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里,它也是非常容易制造的。任何一个学童都知道如何将苯加上硝酸做成硝化苯。我自己就做过一百多次了。只要具备最粗浅的化学知识就够了,而且也不需用到昂贵的器材。或是说,就制造流程而言,没有任何化学常识的人也可以把它做出来:也就是说,是真的将它制造出来。喔,对了,你还可以偷偷地把它做出来,不会有人特别注意到的。但我认为,某种程度的化学知识还是必要的,这样才可能想到要制造它,至少会为了这个特殊目的而想到它。
“好啦,就整个事件来看,使用硝化苯不但是唯一留下的线索,而且还是最最重要的证据。因为凶手显然仔细考虑过,氢氰酸一类的毒药难以取得,但用硝化苯则没有这个问题,而且难以被追踪。所以依我之见,光凭这一点,我们就可以将凶手锁定在某个狭小的范围内了。”
布雷迪先生停下来点根烟,心里暗自得意在座会员都听得入神,现场是一片沉默,只静待他的继续发言。他俯视众人,仿佛是检阅一班智能不足的学生,然后才继续他的论证。
“首先我们可以相信,这个硝化苯的使用者,最起码具备某种程度上的化学知识,或者说,符合我这样的程度就行了。要嘛具备化学常识,不然便是拥有专业知识。举例来说,一个药剂师助理就属于前者,他对自己的工作很有兴趣,下了班还继续进修;而一个在工厂上班的女工则属于后者,工厂里面会使用到硝化苯,因此员工会被告知要小心它的毒性。对我来说,会想到用这玩意儿当毒药的有两种人,而第一种又可区分为两类,就是我刚提列的上述两类。
“不过,在这个案子中,我觉得比较可能是第二种人干的。总之,他们是聪明才智更上一层的人。
“在这第一类的范畴中,先前的药剂师助理变成了化学业余玩家,而工厂女工则成了一个女医师,我们这么说吧,她对毒物学有兴趣,或许她不是专家,但却是一个相当聪明的女士,对犯罪学里头药物使用的部分有强烈兴趣——事实上,就像在座的费尔德-傅立敏夫人一样。”
费尔德-傅立敏夫人气愤地哼了一声,而查尔斯爵士先是楞了一下——他没料到先前叫他难堪的费尔德-傅立敏夫人这会儿也得到报应了——接着才在下一秒钟爆出声音。他这时发出的声响,在其他人眼中看来,几乎就是在捧腹大笑。
“你们知道的,他们这种人啊,”布雷迪先生平静地继续说道,“书架上可想而知会摆一本泰勃的《法医学》,并且经常翻阅参考。
“你瞧,费尔德-傅立敏夫人,我同意你的看法,犯罪学常识的蛛丝马迹,的确会在犯罪手法中暴露出来。你提出一桩有着不可思议相似度的案例,查尔斯爵士也提出一个,我在这儿也要举出另一个例子。这是一个把许多陈年旧案混合后的产物,而且我相你们一样肯定,它绝不会只是个巧合而已。藉着对犯罪学的认知,我得出这个结论——在你们报告之前我就有强烈的感觉——寄巧克力给尤斯特爵士的人,一定拥有一本泰勒的书。我承认,这只是一个猜测罢了,但我查阅我那本泰勒的书之后,发现关于硝化苯的内文就出现在氰化钾的下一页,这对我来说,似乎是值得深思的一件事。”演说者暂停了一下。
区特威克先生点点头:“我想我懂你的意思。你是说,会去刻意翻阅那几页,想必内文所介绍的毒药,是可符合某种需求……?”
“正是,”布雷迪先生表示同意。
“你在毒药这部分花了这么大的心思,”查尔斯爵士以几近愉快的口气说道,“难道说你是要告诉我们,光凭这一点你就能揪出凶手?”
“不是的,查尔斯爵士,光凭这点还不够。我在这里花较多的心思,是因为正如同我所说的,这是此案中最原始的唯一特征。光靠它还不足以确认凶手,但连同其他线索一起考量的话,就不是什么难事了——或者说,至少可以让某个嫌疑犯从嫌疑身分转为确定有罪。
“让我们从犯罪角度来全盘看待这个例子。首先应该了解的是,犯下罪行的人不但是个聪明人,同时也是受过良好教养的人。你们看,这么一来,被我认为可能使用硝化苯做为毒药的第一种人马上可以排除了,药剂师助理及工厂女工就毋需考虑了。我们可以将范围锁定在聪明、有良好教养、对犯罪学有兴趣,对毒物学也有点研究的人。此外,如果我没有太离谱的话(通常我是不会的),这名凶手的书架上,会有一本泰勒或其他之类的书。
“各位亲爱的华生,这就是使用硝化苯做为毒药,所透露给我的线索。”布雷迪先生不禁令人反感地洋洋得意起来,但他的自满却也不是全无道理。
“真是太精采了。”区特威克先生真心地赞叹。
“让我们继续听下去吧,”丹蒙小姐不以为然地说道,“你的结论是什么?如果你有结论的话。”
“喔!我已经推出一个结论了。”布雷迪先生以一种优越的态度笑了笑。这是第一次丹蒙小姐找他碴时,他能成功反驳回去,因此他自是相当高兴,“不过我们还是一步一步来,我要让各位知道,我是如何无可避免地得到自己的结论,也就是说,我唯一要做的,就是把我的每一步骤描绘出来。从毒药本身得出一些推论后,我开始检查其他线索,看看可否引导出什么结果以便相互印证。首先,我把焦点放在那张伪造的信笺上,那是除了毒药以外另一个唯一有价值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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