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舱中的小红灯短暂的亮了几秒钟,他终于利用最后这一刹那,瞟到了她的脸孔。那种眼光他一辈子都不可能再忘得掉了……假如他还能活得下去的话——然后,他的脑袋上又挨了第二下重击。
他什么也看不见了,看不见她了!他死撑活撑的不让自己昏过去,逼着自己睁开眼睛,他耳朵里,这时听见有警笛长鸣的声音向他倒地的方向开过来,他还能隐约看到那排跑道指示灯,看到那架飞机的机身,在沿着指示灯滑下去的反光。
偷袭他的人,在打了他两棍之后,已经朝“兰西雅”轿车奔过去了。
他一定要行动!必须现在就行动,否则他就再也不可能活得下去,再也不能够看到她了。他硬把自己从地上撑起来,伸手到外衣中掏出他左胸枪套里的“勒马”手枪。
他对准轿车的车顶连开了两枪,他忍不下这个心去射杀刚才偷袭他的、明明可以打死他,却并未下杀手的那个人。他的手也不稳,视线一片模糊,也只能看到闪光、闪光。可是他必须要奔到轿车那儿去。当他踉跄前进之时,他又开了一枪,子弹击中了轿车的车身板金,他冲上去,冲到车窗前。
“滚出来!否则老子毙了你!”他伸手抓住门把,大声咆哮。“听到没有?!滚出来!”哈洛克伸手抓抓对方的衣领,将地拉出车座,往跑道旁边的草坪用力推过去。已经没有时间再去问对方口供了。他必须赶紧逃出去!他钻到方向盘后方,用力将车门关死,引擎是发动的。
紧接着下来的四十五秒钟,他只记得自己以高速开着这辆没有亮灯的汽车,在机场到处蛇行乱窜,躲避着机场安全警车和探照灯的追捕。他好不容易逃到大门口前,一路上几乎不下十几次,差点要撞到那些停在机场上的小飞机。他冲过大门,根本没管什么道路不道路,只凭他的神经和直觉的本能疯狂的开下去。
他无法排去他刚刚从那架飞机的玻璃窗中,所看到的珍娜的那张脸孔。当初在罗马火车站月台上,他所看到的她那张脸,只有生涩的恐惧和困惑。而刚刚,不久以前,他却看到了另外一些东西;从她的眼睛里,他看见的是:
森冷到无法形容的切齿痛恨。
第十三章
他驾车向西南方直驶普治汉斯,然后再转向南奔往海岸,抵达卡尼索马尔市。他过去曾在北地中海区工作数年,所以认识一名在坎城和安提布市之间行医的人;他急需治疗枪伤。他已经把衬衫的袖子撕碎,扎住肩上的伤口,可是鲜血还是不断的渗出来,弄得他整个胸口湿成一片,衬衫全贴在身上了,汗臭与血腥味交缠在一起,混成一种他相当熟悉的气味。他后脑和太阳穴的伤口也需要缝合,后脑下方脖子上的裂口,即使连轻微的扭头动作,都会造成破裂流血的现象。
他还需要其他的协助,只要找到亨利·莎朗医生就可以解决。他必须尽快与国务卿麦锡联络上才行,越拖延就越不利。他必须请他去彻底查那个代学叫“暖昧”的人究竟是谁,从他就可以查出珍娜·卡拉丝的事件——“布拉瓦海岸”的真相,还有为什么他会被国务院冠上“无可救药”的罪名——这些罪名和阴谋全都是那帮骗子干的,事实俱在,不容否认,他可以请麦锡介入这件事之中,把它查个水落石出。在美国国务卿采取行动之时,他可以乘机直奔巴黎。文必然相当不易,每一条公路、机场和车站,一定早巳被人盯死了,即使是麦锡出面也没有用,因为时间因素和联络通讯各方面,现在全操之在那群吃里扒外的骗子手上。下命令铲除异己,远比重新收回“格杀令”要快而且要容易得多。
仅仅只要一小时——也许根本不要——罗马方面马上就可以晓得“莫里涅山口”的详情了;然后电话与各种无线电频道,就会马上将下面这类句子发出去:
“无可救药”之人现巳脱逃;该员已令我方损失不贷;无论时间与生命皆难于估计。所有工作网即刻全面警戒;速与各有关情报来源联络,迳行采用分各式武器格杀之。搜索格杀范围之中心点为“莫里涅山口”。目前搜索半径为两小时之开车逃亡距离。据报,该员现已受伤。可能搭乘之逃亡车辆,据报曾以卡车逃离该山口,后该员又夺得一辆意制“兰西雅”轿车逃逸。严加搜索。速予格杀。
虽然疑无疑问的,华府国务院秘行局一定早巳预先通知过沙朗医生,要他密切注意哈洛克的行踪,可是他们并不晓得他跟这名医生间曾有过一段恩情——当年哈洛克曾经救过医生一条命——所以哈洛克有把握沙朗不会出卖他。
哈洛克在卡尼索尔马市的一个荒凉角落找到一具公用电话。他跌跌撞撞的由车中爬下来,捂住胸口,忍住剧痛,用外衣遮住肩上的枪伤。由于失血过多,他觉得全身发冷不已。他撞开电话亭的折叠门打开亭子上方的小灯,同时将“勒马”拔出来交到左手握住,以防有突发情况发生,然后抬眼朝着电话键盘,伸手开始拨号。
“请问你女儿克劳黛在吗?”他以法语问。
对方接电话之后,一直没有吭声,过了很久,医生才用英语一个字一个字的说道:“我一直奇怪到底会不会听到你的消息。果然是你。听说——你受了伤?”
52书库推荐浏览: _[美]罗伯特·洛德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