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书:同治四年闰五月初九日谕纪泽纪鸿
又寄银百五十两,合前寄之百金,均为大女儿于归之用。以二百金办奁具,以五十余为程仪,家中切不可另筹银钱,过于奢侈。遭此乱世,虽大富大贵,亦靠不住,惟勤俭二字可以持久。
家书:咸丰十一年九月二十四日谕纪泽
未有主帅晏而将弁能早者也,犹之一家之中,未有家长晏而子弟能早者也。
家书:咸丰九年六月初四日致澄弟
勤者生动之气,俭者收敛之气。
家书:咸丰八年十一月二十日致澄温沅诸弟
盐姜颇好,所作椿麸子,酝莱亦好。家中外须讲求莳蔬,内须讲求晒小菜。此足验人家之兴衰,不可忽也。
家书:同治五年九月十七日谕纪泽纪鸿
一家之中勤则兴,懒则败,一定之理。
家书:咸丰四年六月初二日致澄温沅季弟
家中兄弟子任,总宜以勤敬二字为法,一家能勤能敬,虽乱世亦有兴旺气象,一身能勤能敬,虽愚人亦有贤知风味。
书:咸丰四年七月二十一夜三更致澄弟温弟沅弟季弟
读书乃寒士本业,切不可有官家风味。吾于书箱及文房器具,但求为寒士所能备者,不求珍异也。家中新居富(忄予),一切须存此意,莫作代代做官之想,须作代代做土民之想。门外挂匾不可写"候府""相府"字样,天下多难,此等均未必可靠,但挂"宫太保第"一匾而已。
家书:同治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谕纪泽
我朝列圣相承,总是寅正即起,至今二百年不改。我家高曾祖考相传早起,吾得见竟希公、星冈公皆未明即起,冬寒起坐约一个时辰,始见天亮。吾父竹亭公亦甫黎明即起,有事则不待黎明,每夜必起着一二次不等,此尔所及见者也。余近亦黎明即起,思有以绍先人之家风。尔既冠授室,当以早起为第一先务,自力行之,亦率新妇力行之。
家书:咸丰九年十月十四日谕纪泽
金陵署内木器之稍佳者,不必带去。余拟寄银三百,请澄叔在湘乡、湘潭置些木器,送子富(忄予)。但求结实,不求华贵。衙门木器等物,除送人少许外,馀概jiāo与房主姚姓、张姓,稍留去后之思。
家书:同治五年三月初五日谕纪泽
吾教子弟不离八本、三致祥。八者曰:读古书以训诂为本,作诗文以声调为本,养亲以得欢心为本,养生以少恼怒为本,立身以不妄语为本,治家以不晏起为本,居官以不要钱为本,行军以不扰民为本。三者曰:孝致祥,勤致祥,恕致详。吾父竹亭公之教人,则专重孝字。其少壮敬亲,暮年爱亲,出于至诚。故吾纂墓志,仅叙一事。吾社星冈公之教人,则有八字、三不信:八者,曰考、宝、早、扫、书、蔬、鱼、猪;三者,曰僧巫,曰地仙,曰医药,皆不信也。处兹乱世,银钱愈少,则愈可免祸;用度愈省,则愈可养福。
家书:咸丰十一年三月十三日谕纪泽纪鸿
唯子侯须教一勤字一谦字。谦者骄之反也,勤者佚之反也。骄奢yín佚四字,推首尾二字尤宜切戒。
家书:咸丰十年十月十四日午刻致澄弟
古之英雄,意量依拓,规模宏远,而其训诫子弟,恒有恭谨敛退之象。
文:《笔记二十七则英雄诫子弟》
大约世家子弟,钱不可多,衣不可多。事虽至小,所关颇大。
家书:同治元年玉月二十四日谕纪泽
余家后辈子弟,全未见过艰苦模样,眼孔大,口气大,呼奴喝婢,习惯自然,骄傲之气入膏盲而不自觉,吾深以为虑。
