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楼后,我排除了第二个可能性。显然,在星期一或星期二的某个时间我回来过,因为我已把那瓶丹特波本酒喝光,五斗橱上还有半瓶占边威士忌放在空空的波本酒瓶旁边。瓶上的标签显示它是从第八大道的一个酒铺买来的。
我暗想,好吧,这是第一个考验。你是喝,还是不喝。
我把剩下的酒倒进水槽,冲净两个酒瓶,然后将它们扔进垃圾桶。
邮件全是垃圾邮件。我把它们统统扔掉,然后查看我的留言。安妮塔星期一早晨来过电话。某个叫吉姆?费伯的人星期二晚上来过电话并留下了他的电话号码。还有钱斯分别在昨晚和今早来过电话。
我冲了很长时间的澡,仔细地刮了脸,换上干净的衣服。我把从医院穿回的衬衫、袜子和内衣裤扔掉,把西服放在一边。或许干洗店能把它洗干净。我拿起留言,重新检查一遍。
我的前妻安妮塔。钱斯,那个杀死金?达基嫩的皮条客。还有个叫费伯的人。我根本不认识名叫费伯的人,除非他是我醉酒后乱逛时遇到的酒鬼。
我把写着他的电话的纸条撕掉,考虑是下楼去打电话,还是拨给旅馆总机转接外线。如果没把那半瓶酒倒掉,我现在可以喝上一杯。结果,我下楼到电话间给安妮塔打电话。
这场谈话有些怪。同平时一样,我们小心翼翼地保持礼貌。等我们像职业拳击手那样打完第一个回合后,她问我为什么打电话给她。“我只是回你的电话而已,”我说,“很抱歉耽搁了一段时间。”
“回我的电话?”
“有一个留言说你星期一打过电话。”
沉寂片刻后,她说,“马修,我们星期一晚上通过电话。你给我回的电话。你不记得了?”
我感到一阵寒意,就像有人用粉笔划过黑板一样。“我当然记得,”我说,“但不知怎么这个纸条又放到了我的信箱里。我以为你又给我打电话了呢。”
“没有。”
“肯定是留言条掉在地上,然后某个好心的傻瓜把它放回到我的信箱,现在我又收到它,以为这是又一次电话呢。”
“肯定是这么回事。”
“当然,”我说,“安妮塔,那天晚上我给你打电话时喝了几杯。我的记忆有点模糊。你可以提醒我我们都谈过什么吗,以免我漏掉了什么。”
我们谈了给米基矫正牙齿的事,我告诉她采取另外一个方法。我向她保证,记得这部分谈话。还有别的吗?我说我很快会再寄些钱过去,会比不久前寄的钱多一些,给孩子买牙箍的费用不成问题。我对她说那部分我也记得,她说就这些了。当然,我还跟孩子通了话。哦,没错,我对她说。我记得同孩子们说过话。就这些?嗯,这么说我的记忆力还没那么坏,是吧?
挂断电话后,我抖得厉害。我坐在那儿竭力回想她所描述的那段对话,但徒劳无功。从我在星期天晚上喝了第三杯酒,到我在医院摆脱宿醉之间的一切都成了空白。一切,所有的一切,都没有了。
我把纸条撕了又撕,将碎片放进衣袋。我看着另一条留言。钱斯留的电话是他联络站的号码。我把电话打到了城北分局。德金不在,但他们把他家的电话号码给了我。
他接电话时听上去有些迷糊。“等我一分钟,我点支烟,”他说。等他再拿起话筒时,声音又恢复正常了。“我在看电视,”他说,“看着看着就睡着了。你想到什么了,斯卡德?”
“那个皮条客在找我。钱斯。”
“怎么找你?”
“通过电话。他给我留了一个电话号码,让我打给他。是他的电话联络站。所以他可能就在城里,如果你想让我引他出来——”
“我们没在找他。”
有一刻我以为自己肯定是在失去记忆的那段时间里跟德金通过话,而谁打给谁我已不记得了。但当他说下去时,我意识到事情并非如此。
“我们把他找到警察局问话,”他解释道,“我们发出逮捕令,但他主动上门,还带了一个滑头律师,他本人就很滑头。”
“你把他放走了?”
“我们他妈的根本没有理由扣留他。他从估计的死亡时间前六小时,到那之后的七、八个小时都有不在场证明。这证明看上去无懈可击,我们还找不出破绽。帮查尔斯?琼斯登记入住旅馆的服务员说不出他的相貌。我是指他都无法肯定那个人是黑是白。他隐约觉得那是个白人。你怎能把这些材料交给地方法院检查官呢?”
“他可以雇人帮他租那个房间。那些大旅馆根本不注意进出的都是什么人。”
“你说得对。他可以雇人帮他租房间。他也可以雇人杀她。”
“你想他是这么干的?”
“我可不是雇来想的。我知道我们治不了那个婊子养的。”
我想了一下,“他为什么打电话给我?”
“我怎么知道?”
“他知道是我把你们引向他的吗?”
“我可没露口风。”
“那他想找我干什么?”
“你干嘛不问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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