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潮_[英]米涅·渥特丝【完结】(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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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真可怜。”印格兰姆说,想起在浪花中起伏的那只小手。

  “是啊。”高布莱斯巡官附和,他曾在停尸间见过那具尸体,一样也深感惋惜。他发现这个警员心蛮软的。话说回来,他一向比较喜欢情感外露的警察,那代表坦诚。

  “如果一切有用的证据都给冲走了,怎么看出她曾遭强暴?”

  “她的大腿内侧及后侧有淤痕,腕部有绳子捆绑的痕迹,血液中还有镇定剂成分……或许是氟硝西泮丸。你知道那是什么吗?”

  “嗯。约会强暴丸……我看过相关报道……不过没见过。”

  高布莱斯巡官将报告递给他。“你最好自己读一读。这只是简单的注记,不过华纳如果不是很肯定,绝对不会写成白纸黑字。”

  这份文件相当冗长,印格兰姆匆匆浏览过一遍。“所以你们想找染有血迹的船?”他问道,随手将文件摆在他面前的桌上。

  “如果强暴发生在木制甲板上,我们也要找皮肤组织。”

  高大的印格兰姆怀疑地摇头。“我不敢太过乐观,”他说,“凶手一进港一定立即冲洗甲板和顶舷,海水没冲走的,也都被淡水冲洗殆尽了。”

  “我们知道,”高布莱斯巡官说,“所以我们才要尽快采取行动。现在惟一的希望所寄是认尸,倘若认尸结果属实,可以据此断定她搭的船来自利明顿。”他取出他的笔记本,“昨天在普尔的碇泊港附近找到一个三岁的走失儿童,其失踪的母亲符合我们受害人的特征。她的名字叫凯特·桑纳,住在利明顿。她先生最近四天都在利物浦,不过他已经兼程赶回来认尸。”

  印格兰姆拿起他当天上午打好的案情报告,平摊在他的大手中。“或许只是巧合,”他若有所思地说,“不过报案者就有一艘船停泊在利明顿。他于星期六深夜驶入普尔。”

  “他叫什么名字?”

  “史蒂文·哈丁,自称是伦敦演员。”

  “你认为他说谎?”

  印格兰姆耸耸肩。“我没有怀疑他的姓名或职业,不过我对他为何出现在案发现场难以释怀。他的说词是他将船留在普尔,因为想运动一下才徒步登山。不过我估算过,真如他所言,绝对来不及在10点43分打电话报案。假如他在前一天晚上将船泊碇在某座停泊港,然后搭渡轮到史塔德兰,但是第一班渡轮7点才发船,也就是说,他必须在3个多小时内走过16英里多的沿岸步道。再加上沿途路况崎岖难行,除了有许多路面是沙滩外,还有险峻的山路,因此我敢说他不可能及时走到。我们刚才说的这个距离必须以时速五英里才能完成,就我所知,只有职业的马拉松选手才能在这种地形维持这种速度。”他将那份报告往前推,“全都在这里。姓名、地址、陈述、船名。另外有一件事很值得玩味,他定期驾驶帆船进入查普曼之池,对当地了若指掌,知道有漩涡,对附近海域也很熟。”

  “是他发现尸体的吗?”

  “不,是两个少年。他们和父母来此度假。我不认为还能从这两兄弟处挖出更多的消息,不过我也附上了他们的姓名及度假别墅的地址。有位玛姬·珍娜小姐在哈丁报案后,和他闲聊了一个小时左右,不过他似乎也没有向她透露任何有关他个人的背景资料,只说他在康沃尔的一处农场长大。”他将盘子般大的巨掌摆在报告上,“如果要说当时有什么异状的话,就是他有勃起的现象。这点珍娜小姐和我都注意到了。”

  “我的天!”

  印格兰姆淡然一笑:“别太惊讶。珍娜小姐是个美女,所以或许是她引起的。她对男人有那种魅力。”他将手抬离报告,“我也将尸体发现时所有停泊在海湾中的船只名称都一一登录在这里。其中一艘的注册地是普尔,一艘在南安普敦,第三艘是法国籍,不过要查清楚应该不难。我看到它昨天傍晚离去,驶向韦茅斯,我猜他们应该是沿着海岸线游览的度假游客。”

  “办得好,”高布莱斯巡官热情地说,“我会和你联络。”他转身离去前拍了拍法医的报告。“我把这资料留给你。或许你会发现我们没能看出来的线索。”

  史蒂文·哈丁被渐渐熄火的汽艇引擎声吵醒,随后有人以拳头敲打“疯狂石光号”的船尾。船停泊在固定的碇泊处,就像利明顿河中的一个浮标,一般访客无法靠近,除非他们自己也有小艇。波浪的起伏有时让人很不舒服,尤其在往来于利明顿与韦茅斯之间的渡轮经过此地驶向怀特岛时,波涛起伏往往更形严重。不过此地是他负担得起、一个远离闲杂人等的隐秘据点。

  “喂,史蒂文!起床了,你这臭小子!”

  他听出是谁后闷哼一声,然后在卧铺上翻个身,将枕头蒙在头上。他仍因宿醉而头痛欲裂,在这个星期一清晨,最不想见到的人就是托尼·布里吉。“我不准你上船,混蛋,”他咆哮道,“快滚开,别来烦我!”

  “疯狂石光号”像大豆罐头一样闭不透风,他知道他的朋友根本听不到他的声音。托尼将船系泊在哈丁的船边,然后上船,船身此时晃动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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