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我自己的作品,这是有时连我自己也做不了主的。“某种程度”,应以不辜负广大喜爱文学的读者的期望为前提,而不仅仅以发表或出版的官方限制为前提。后一种前提是对自己的低标准要求而非高标准要求。在这一种情况之下,我将原谅自己的“偶尔失足”,我自己对自己的原谅无疑会比广大读者对我的原谅稍微宽厚点儿,但我一定约制自己不由“偶尔”滑到“再三再四”的程度。因为我所坚持的是现实主义。现实主义的主要宗旨是面对现实的文学性“发言”,包括文学性的指判式“发言”。我清楚,我若再“失足”,我的现实主义“发言权”也就由自己取消了。纵观世界,非商业色彩的艺术和文学已属凤毛麟角。我不想声明我一定加入凤毛麟角,因为我做不到,还因为我不认为只要带有商业色彩了,艺术便不再艺术,文学便不再文学了。清高如郑板桥者,也是为自己的画明码标价过的。更因为我开始意识到,一个商业时代的小说家,靠稿费尽家庭经济责任,而又能相对严肃地进行长久的创作,乃是很“诚实的劳动”之一种。比之不能这样,而不得不向国家伸手讨索,讨索不到就牢骚满腹怨天尤人强。比我年轻的一批作家、编剧,某些人是很善于经营自己的。他们理当更善于经营自己。因为我这个年龄的作家从国家获得到的,比如房子、基本工资、职称,他们将不再那么容易获得到了。我到上海时,李子云大姐问我是否已是作家中的富翁,我只有笑笑,问她何以会这样想。她说都在传你《年轮》拿了几十万,《浮城》一书又拿了几十万,那你不已是百万富翁了么?我只好又笑。我创作《年轮》电视剧,每集含税2500元。我交《浮城》稿时,编辑说每千字80元,我吓了一大跳。因为闻所未闻。自己主动提出不要比国家规定的稿酬标准高出那么多,高出一点儿。每千字40元就满足了。发行得好,愿补就再给补些。发行得很好。但我的稿酬是按每千字40元外加印数稿酬算的。当时我甚至分不清印数稿酬和版税有什么区别,还曾打电话去向张抗抗请教。此前我的三四百万字的作品,乃是由每千字7元、10元、13元、15元、20元至30元出版的。
我真的不希望比我年轻的作家们向我说,这除了是“迂”不再是别的什么。他们以后的命运将和我们大为不同。他们中的大多数将不得不变为脱离体制的自由职业者,他们不比我多些商品意识情形将会很糟糕……
一个成熟的商业时代也许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最理性最明智的选择,起码目前是这样。成熟的商业社会,需要一个国家与周边国家的和平友好关系的保障,需要国内政治稳定的保障。这两个商业时代的保障,其实首先已是与老百姓利益相关的重要保障。
我凝眸注视商业时代,渐悟它的本质其实是寂寞的,是一种大寂寞。和平使国际外交主要成为外交家们的事,政治意识淡薄使政治主要成为政治家们的事。商业时代的惊心动魄的大决策,几乎无一不与商业相关,而且仅仅反映在极小一部分人之间。有钱的开始有闲,有闲最能生出寂寞之感。缺钱的疲于奔命地挣钱,也就顾不上寂寞。连寂寞都顾不上的活法,无疑简单乏味到极点了。商业社会的特征,的的确确乃是金钱支配许多社会方面许多人命运的特征。它有时太令人厌恶。但细想想,又不见得比政治支配许多社会方面许多人的命运更不堪承受到哪儿去。全民政治化是庸俗的政治,全民商业化恰恰是成熟的商业时代的标志。商业时代的文学也将是寂寞的,因为成熟的商业时代将善于调解和处理许许多多社会问题社会矛盾,给文学剩下的仅仅是“社会题材”的“边角料”。文学不屑于咀嚼这些“边角料”,因而归于人的心灵。但面对寂寞的人的心灵,文学还没形成文学以前,便先自倍感寂寞了。成熟的商业时代是断难产生史诗性文学的时代……
现在的中国,当然非是成熟的商业时代。一部分人仿佛被摈弃在它们的门外,进不去,又退回不到原来的社会坐标上,这是它趋向成熟,还是夭折在混沌状态的大问号。进不去又退不回的人越来越多,它的混沌状态将越持久。而持久对它是危险的……
目前文学针对现实发出的种种感应之声,是中国的另一足也迈入商业时代之前的尴尬的诉说乃至呼号。而之后,几乎一切艺术和文学的品格,都必须或深或浅地印上商业的编号。当中国也果真成熟为一个商业时代了,文学对现实的感应之声也就越来越微弱了。那时它不那样是不可能的。正如目前要求它对时代本身的尴尬性放弃诉说和呼号是不可能的。
那时的作家将比文学更其寂寞。但是人民却会渐渐安于一个成熟的商业时代的寂寞。归根结底,对某一时代的优劣的评估,主要是以人民而非作家们的感觉来判断。相对于人民,时代甚至可以完全忽略作家们的感觉不予理睬,而且不丧失它什么最基本的原则。
4.资本的玫瑰天生带刺
在商业的无序阶段,往往几年就可以成全一位资本家。
而在有序的成熟的商业时代,千百万个家庭中,几辈子也产生不了一个资本家了,尽管可以产生不少官员、硕士、博士、作家和教授等等有身份的人。
“当年他们都是些什么人啊!”
时至今日,我们仍能经常听到这样的话。这样的话除了意味着是牢骚,不再意味着别的。牢骚中连当年的轻蔑和不屑也所剩不多了。
商业时代赏给那些最早就亢奋地不顾一切地跃身到它的光影里的人最大最多的实惠。
这便是它的公平原则。
它几乎从来只持这一种原则。
当年的“二道贩子”也罢,“倒爷”也罢,对中国商业时代的复归,对唤醒中国人之商业意识,是不无功绩的。
而且,细分析之,他们的行为,也不像许多人想象的那么贻害无穷。就是为了达到目的进行贿赂,当年其实也只能塞些钱给小官吏们和小掌权者罢了。当年他们都还没成气候,他们的身份使他们较难接近大官吏,也根本拿不出几十万几百万去收买大官吏大掌权者。与后来商业领域内权钱交易的腐败现象相比,他们的行为倒显得较为单纯,不那么卑污和触目惊心耸人听闻。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几年里,中国的商业时代曾呈现出最乌烟瘴气的现象。商业不择手段只顾赚钱、其他似乎什么都不顾了的贪婪性也暴露得最为淋漓尽致,“假冒伪劣”商品正是在那几年里泛滥成灾,比比皆是,仿佛到了无法可治的地步。
那几年,是中国商业时代第二阶段的开始,也是中国商业时代第一阶段的结束。表象上是第二阶段的开始,本质上是第一阶段的结束。因为它在本质上是第一阶段而非第二阶段的高潮。正是高潮宣布着前一“情节”的终止。而后一“情节”,乃是在这一宕伏之际“趁虚而入”的。
第二阶段的高潮究竟如何,商业时代这支大手笔,又究竟会让我们看到些怎样的大矛盾、大冲突、大内容、大阵势、大戏文和大演唱,我们则就是只能拭目以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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