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猜不透马里诺。他这人很难懂,我一直无法断定他到底是城府极深,还是只是反应迟缓。如果我可以选择,他正是我要避开的那种警探——一个自以为是的老大,绝无沟通的可能。他快五十了,满脸风霜,长而稀薄的头发从脑壳较低的一边分线,然后梳过去遮盖光秃的部分。他至少有六英尺高,多年来灌下的波本威士忌和啤酒造就了他的啤酒肚。经过多年夏天的汗水浸润,他脖子上那条不合潮流的红蓝条纹宽领带已经油腻不堪。马里诺是电影里的那种硬汉——一个庸俗、粗鲁的警探,家里可能养了只满嘴脏话的鹦鹉当宠物,更别提那满桌的《人物》杂志。
我来到走廊尽头,停在主卧室外边。突然间,我的内心深处像被掏挖一空。
一个采指纹的警官正忙着在所有物件表面撒上一层黑粉,另一个警官则在巨细靡遗地录像。
洛丽·彼得森躺在床上,蓝白相间的毯子从床头垂落。上面那层被单被踢开,拢在脚下,压在她身体下的床单上角则被拉松,露出下面的床垫,枕头挤在她头部的右边。在这摆着光滑橡木家具的中产阶级卧室里,散发出一股不受干扰的文明气息,然而就在这种气息的环绕下,那张床仿佛处在暴风雨的旋涡中。
她一丝不挂。床右边的彩块地毯上有件淡黄色的棉布睡袍,从衣领到下摆被一刀割开,这与前面发生过的三个案子相符。靠近门的床边小桌上有部电话,电话线已被生生从墙上扯下。床头两侧的两盏灯都不亮,电线已遭割断。她的手腕被一根电线绑在背后,另一根也如同前三个案子那样结成残忍但很有创意的图案,有一圈绕住她的脖子,穿过她背后那根绑住她手腕的电线,最后紧紧缠住她的脚踝。只要她的膝盖弯曲,绕着她脖子的那一圈就不会收紧;一旦她的腿伸直,不论是因痛苦的自然反应,还是由于杀手压在她身上的重量,那根绕在她脖子上的电线就会立刻收紧,成为致命的套索。
窒息而死只需要几分钟的时间。但当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狂喊着索要空气时,那可是非常漫长的几分钟。
“你可以进来了,大夫,”那个拿着录像机的警官说,“我拍完了。”
我看着地面,小心走近床边,把医事包放在地上,取出外科手套戴上。我拿出相机,就尸体的现状照了几张。她的脸扭曲变形,肿得无法辨识,脖子上的套索造成鲜血上涌,使她一脸紫黑,血水从口鼻处冒出,弄脏了床单。她麦秸色的金发也一团混乱。她算是高个子,至少有五英尺七英寸,但比起走廊照片里年轻时胖了许多。
她的身体外观很重要,因为这组案子的无固定模式变成了它的模式。四个勒杀案被害人的外表似乎没有相似之处,就连人种也不一样。第三个是个很瘦的黑人女子;第一个则是红发,很胖;第二个一头棕发,很矮。她们的职业也不同,分别是教师、作家和接待员,现在这个则是医生。她们住在城里不同的区域。
我从医事包里拿出一根很长的化学温度计,先量室温,再量她的体温。室温是华氏七十一度,她的体温为九十三点五度。死亡的时间比一般人想象的更难确定,除非有目击证人,或死者的手表当即停摆,否则不可能准确推算。但可以看出,洛丽·彼得森的死亡时间不超过三小时。她的体温每小时降低一两度,身上的小块肌肉也开始变得僵硬。
我着手寻找任何可能在去停尸间途中会遭破坏的物证。她皮肤上并没有掉落的头发,但我发现了多种纤维,当然,绝大多数是从被单上掉下来的。我用镊子取了样,其中有些细白,有些则似乎来自某种深蓝或黑色的东西。我把它们都装进放证据的小金属盒。最明显的证据是那股麝香的味道,一块类似干掉的胶液的透明残余物粘在她双腿的前而和背面。
这组案子里全都检验出精液,但以血清学来看,这项证据并没有多少价值。这个凶手和百分之二十的人一样,是所谓的非分泌者。这表示他的血型抗原不能在他的体液如口水、精液或汗水里找到。换句话说,如果没有血液样本,就无法得知他的血型。
只不过两年前,凶手若具有这种非分泌的特质,必定会对调查造成严重打击。但现在只要警察先抓到嫌犯,取得其生物样本,同时确认其没有同卵双胞胎,用最新引进的DNA测试就可以排除其他所有人,指认凶手。
马里诺走进卧室,紧贴在我身后。
“那浴室的窗子,”他边说边看着尸体,“嗯,据她丈夫说,”他一弯拇指指向厨房,“没关的理由是他上个星期打开了它。”
我静静地听着。
“他说他们很少用那间浴室,除非有朋友来。看来他上周末换了纱窗,说做完后可能忘记锁上,那间浴室整个星期都没人用过。而她……”他再朝尸体望了一眼,“没理由想去关,她以为一定锁上了。”他停了一下。“奇怪的是那凶手好像只试了那扇,没关的那扇,其他纱窗都没有被割开。”
“房子后面有几扇窗?”我问。
“三扇。厨房一扇,那间浴室一扇,在这里的浴室一扇。”
“所有的窗都有滑动窗框,最上面有栓?”
“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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