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我们打得很烂。
我们大多数人都体形臃肿。平时要请客户吃午饭、晚饭,饭菜好得没得说,还要灌上几瓶啤酒,又没有锻炼的时间。至今保持住身材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特利弗?阿兰德,我们的投手;另一个是布莱特?加里森,我们的游击手。此人也是毛手毛脚到了家的主儿。阿兰德和加里森两人是哥们儿,平时常常泡在一起,每个星期四晚上还凑到一块儿打篮球。
对垒球比赛不能太较真儿了,否则你就会被大家看成是毛头小子。我们没有统一的制服,除非把那套“Entronics——兄弟连”T恤也叫成是制服。那套衣服不知是什么人给我们做的,大家好像谁也没想着穿过它。我们会集体捐出五十美元,然后贿赂给某位裁判——只要他执法我们的比赛就把钱给他。大家有时候会对哪个队员是否安全上垒发生争论,或者是怀疑哪个球犯规了。但这种争论通常很短暂,之后我们会没事儿似的继续打球。
当然了,没人愿意输球,尤其是对于我们这帮好胜心比疯狗还强的家伙来说。
今天晚上的对手是整个联盟实力第一的冠军球队——“查尔斯?里弗金融”。那是家规模很大的信托基金公司。他们球队里几乎全是刚从大学出来的投资经纪人,年龄全部都是二十二岁,每个人都超过六英尺高(六英尺约合1.83米),大多数人都在某所常春藤联盟大学的校队里打过棒球。查尔斯?里弗公司在他们年轻气盛的时候雇佣他们,榨干他们的血,然后再把他们一脚踢开。这些人只要一到三十岁,就别想继续在这家公司里混了。但是在他们走人之前,他们组成的球队却是见谁杀谁。
我们的问题不是会不会输,而是输得到底会有多惨。
我们公司的比赛是在每个星期二的晚上,地点在斯托宁顿大学的球场。那片球场养护得不错,我们这种水平的比赛不需要这么好的球场,甚至根本不配用它。它有点像芬卫球场,外场草坪的草长得翠绿茂盛,平时有人精心修剪护理。内场的红土场地似乎铺的是黏土和沙子,耙得相当平整。犯规线清晰、干净,白得耀眼。
“查尔斯?里弗”队的年轻“种马”们开着他们的敞篷保时捷、宝马和奔驰,在同一时刻蜂拥到了球场。他们穿的是真正的队服——带条纹的运动衫,跟纽约扬基队的很像。胸前绣上了“查尔斯?里弗金融”几个连体字,后背都印有号码。这帮人拿的是“Vexxum-3 Long Barrel”牌儿的铝合金球棒,戴着“威尔逊”手套,甚至运动背包也是“德马利尼”的,简直赶上职业队了。我们恨他们,跟一个红袜队的球迷恨扬基队一样,在骨子里恨,彻头彻尾地恨,没有理由地恨。
比赛开始进行的时候,我已经把拖车司机忘得一干二净了。显然他也没记得来。
我们很快就一败涂地。阿兰德轻易让对方跑了七次垒——有四次是“查尔斯?里弗”队队长麦克?威尔士的大本垒打。那家伙是个债券经纪人,长相酷似德里克?杰特。我们的人显然过于急躁,总想一棒子把球打死,所以他们不愿一棒一棒地打跑垒球,而是每次挥棒都梦想是个本垒打。结果当然是不可避免的小腾空球,次次被截杀。此外还有成堆的常规失误——法斯蒂诺和一个外场手撞在了一起,阿兰德有几次投球违例,因为他没有把脚踩在投手板上。
根据规则,如果一支队在四局之后领先了十分,他们就获胜了。在第三局结束时,“查尔斯?里弗”队以十比零领先。我们的人垂头丧气,斗志全无。
我们的领队卡尔?泰勒坐在场边。他从一个用过无数遍的纸袋里掏出装着“Jack Daniel”的小烧瓶,灌上几口,一边抽着万宝路香烟,头摇个不停。我想他喝酒的时候一定是把自己当成公司的老板了。附近传来了摩托车的咆哮声,离我们越来越近,但是我没怎么留意。
过了一会儿我终于注意到了,在昏暗的光线中,一个身穿皮夹克的高个子家伙迈着方步走进了球场。我花了几秒钟时间才认出这是昨天晚上那位拖车司机。他在场边站了几分钟,看着我们又输了几个球。中场休息时我走到他的面前。
“嘿,科特。”我说。
“嘿。”
“你来打球?”
“看上去你们用得上外来的球员。”
科特的到来让每个人都欢欣鼓舞,当然特利弗?阿兰德除外。我们叫了一次暂停,然后全都围到卡尔?泰勒身边,而科特礼貌地和我们保持了一段距离。
“他不是Entronics的员工。”特利弗说道,“没有有效的员工编号是不能上场比赛的。这是规则。”
我不清楚特利弗是犯了他自命不凡的老毛病,还是知道我也提出了跟他一样的升职申请。想必他认为他的名字一定已经写在升职表上了。
法斯蒂诺一贯乐于嘲弄特利弗,他说:“那又怎么样?如果他们怀疑他,就说是个合同工,不知道没资格上场。”他趁着休息时间悄悄把那个“普瑞来”洁手液小瓶儿从口袋里摸出来,往手上抹了一些。
“合同工?”特利弗厌恶地说,“他?”说话的口气好像是看见一个流浪汉刚从街上游逛到了球场,浑身散发着低劣白酒的气味和六个月没洗澡的臭味。特利弗穿着百慕大长短裤,戴着一顶褪了色的红袜队队帽——是那种出厂时做了预褪色处理的——而且当然是反戴着的。他脖子上挂了一条货真价实的贝壳项链,手腕上戴一块劳力士手表,款式和乔迪的一模一样。T恤上印着“生活是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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