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右手_[美]乔尔·汤斯利·罗杰斯【完结】(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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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比于对我讲述的那一遍,她又添加了些细节,是之前忘掉的,但我已经把这些都记下来了。斯通巡警的笑容没有变。

  “找到你的车了,”他说,“圣特尔姆先生不在里面,算是个好迹象吧。如果他遭受了严重伤害,或者说,呃,死亡的话,那么这个叫戴夫的人应该会把他留在车上。看样子更像是他用刀尖逼迫圣特尔姆先生一起走,试图绑架他。但他不可能跟圣特尔姆先生走远,等他意识到自己穷途末路时可能就会放弃的。罗森布拉特警官和迈克科莫鲁教授现在都去那边了,警官派我回来打电话给更多的巡警。不会很久的。”

  “车是在哪儿找到的?”我问。

  “在沼泽路的尽头。”他对我说。

  “沼泽路?”

  “对,”他说,“约翰·弗雷尔家再过去。那条老马车路离这儿大约一又四分之一里,是从惠普尔镇到石瀑之间唯一的岔路。”

  “嗯,你说的那条路我知道。”我说.,

  “戴瑞小姐,除了等待别的什么也做不了,别太担心了,”他说,“收音机好像没电了,但是还有几本杂志可以看。还可以看书,书桌上似乎还有份丹伯里的报纸。我去泡点咖啡。”

  但是,她和圣特尔姆在“死亡新郎池塘”下车时,把眼镜留在了车上,没有眼镜,她看不了什么东西。在斯通的鼓励下,她才从桌上拾起一份旧的图片杂志,开始浏览起来,以打发紧张的等待时光。

  把她安顿下来后,我跟着斯通来到了厨房里。

  “瑞德医生,你住在这附近?”他一边泡咖啡,一边问我。

  “是瑞德尔,”我说,“不,我住在纽约,从佛蒙特那边过来。我不知道那辆车什么时候从我身边经过的。”

  “你看见那辆车经过了?”

  “不,”我说,“我没有看见。”

  “我以为你说那辆车从你身边经过了呢,”他说,“我们在关注看到车的人,以及那名驾车的男子。”

  “这方面我没法帮你了。”我对他说。

  迈克科莫鲁教授给州警察驻所打了电话,报告了肇事逃跑的车祸,提供了德克斯特汽车的车牌号,描述了驾车的裂耳男子的长相。似乎就在同一时刻,斯通和他的指挥官罗森布拉特已经在里兹菲尔德出发的路上了。我离开后半小时,至多多一点儿,他们就到达这里了。

  作为例行巡逻的一部分,当时他们去向约翰·弗雷尔询问他弟弟彼得的情况。彼得两周前从威瑟斯菲尔德①的监狱刑满释放,他因为在桥港②酒后滋事杀了人,被判一般杀人罪,入狱三年,也没有申请缓刑。桥港警方要求他们展开调查,因为有谣传说,彼得离开了康涅狄格,去了西海岸。他们车上的无线电话无法使用了,所以一路上没有听到迈克科莫鲁教授打电话报告的信息。他们到了下面的沼泽路上,在那间防水纸搭成的小棚屋里没有找到约翰·弗雷尔,于是又出来前往迈克科莫鲁教授家这边,想看一下他是否知道有关彼得的情况。

  ①威瑟斯菲尔德:Wethersfield,康涅狄格州中部城镇。

  ②桥港.Bridgeport,也译布里奇波特,康涅狄摇州最大的城市,与纽约的长岛隔海相望。

  迈克科莫鲁教授并不知道任何关于彼得的情况,他也没听约翰提起过彼得,最起码彼得肯定没回家,否则他应该会见到彼得。

  他把约翰·弗雷尔的事情告诉了他们。

  迈克科莫鲁在与里兹菲尔德的通话中就得知他们在路上。一旦没有找到约翰·弗雷尔,可能会去他家打电话,因此教授为他们准备了咖啡。他们喝了一杯,然后就和他,一同前往弗雷尔被撞的地点。在警方的探照灯下,他们在路边拾到了一块拳头大小的岩石,上面有血迹和黑发,我和迈克科莫鲁都没有看见这块石头。

  他们检查了沟渠中弗雷尔的尸体,发现他并不仅仅是被肇事逃跑的司机撞死的。他的后脑勺被砸碎了,没有汽车能造成这种结果,而且击打的印记与路上发现的那块石头相吻合口看样子似乎是这样,他蹒跚地走在路上,有人蹑手蹑脚地从后面上来杀害了他,然后才被汽车碾过,胸部粉碎,全身骨头断裂。

  他们检查了地面,发现了血迹中的圆形绉胶底鞋印,以及满是切痕的旧帽子,然后把弗雷尔的尸体运往沼泽路,抬到了他的棚屋里。

  再往前走一点,沼泽路就是一片淤泥了,泥沼中有西格尼无声特服的轮胎印。斯通跟我说,他和罗森布拉特前往弗雷尔家中询问他弟弟的情况时,就在大灯的照耀下注意到了胎印,但这与他们当时所执行的小任务没什么联系,所以他们也没有进行调查。如今他们沿路下去,走了没多远,在锯木厂后面道路的尽头,找到了那辆红色坐垫的灰色凯迪拉克敞篷旅行车。

  右边的车门和坐垫上有血迹,一顶漂亮的巴拿马草帽陷在旁边的泥沼地里。汽车周围有些不成形的足迹,似乎这名小个子杀手用布条或者包裹扎住双脚,去了约翰·弗雷尔的棚屋,然后又回来,之后便不知所终。

  “这姑娘能活下来,真是幸运,”斯通私下对我说,嘴角依然挂着一成不变的笑容,“我看圣特尔姆是不会这么幸运了,这家伙是个疯狂杀手,开始时他可能想在路上找条深谷把圣特尔姆的尸体丢下去,所以一直往前走,结果却错误地拐进了这条岔路。他可能以为这条路是捷径,可以去往别的地方。他要么是头一次来这片乡下,要么就是很久没住这一带了,所以有点儿忘路了。如果他一直往前走,就可以在石瀑开上49A号公路,等我们收到警报,他可能都开了五十里远了。当然无论如何,汽车最终还是会被找到的,你不可能看不见车啊。但是如果他提前把车丢弃在某个城镇的边缘处,那么要想找到他就可能要困难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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