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只能去找来利安。只要朱利安让他完成改变,一切就都没事了。否则,他会死在这里,而那些人还要嘲笑他。他们会说他是个傻瓜、废物,用那些字眼辱骂他。他们会在他的坟上撒尿,取笑他。他只能去找朱利安先生,那样他就会成为取笑别人的人。是的,没错。
索尔·比利深吸一口气。他能感觉到刀子仍旧紧紧攥在手中。他挪动胳膊,颤抖着将刀子塞到两排牙齿当中。这就好了!这样就没有那么疼了,他想。他的双臂还能活动。他伸开手指,在湿淋淋的甲板上寻找着能抓扒的地方,但霉斑和血迹让他的手直打滑。他竭尽全力用双手和胳膊拖动身体,拖着自己朝前移动。他的胸部在烧灼,剧痛的利刃再一次插进他的后背。他颤抖着,死死咬住齿间的钢刀。精疲力尽和巨大的痛苦令他虚脱,但疼痛稍稍减轻一些之后,索尔·比利睁开双眼,咬着刀子笑了。他能动了!他觉得自己肯定向前足足推进了一英尺。再爬动五六次之后,他就能来到主楼梯的末端,那么他就能抓住楼梯栏杆,借此拖动身体向上爬去。
人声来自上面,他知道。他能找到他们。他知道自己能够成功。
他只能成功!
索尔·比利·蒂普顿伸出双臂,将又长又硬的指甲摁进木板,同时紧紧咬住自己的刀子。
第三十四章
菲佛之梦号船上,1870年5月
寂静中,几个小时过去了。这寂静掺合着恐惧。
阿布纳·马什坐在丹蒙·朱利安身边,脊背顶着黑色的大理石吧台,侍弄着自己折断的手臀,全身上下大汗淋漓。朱利安终于允许他爬起身时,胳膊上悸动的剧痛已经让他无法承受,马什开始呻吟起来。现在这种姿势似乎不会引起更大的疼痛,但他知道,只要他想挪动身体,更剧烈的痛楚就会重新袭来。所以马什静静地坐在那里,捧着胳膊,心里转着念头。
乔希·约克僵直地坐在椅中,远远看去,那双眼睛显得幽深莫测。他全身紧绷着。阳光抽打在他身上,用热力将生命从他的躯壳中赶走,就像清晨驱散河雾一样,将他的力量耗尽。
他一动不动。这是为了马什。
因为乔希知道,一旦他发起进攻,没等他冲到朱利安身前,阿布纳·马什便会倒在血泊中。也许乔希能够杀死丹蒙·朱利安,也许不能,但对马什来讲,这两种结果没有任何不同。
朱利安也陷入了僵局。如果他杀死马什,便会失掉防护,那么乔希便能肆意进攻。很明显,丹蒙·朱利安害怕出现这种情况。阿布纳·马什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正常人惧怕失败,对于这个叫做丹蒙·朱利安的东西,失败同样可怕。朱利安击败过乔希·约克很多次,而且吮吸他的血,以此强化对他的控制。而约克只有一次获胜,但这已经足够让朱利安丧失全胜的把握,让他的心中滋生出恐惧,犹如尸体中滋生出蛆虫一样。
马什感到既虚弱又绝望。他的胳膊疼得要命,而且现在什么也做不了。当他的眼睛不在约克和朱利安身上打转时,便偷偷瞄向那枝霰弹枪。太远了,他对自己说。太远了。靠坐在吧台旁边之后,那枝枪离得更远。至少七英尺。不可能拿到。马什知道自己绝对做不到,即便条件最有利时也不行,何况现在还拖着一条断掉的胳膊。他咬紧双唇,试图想想其他事情。若是乔纳森·杰弗斯处在马什现在的位置,说不定他能想出什么办法——出其不意,迂回曲折的办法。但杰弗斯已经死了,马什只能靠自己,而他所能想到的唯一办法很简单,很直接,也很愚蠢——抓住那枝天杀的霰弹枪。但马什知道,如果这么做,自己必死无疑。
“阳光是不是让你不舒服,乔希?”枯坐了很长时间之后,朱利安这样问过,“如果你想变成他们那样的人,就真该适应一下阳光。所有牲口都喜欢阳光。”他笑了。然后,他的笑容迅速消失,像绽开时那样突然。
乔希·约克没有答话,而朱利安也没再开口。
马什看着朱利安,心想不知过家伙已经朽烂到了什么地步,就像汽船和索尔·比利一样。现在的他和过去有些不—样,但更令人胆寒。
问过那个问题之后,他再也没有出言奚落。他一言不发,既不看齐希·约克,也不看马什,根本没有看任何特定的东西。也的目光落在一片虚无之中,像煤块一样冷酷、黑暗,死气沉沉。那双眼睛里还有些许光芒闪动——朱利安坐在一片黑影中,双眼时时在他淡色的眉毛下闪烁出幽暗的光。但那是一双非人的眼睛,而朱利安也不是人类。
马什还记得朱利安第一次登上菲佛之梦号的那个晚上。当他望着朱利安那双眼睛的时候,就好像在将层层面具一一剥落,直至露出真面目,伪装尽去之后显现出来的是一头野兽。而现在又与从前不同。现在,几乎所有面具都已不复存在。丹蒙·朱利安曾是马什见过的最邪恶的人,但那时,他的部分邪恶还属于人类之恶:狠毒的笑容,看到痛苦便生出残酷的快意,对美丽事物的钟爱,对毁灭美丽事物的嗜好。而现在,这一切都不见了。现在只剩下这头野兽,蹲伏在黑暗中,睁着凶残的怪眼。它被逼上了绝路,令人心惊胆战,再没有理性能控制它的行为。现在,朱利安并不嘲弄乔希,也不再阐述什么善恶强弱,更不用轻柔卑邮的诺言来勾引马什。现在他只是坐在那里等待,隐身在黑暗中,不老的面孔上没有任何表情,沧桑衰老的眼神中全是虚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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