家书:成丰十年十月初四夜致沅弟季弟
盖儿子若贤,则不靠宦囊,亦能自觅衣饭;儿子若不肖,则多积一钱,渠将多造一孽,后来yín佚作恶,必且大玷家声。
家书:道光二十九年三月二十一日致澄温况季诸弟
吾家子侄半耕半读,以守先人之旧,慎无存半点官气。不许坐轿,不许唤人取水添茶等事。其拾柴收粪等事,须一一为之;cha田萍禾等事,亦时时学之。庶渐渐务本而不习于yíndàng矣。
家书:咸丰四年四月十四日致澄温沅季诸弟
子侄除读书外,教之扫屋、抹桌凳、收粪、锄糙,是极好之事,切不可以为有损架子而不为也。
家书:咸丰四年八月十一日致澄弟温弟沅弟季弟
吾家于本县父母官,不必力赞其贤,不可力低其非,与之相处,宜在若远若近,不亲不流之间。渠有庆吊,吾家必到;渠存公事,须纳上助力者,吾家不出头,亦不躲避。渠于前后任之jiāo代,上司衙门之请托,则吾家丝毫不可与闻……
家书:同治元年九月初四日致澄弟
舍侄科四、科六辈质地均可造就,惟吾乡读书间断时多,有恒者少,幸得名师诲导,析于"有恒"二字加意。一bào十寒,圣贤所诫。
书信:咸丰九年二月二十九日复易良翰
孝亲友弟
孝友为家庭之祥瑞。凡所称因果报应,他事或不尽验,独孝友则立获吉庆,反是则立获殃祸,无不验者。要早岁久室京师,于孝养之道多疏,后来展转兵间,多获诸弟之助,而吾毫无裤益于诸弟。余兄弟姊妹各家,均有田与之安,大抵皆九弟扶助之力。我身殁之后,尔等事两叔如父,事叔母如母,视堂兄弟如手足。凡事皆从省啬,独待诸叔之家则处处从厚,待堂兄弟以德业相劝、过失相规,或gān彼此有成,为第一要义。其次则亲之yù其贵,爱之yù其富,常常以吉祥善事代诸昆李默为祷祝,自当神人共钦。温甫、季洪两弟之死,余内省觉有渐德。澄侯、沅甫两弟渐老,余此生不审能否相见。尔辈若能从孝友二字切实讲求,亦足为我弥fèng缺憾耳。
家书:同治九年六月初四谕纪泽纪鸿
盖君子之孝,尤重于立身,内之刑家式乡,外之报国惠民。凡吾行事,足令人钦仰者,皆吾所以敬吾亲也;凡吾德意,足生人感恋者,皆吾所以爱吾亲也。推此以求,则尊显之道,事业无穷,未可酷于一哀,限生灭xing,不达继述之义,翻蹈细人之行。
书信:咸丰元年复江忠源
余yù尽孝道,更无他事,我能教诸弟进德业一分,则我之孝有一分;能教诸弟进十分,则我孝有十分;若全不能教弟成名,则我大不孝矣。……谁愿诸弟发奋立志,念念有恒,以补我不孝之罪。
家书:道光二十二年十一月十七日致澄温沅季诸弟
臣子与君亲,但当称扬善美,不可道及过错;但当谕亲于道,不可疵议细节。
家书:道光二十三年正月十七日致澄温沅季诸弟
夫家和则福自生。若一家之中,兄有言弟无不从,弟有请兄无不应,和气蒸蒸而家不兴老,未之有也;反是而不败者,亦未之有也。
家书:道光二十三年正月十七日禀父母
尔为下辈之长,须常常存个乐育诸弟之念。君子之道,莫大乎与人为善,况兄弟乎?临三、昆八,系亲表兄弟,尔须与之互相劝勉。尔有所知者,常常与之讲论,则彼此并进矣,此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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