,就是本处也是交待不过去的!俞美凤和孙红莲对这个案件,本来就是持反对态度,工作中不支持,不配合,看我的笑话,我是顶着压力在苦撑着。唯一的指望是陈少实能够取到证实李家驹拿了5000元的证据,这下好了,证据是取到了,也能认定李家驹拿了人家的5000元,但是,偏偏就是这个陈少实,却认为李家驹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真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啊!

  王汉公处长原先的高兴劲,现在已荡然无存,他呆呆地看着陈少实,也不知说什么好了。

  陈少实发言之后,办公室里一片寂静,谁也没有先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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