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4日是比利被移往监狱的前两天,《哥伦布市快报》记者佛哈瑞刊出第二篇有关比利的报导。报导中指出,他是从匿名人士手中取得乔哈丁医师的鉴定报告影本。他找到了茱迪和史凯瑞,要求他们发表意见,并表示将在报纸上披露相关详情。史凯瑞和茱迪立刻将这件事通知佛杰法官,法官决定这些消息也应该让《哥伦布市快报》知道。由于案情已走漏消息,因此公设辩护律师同意发表意见,并允许记者拍摄史凯瑞自医院载回的那几幅画像──摩西正要摔毁刻有十诫的石版、一位吹着兽角的犹太乐师、一幅风景画和阿达娜的画像。
报上的报导激怒了比利,在与郭玛琳进行最后一次的讨论中,他的情绪变得很差。因为他担心由于本身具有女同性恋者人格,不知其他犯人将会如何对待他。
他告诉郭玛琳:「如果他们认为我有罪,送我回利巴嫩监狱,那我就必死无疑!」
「这样一来,米查就胜利了!」
「那我该怎么做?我体内累积太多的恨,我快无法控制了。」
虽然她很少提供意见或建议,而较重视病患的自发性,但是她知道已经没有时间进行如此的治疗了。
「你可以化仇恨为积极的正面企图,」她建议道,「你受创于幼年的虐待,你有能力击败那些可怕的记忆,击败那些让你痛苦的人,只要决心用生命去抵抗,这一切都可以办到。记住,只要活着就会得胜。如果你死了,虐待你的人便将获得最后的胜利,你则是失败的一方。」
当天稍晚,比利在房间与尹朵娜谈话,他从床下取出汤姆大约七个月前藏在床下的刮胡刀片。
「拿去,」他说,「我不再需要它了,我要活下去。」
当尹朵娜抱住他时,她的眼眶中含着泪水。
比利告诉罗莎:「我不想再参加迷你小组了,我必须要有独立的心理准备,我必须坚强起来!不要对我说再见!」
尽管如此,小组成员仍制作了一张卡片送他。当罗莎将卡片递给他时,他居然放声大哭。
「这是我一生中的第一次,」他说道,「我想我已经有正常人的反应了,我能感受到我常听到的「悲喜交集的情感」了,这是以前未曾有过的感觉。」
10月6日星期五是比利离开医院的日子,罗莎当天正值轮休,但她还是到医院来陪他。她知道这一定会遭到其他同仁的白眼和讽刺的话,但她并不在意。她走进交谊厅看见比利,只见他身穿三件式西装,非常冷静地在那儿踱步等待。
罗莎和尹朵娜陪他走到行政大楼,副警长戴着墨镜。在柜台前等着。
当副警长取出手铐时,罗莎挡在比利前方,她质问带上手铐就像铐野兽一样是否有必要。
「是的,女士,」副警长说,「这是法律规定。」
「看在老天的份上,」尹朵娜大叫道,「当初他被带来时,是由两位女士陪他前来;现在你一个大男人警察却要铐住他,这是为什么?」
「女士,这是规定,我很抱歉。」
比利将手伸出去。当手铐扣上时,罗莎看见他有点儿退缩。他跨入警车,警车沿着弯曲的道路缓缓驶往石桥,她们跟着车子往前走,挥手说道别。回到医院后两人不禁嚎啕大哭。
※※※※※
第四章
(1)
当蔡伯纳和薛泰读完乔哈丁的报告后,同意该份报告是他们曾看过最完整的一份,这不是临时做出的报告;检查时间超过七个月,而且除了乔哈丁,还包括许多其他专家的看法。
1978年10月6日,公听会结束后,根据乔哈丁提出的报告,佛杰法官宣布比利已有足够的能力接受审判,他将审判日订于12月4日。
史凯瑞很满意这样的安排,但他要求必须依照犯罪当时的法律进行审判。(俄亥俄州的法律自11月1日起有所更动,证明「精神异常」的责任落在辩方律师身上,而非检察官。)
蔡伯纳检察官提出异议。
「我会考虑采纳这项提议,」佛杰法官说,「我知道当初法律刚变动时,其他案子也曾有人提出类似的提议──再说,被告有权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法律条文进行辩护。但是,我并不清楚那些案子的判决或判例结果如何。」
走出法庭时,史凯瑞告诉蔡伯纳和薛泰,他准备代表他的当事人放弃陪审团的审判,而改邀佛杰法官来审理。
史凯瑞离开时,蔡伯纳说道,「这件案子差不多告一段落了。」
「不像当初所想的是一宗单纯案件。」薛泰如此回答。
稍后,佛杰法官表示,检方一致同意接受乔哈丁提出的报告,但不同意比利当时精神异常。这令他感到为难。
返回监狱后,史凯瑞和茱迪发现比利再度陷入低潮,他多半时间都在画画、沉思。
「为什么在开庭前,我不能留在哈丁医院?」比利问茱迪。
「这是不可能的,法院让你去那儿七个月已经很幸运了,忍耐一下,两个月后就要开庭了。」
「你现在必须振作起来!」史凯瑞说,「我强烈的感觉,如果你能接受审判,你会被判无罪;如果因为崩溃而无法接受审判,他们就会送你回利玛医院。」
但是,某天下午,有位守卫看见比利躺在床上用铅笔画画,而且发现图案是个衣衫褴褛的洋娃娃,颈子上有条绳子,吊在一片破镜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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