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巧克力命案_[英]安东尼·柏克莱【完结】(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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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这个人是谁呢?”丹蒙小姐问道。她很不幸地缺乏戏剧性的敏锐感。事实上,她不会把自己装得什么都懂,她的书里面也不会有这种情节。惯用“评价”、“反映”以及“伊底帕斯情结”等字眼的小说家,几乎都不太重视情节,“在这个有趣的启示中,你是遇上了谁,薛灵汉先生?”

  “噢,让我先把故事大概交代一下。”罗杰提出请求。

  丹蒙小姐叹了口气。身为同行的罗杰应该明白,当今卖故事这一套已经行不通了。但罗杰是畅销作家,像他这种人一出手,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对这些反应浑然不知的罗杰,以轻松的态度往椅背靠了靠,并且逐渐沉思起来。当他再次开口时,口气比先前更像是在闲话家常。

  “你们知道,这是个相当不简单的案件。费尔德-傅立敏夫人,当你和布雷迪先生把它形容成一个融合旧案例的大杂烩时,其实对这位凶手有欠公允。在前面的案例中,也许是有一些很棒的创意被借用了。但正如费尔丁在《汤姆琼斯》一书中所说,从经典中借用点子,即使是在下意识的情况下完成,仍有资格被当作原创作品。而此案正是一个原创作品。它的设计不仅可以让凶手逃过一切指控,而且也彻头彻尾地跳脱旧案原型。

  “这案子本身,注定要成为一个经典名案。只不过碰上那么一点意外,才让凶手的天才巧思被我识破了,我想它一定会成为经典悬案之一。整体而言,我打算将之视为我生平听过计划最完美的谋杀案。当然了,默默无闻的案子,因为计划太过完美,所以没人把它当作谋杀案来看。它是如此精确——天才洋溢、全然简单,而且几近绝无漏洞。”

  “哼!结果没那么绝无漏洞吧,薛灵汉?”查尔斯爵士咕哝地说。

  罗杰对他笑了一下。

  “当你知道要从哪里下手时,动机就变得显而易见,但是你不知道。一旦你抓到它的本质,那手法便是如此有意义,只是你抓不到。当你了解是什么东西掩盖了它时,线索便隐然若现,但是你并不了解。所有事情都可被预期。肥皂大块大块地散落一地,我们只顾着逐一分别检视它们。难怪我们无法看得分明。这真是个妙计!警方、民众、媒体,所有的人都一头栽进去。如果这样还让凶手逃走,那还真教人感到惋惜呢。”

  “是这样吗,薛灵汉先生,”费尔德-傅立敏夫人说道,“你真是越说越夸张了。”

  “一宗完美的谋杀案,让我变得多愁善感。如果我是这名凶手的话,在过去这两个星期中,我一定是在吟诗作对、歌颂着我自己呢。”

  “既然如此,”丹蒙小姐建议,“你是不是也要为自己解开这个案子而自我歌颂一番啊?”

  “正是如此,”罗杰同意道,“好吧,我要从证词开始说起。关于这东西,我不会像布雷迪先生在做第一个推论时那么详细说明如何得来的,只要你们同意我已经到手就够了。关于符合凶手特性的十二项条件表列,我所做的不会比他还出色,虽然你们会发现我对这十二项条件并不完全同意的。

  “一、二两项条件我同意而且可以证明,凶手对化学和犯罪学一定有基本认知,但我不同意第三项的两个部分:我不认为受过良好教育是必要条件,而且我绝不会把受过公立学校教育的人排除在外,理由我待会儿再说。第四项条件说凶手一定拥有或有机会取得梅森氏的信笺,这点我也不同意。布雷迪认为是因为信笺才激发出整个计划,这个想法还真是天才,但我觉得那是不对的。是某项之前的旧案例给了凶手灵感,于是巧克力被用作媒介(这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我等一下再说明),而梅森氏则是巧克力制造商中最重要的公司,所以制造出一张该公司的信笺,就变得相当必要了。此事我可以为各位证明是如何办到的。

  “第五项条件算是合理。我不认为凶手一定拥有或有机会使用汉弥顿四号打字机,但我同意他一定曾经拥有过。换句话说,我相信他曾经拥有过。别忘了,我们面对的是一个计划周详的狡猾罪犯。我不认为像打字机这样一件确切相关的证物,会好端端地放到现在,等着人去发现它。比较大的可能是,那台打字机是为了这个计划而特别买来的。事实摆在眼前,那封信不是用新机器打出来的。因此我大胆推测,并且花了一整个下午至二手打字机商店去询问,直到找着出售那台打字机的店家,然后证实了的确有那桩买卖行为。从我带去的相片上,店员指认出我的凶嫌就是购买人。”

  “那现在打字机在那儿呢?”费尔德-傅立敏夫人急切地问,“八成已经在泰晤士河底了吧。我的重点是,我的凶手绝不会甘冒任何风险。

  “关于第六项条件,在那段关键时间,凶手本人一定在邮局附近,这我当然同意。虽然我的凶手有稳当的不在场证明,但并非毫无破绽。至于接下来的两项条件,钢笔及墨水,我尚未能查验出结果,但我同意如果能证实的话,那会令人更加满意的。我没有把这两项看得很重要,欧尼斯钢笔很普遍,哈费尔德墨水也是一样,这其中并无可议之处。此外,就算凶手没有这两样东西!但还是可以客气地跟别人借到笔。最后,关于创意的心灵、灵巧的手指,当然还有下毒者的特殊心理状态,这些我都同意,但她不一定要有要求均衡对称的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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