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擒变态色魔之捕狼记_王氏旧梦【完结】(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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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紧紧地拉住乔小星的手。但是我穿着便衣,乔小星不信任我,朝林所长呼救。我就把他交给林所长,让他打电话把徐希愉叫上来,领乔小星到楼下去。

  我和张宾往脚上套塑料袋子,打算入内搜查,更要检查蓝雪是否有生命迹象。凶徒藏在室内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张宾平时枪不离身。我却没有随身带着配枪,这个情况在本市公安系统内是众所周知的,曾经作为一个谈资或笑柄流传过。林所长把他的手枪交给我。

  我和张宾举着手枪,小心翼翼地进屋去。我每一次踏进案发现场,都是先把左脚踏进去。这是受到某足球巨星的习惯行为所启发。他说他每次先把左脚踏进球场,都拿下了比赛。我发现我这样做了,也能把案子拿下来。像我这种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是不讲迷信的,但是我相信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是很重要的。

  房子里煤气味儿渐渐散去。

  客厅里的摆设仍然整齐。

  我进了蓝雪的卧室。借着微弱的光,我看到一只女人的左手攥紧拳头。沿着这只手,看到蓝雪倒伏在床边。她早已死亡,额角流出的血迹处于半干状态。她右手旁边的地板上血渍斑斑。

  蓝雪的裙子和裤衩儿被撕破了,扔在旁边。

  我从床上拿来毛巾被,把蓝雪的下身盖上。

  屋里没有任何人。我惊奇地发现,屋里的煤气阀是关上的。

  我把现场留给搞技术勘查的同事,打电话通知救护车离开。我下楼去找徐希愉和乔小星,了解乔君烈家里的情况。

  乔小星跟徐希愉非常熟稔,当然知道她是警察。他把她当作是救命恩人,一见到她就扑进她的怀里,惊魂甫定不再乱说乱动。

  “大卫,别害怕!警察叔叔会抓到凶手的!”徐希愉弯腰抱住乔小星。想到老同学惨死情形,她的眼眶濡湿了。

  我快步走过来,拉着乔小星的手问他:“大卫,屋里有人吗?”

  乔小星说:“不知道。”

  徐希愉说:“你知道是谁杀死你妈妈的吗?”

  乔小星咬牙切齿地说:“是我爸爸杀死的!”

  我问:“你看到你爸爸杀死你妈妈了?”

  乔小星摇摇头,不过他立即又说:“肯定是他干的!”

  乔君烈的手机就放在门边的鞋柜上,无法跟他取得联系。也没有人知道此刻他在哪里。手机显示有七个未接电话,分别是两台固定电话打来的。我让张宾把电话打回去,看看是谁打来的。张宾向我汇报,那两个来电者都是乔君烈的朋友,不知道乔君烈在哪里。

  蓝雪的父母接到徐希愉的通知,火速赶来了。

  蓝父和蓝母都是退休中学教师。蓝父的身体状况明显不太好。蓝母很快就把眼角的泪抹掉。可以看出他们是非常坚强的人。他们不哭也不闹,也没有语无伦次,一致咬定蓝雪的丈夫乔君烈就是凶手!我从事刑侦工作十多年了,对凶杀和暴死早已习以为常了,通常只是简单地安慰一下死者家属以示恰当的同情。我觉得只有尽快抓获凶手,才是自己必须做的事儿。

  蓝母听说我是刑警大队大队长,就说乔君烈一定没有逃多远,坚决要求我立即采取行动,在市区各主要出口、车站、机场和码头布控,缉拿乔君烈。我例行公事地告诉蓝母,我们自有办案原则和法定程序,还有命案必破的公开承诺,真正的凶手是跑不掉的。蓝母显然没有放心。后来我回忆起来,蓝母对我产生不满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

  我指派一个警员送乔小星去医院作身体检查,要求蓝母陪同。没想到蓝母当即拒绝了,还厌恶地瞪了乔小星一眼。

  徐希愉说:“我陪大卫去吧。”

  我对张宾说:“这儿是高级住宅区,保安系统比较完善。你到监控室跑一趟,把今晚的录像带全部提取作为证物,带回去观看研究。”

  林所长走过来对我说:“许队,正想向你汇报,真是见鬼啦!监控室的录像带全被抢走了!”

  一个多小时前,一个年轻的女人跑进保安监控室,非常慌张地报案:监控室附近的假山旁边蹲着一条狗,看样子肯定是疯狗,随时可能袭击行人。监控室里有三个保安员当班。他们商量一会儿,决定先由两个人过去看一下,如果那条狗真有问题,再向保安部领导请示处理方案。两个保安员让报案者引路直奔假山。留在监控室里的那一个保安员把手放在电话上,考虑着现在要不要把这件看来问题不大的小事儿向领导汇报,却被人在身后当头一棒,昏倒在地上。这时候那两个保安员在假山周围找来找去,没有看到那条可疑的狗的影子。那个报案的女人就借口有事儿走开了。他们挺负责任的,还扩大范围找了一会儿,才回到监控室,发现留守的那个保安员趴在地上,迷迷糊糊地乱动几下。而且,当晚的监控录像带全都不翼而飞!

  我和同事们都大为震惊。

  案情变得更加复杂了。

  从乔君烈家那个作案现场内的具体情况推测,不像团伙作案,作案者应该只有一个人。但是从保安监控室那个作案现场的具体情况推测,作案者至少有两个人,其中一个还是年轻的女人。目前还不能认定蓝雪被害一案和保安监控室录像带被抢一案是同一伙人所为,不能认定这两个案件是否有前因后果关系。可以肯定的是,蓝雪一案的作案者,在进入香格里拉花园高级住宅区,进入D区大楼和电梯时,必然会摄像机所录像。如果录像带落在他的手上,他必然会加以销毁。如果录像带落在我们的手上,无疑将有助于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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