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巧克力命案_[英]安东尼·柏克莱【完结】(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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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无疑问地,透过一家侦探社,我查证了梅森氏这家老牌公司,必然会寄信给曾买过他们东西的私人客户(九成都是批发商)+这样一封客气的致谢信,在信笺中央只会打着两三个宇而已。我确信这个凶嫌,便是梅森厌的顾客之一,并且在五个月前已停止交易:也就是说,那时的货款支票寄出后,从此就没再订过货了。

  “再者,为了再次检查那封信,我特地跑了一趟苏格兰警场。结果在信笺的背面中间,我发现了清晰但不易辨识的打字痕迹。后来再打上去的内文,维持在相同的长度换行,由此可证,它们并非被擦拭的字体:而每行的长度,如我猜测的和原先印上的致谢文字一样长,甚至还可看出其他相当谨慎的手法,例如搓揉、卷折,以及将光滑纸面弄得粗糙,如此一来不仅消除了原先的打宇机油墨,连真正的打字凹痕都不见了。

  “要证明我的理论正确,这一点即是阴键所在。一旦证实无误,我马上着手澄清其他的疑点。时间有限,为了找寻我所需要的资料,我不得不求助四家可靠的侦探社。这样做不仅省时有效率,同时也不会让完整资料落人他人之手:事实上,我已经尽力把调查工作做了分配,以免任何一家侦探社猜到我的意图:就这一点来说,我认为我是成功了。

  “下一个问题是邮戳。在我的推理中,证明嫌犯在那个时间曾出现在信件投递处,这是有必要的。你们可能会说,”查尔斯爵士如此猜测,他在周遭兴致盎然的听众中,显然挑中了莫顿,哈洛盖,布雷迪先生来扮演徒劳无功的反对者·“你们会说,”他对布雷迪先生严苛地说,“这可不一定需要。那包裹说不定是由一位被充分信任的共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拿去邮寄的,以至于在那段时间里,凶手就有了无懈可击的不在场证明:甚而,我所指的凶手,当时的确不在英国境内,此人大可拜托一位要到英国旅行的朋友,代为寄送这件包裹,以便节省一笔不算便宜的国际邮资。

  “我个人不这么认为,”查尔斯爵士对着布雷迪先生说,口气是更加严肃。

  “这一点我考虑过了,而我不认为这个凶嫌会冒这么大的风险。因为当他在报上读到这则消息时,一定会想起自己帮过忙,这几乎是不可避免的,“是的,”查尔斯爵士终于狈狈地对布雷迪先生及其他人下了结论,“我相信我心日中的这位凶手,应该会了解包裹在进入邮局信箱前,绝不可经过他人之手。”

  “没错,”布雷迪先生以学院派的口吻说道,“班尼斐勒夫人可能不是无辜的共泛,而是有罪的同谋。所以,你是这么想的罗?”布雷迪先生原本无意表态,但既然查尔斯爵士是冲着他来,他也只好礼貌上地做出回应,查尔斯爵士青筋暴露,他一直为自己有技巧地不说出凶嫌名字而得意洋洋,“先生,”他用庄重的独特语气吟诵,“我必须提醒你,我完全没有提到任何人名。你这样说真是太失礼了。你有没有听说过有一种罪,叫做“诽谤中伤”?”

  莫顿,哈洛盖露出他那惹人厌的傲慢笑容(他真是一个教人无法忍受的年轻人)。

  “哎呀,查尔斯爵士!”他以三寸不烂之舌模仿爵士的口音。“我又不打算写一本班尼斐勃夫人谋杀亲夫的小说,如果你是要指控我这件事的话。要不然,你可以跟我谈谈何谓诽谤罪啊?”

  查尔斯爵士说的正是诽谤罪,他眼中冒出的赤红怒火,团团将布雷迪先生包住。

  罗杰速来解围。眼前对战的两人,一个是公牛一个是牛蝇,这样的阵势打起来,通常是痛快淋漓、值得一看。不过,犯罪研究学会是为了查案而成立的,并不是要提供新的犯罪可能性。不管是公牛还是牛蝇,罗杰并未特别偏袒谁,他们各有其有趣之处;所以想当然耳,他也不讨厌谁。但另一方面,布雷迪先生对罗杰和查尔斯爵士都看不顺眼。这两者之中,他更是讨厌罗杰,因为罗杰是个绅士但偏偏假装自己不是,相反的,布雷迪自己并非绅上却喜欢装是。光是这个理由,就足够他讨厌任何人了。

  “我很高兴你提出这一点,查尔斯爵士,”罗杰委婉地说。“这点是我们必须考虑到的。但我个人认为,针对此点我们不用再讨论下去了·除非我们有意在诽谤罪上着墨,是吗?”

  查尔斯爵士接受他的安抚。

  “这是个难题,”爵士同意道。

  他的律师本色马上压过凡人的愤慨情绪。一个天生的律师,碰上难解的法律观点时,会把其他旁枝末节丢开,这就像是女人即使在进毒气室前,一定也会穿上最好的内衣,并且上个漂亮的妆似地一样自然。

  “我想,”罗杰说得小心谨慎,以避免触碰到法律上的敏感地带(对一个外行人来说,做出这个提议还真是大胆),“这条特殊的法律条文,我们应该别理会它了。我是说,”一看到查尔斯爵士因詖要求宽恕这样的法律冒渎行为而皱眉的痛苦模样,他急忙加注说明,“我是说,我们应该要达成共识,凡是在这屋子里所说的一叨,都应不抱持任何偏见,大家以礼互敬,或是说——或是说言辞上脸上表情像个起诉官正嘟喃着公文似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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