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窗口的位置很佳。他不但能避过那道拱门的遮掩,看到整个厨房进口,而且连酒吧中的每一张桌子,都能望得一清二楚。
珍娜不在里面。然后他的眼睛溜向右边底端的墙壁;看到那儿还有一道门,门上有个“男宾”的横字——男厕所。
等到厕所门一打开,那五个军人纷纷挤出来往酒吧间走时,哈洛克突然看到那个酒馆老板“贼骨头吉安尼”,脑袋突然朝着金发里奇微微这么向左一撇。哈洛克马上就盯住那名杀手的眼睛,看他的视线朝哪里射——射向哈洛克的右手边——注意他的眼睛!
果然!只不过眼皮稍微缩了一下,可是有了,已经瞄到了。认出来了。哈洛克顺着金发人的视线朝右一望,没错。有两个人正坐在酒吧间中央的那张桌子旁;其中一个人,正突然低头看他的酒杯,嘴里还在讲话;另一个——比较差—一正在把脚往回收,好装出没看到科西嘉人的样子——换坐姿。“扑杀小组”显然还有两名成员——可是其中只有一名会参加行动,另一名却是望风的。那个收腿的,正是做旁证目击者的人。只会确认格杀目标有否被摆平,而不会参加实际的行动。他是个美国人,一看那种差劲样就晓得。他穿的夹克,是一种很昂贵的瑞士制风衣,根本不合时宜,而且也与这个地点不合,他穿的一双鞋子,也是高级的软皮黑鞋,手上还戴了只亮晃晃的电子表——太引人注目了,完全就是一副外行的样子,只会坐办公桌的——一名“记录员”而已。一看就晓得是美国佬。
可是话虽如此,还是有点不太对劲;人数有点不对,三个人,只有两把枪派得上用场,想来对付他哈洛克未免太少了一点吧?
他开始放眼打量所有坐在屋子里的人,一个个的瞧,逐一的加以分析,盯他们的眼睛,看看是否还有跟坐在中央的那个人眉来眼去的。
等他看完对方的眼睛,又开始逐一的去打量对方的穿着,尤其是那些无法看到他们正面的那几个人。鞋子、裤子、腰带、衬衫、夹克、上装、帽子、还有珠宝之类的东西。他一直想找出一样不属于阿尔卑斯山上居民穿的高级品:一件高级风衣、电子表、或者一双软皮鞋。一种不协调的东西。没有,什么也没找到。整个酒吧里,除了中间桌子坐的那两个人之外。全是山中居民。
“喂!看什么?!”突然有话向他递过来。
哈洛克一撇头,就看到正是从卡车方向走过来的那名军曹。
“我在找我的老婆,”哈洛克马上以很恭敬的低语回答对方。“里面很乱,人很多,吵得要命,官长。我是怕我的老婆来跟那些法国佬鬼混。我来找她!找不到!”
军曹一听之下,顿时疑心稍减,摸在枪套上的手也就移开了。他笑着对哈洛克讽刺道,“原来莫涅西镇的人还是会跑到这里来钓法国佬啊?假如你老婆不能在这里找到的话,我劝你赶快回家去看一下,弄不好她正跟个法国人,在你家的卧房里瞎搞呢!你有没有想到这种可能?”
“哎呀!天哪!这世界还成什么体统哪,少校!”哈洛克也无可奈何的跟着瞎扯,只希望对方赶快进屋里去,他还要从窗子看。
“咬?我听你的口音好象不是莫涅西镇的人嘛?!”军曹突然有点醒悟。“你的口音根本不是莫涅西镇的!”
“哎呀,大爷!我是从瑞士的边境那儿搬来的。我祖籍卢卡诺,才搬到莫涅西镇没两年。”
军曹半信半疑的闷声不响了老半天,眼睛滴溜溜乱转一通。
哈洛克对这种情况也没多大把握,藉着黑暗的遮掩,他偷偷将手移向腰际去摸那把“麦格农”。他必须用灭音枪宰掉这家伙,才不至于惊动别人。
好不容易的,他才看到对方突然两手往半空中一掷,一脸厌恶的摇着头说,“原来你是瑞士边境的意大利人,难怪讲起话来这么难听!你既然要找你老婆,又不敢进去光明正大的找,你就再偷偷摸摸的在窗外看好啦!真是窝囊!”
这时,屋里的另一扇通往男厕所的窄门,突然打了开来。哈洛克放眼一看,立刻发现他不但找到了“扑杀小组”的第三把枪,而且等于还找出了第四把枪。因为他看到的这个人与另外一个人是死党,从来焦不离孟,孟不离焦,是两个名声狼藉的佣兵和爆破专家;当年在非洲的时候,几乎所有水坝或什么村庄被炸得一塌糊涂,全是这两个人干的。中情局当初早已查出来,他们两人在安哥拉替匪军当佣兵。现在又看在美钞的份上,替“罗马”方向效劳了。
这两个人的出现,立刻也告诉了哈洛克一件情报:既然这两个爆破高手会出现在“莫里涅山口”的桥头,那就表示他们一定是在等一辆汽车经过。因为这两个人只要随便靠在任何一辆车旁数秒钟,十分钟以后,那辆车一定会爆炸,而且会把附近的地区也炸得面目全非。既然珍娜·卡拉丝将要坐在一辆汽车里通过山口,那她准会没命的。
还有,那条跑道。罗马方面一定也从那个人身上,挖到了在莫里涅山口过去的附近,有这么一条跑道的事情。即使她的车子不会被炸得粉碎,她坐的飞机就可能会在半空中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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