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闷的中国人_梁晓声【完结】(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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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伯纳在他的《巴巴拉少校》的序中则这样说:“穷对一个人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让他虚弱,让他无知,让他成为疾病的中心,让他成为丑陋的展品、肮脏的典型,让他们的住所使城市到处是贫民窟,让他们的女儿把花柳病传染给健康的小伙子,让他们的儿子使国家的男子汉变得有瘰症而无尊严,变得胆怯、虚伪、愚昧、残酷,具有一切因压抑和营养不良所生的后果……不论其他任何现象都可以得到上帝的宽容,但人类的贫穷现象是不能被宽容的。”

  而黑格尔的一番话也等于是萧伯纳的话的注脚。他说:“当广大群众的生活低到一定水平——作为社会成员必须的自然而然得到调整的水平——之下,从而丧失了自食其力这种正常和自尊的感情时,就会产生贱民。而贱民之产生的同时,使不平均的财富更容易集中在少数人手中……”

  他还说:“贫困自身并不使人必然地成为贱民。贱民只是决定于与贫困为伍的情绪。即决定于对富人、对社会、对政府等等的内心反抗。此外,与这种情绪相联系的是,由于依赖偶然性,人变得轻佻放浪、嫌恶劳动。这样一来,在他们中便产生了恶习,不以自食其力为荣,而以恳求乞讨为生,并作为自己的‘特权’。没有一个人能对自然界主张权利。但是在社会状态中,怎样解决贫困问题,当然是贫困者人群有理由对国家和政府主张的权利……”

  怎样回答他们呢?

  林肯l864年在《答美国纽约工人联合会》时说:“一些人注定的富有将表明其他人也可能富有。这种个人希望过好生活的愿望,在合法的前提之下,必对我们的事业产生巨大的推动力。”

  在一切不合法的致富方式和谋略中,赎买权力或与权力相勾结对社会所产生的坏影响是最恶劣的。

  这种坏影响虽然在中国正遭到打击,但仍表现为相当泛滥的现象。

  我个人的贫富观点是这样的——我承认财富可以使人生变得舒服,但绝不认为财富可以使人生变得优良。一个瘦小的秃顶的老头儿或一个其貌不扬的男人娶了一位如花似玉的娇妻,那必在很大程度上是财富“做媒”。他内心里是否真的确信自己所拥有的幸福,八成是值得怀疑的。对她亦如此,财富可以帮助人实现许多欲望,却难以保证每一种实现了的欲望的质量。

  当然,我也绝非那种持轻蔑财富的观点的人。

  我一向冷静地轻蔑一切关于贫穷的“好处”的言论。

  威廉·詹姆士说:“赞美贫穷的歌应该再度大胆地唱起来。我们真的越发地害怕贫穷了,我们蔑视那些选择贫穷来净化和挽救其内心世界的人。然而他们是高尚的,我们是低贱的。”

  我觉得他的话即使真诚也是虚假的。

  我不认为他所推崇的那样的些个人士全都是高尚的,不太相信贫穷是他们情愿选择的。尤其是,不能同意贫穷有助于人“净化和挽救其内心世界”的观点。我对世界的看法是,与富足相比,贫穷更容易使人性情恶劣,更容易使人的内心世界变得黑暗,而且充满沮丧和憎恨。

  我这么认为一点儿也不觉得我精神上低贱。

  中国从古至今便有不少鼓吹贫穷的“好”处的“文化”。

  最虚假可笑的一则“故事”大约是东汉时期的,讲两名同窗学子锄地,一个发现了一块金子,他捡起后却像扔一块石头似的将金子抛于身后,口中自言自语:“肮脏的东西!”而另一个却如获至宝,揣入怀中……

  这则“故事”的褒贬是分明的。

  中国之文人文化的一种病态的传统,便是传播着对金钱的病态的态度。

  但是我们又知道,中国之文人,一向地对于自身清贫的自哀自怜以及呻吟也最多。倘居然还未大获同情和敬意,便美化甚至诗化了清贫以自恋。

  而我,则一定要学那个遭贬的揣起了金子的人。倘我的黄金拥有量业已多到了无处放的程度,起码可以送给梦想拥有一块黄金的人。一块金子足可使一户人家度日数年啊!

  何况,古文人的“唯有读书高”,最终还不是为了仕途吗?所谓仕途人生,还不是向往着服官装、住豪宅、出马入轿、唤奴使婢、享受俸禄吗?俸禄又是什么呢,金银而已。

  我更喜欢《聊斋志异》里那一则关于金子的故事,讲的也是书生夜读,有鬼女以色挑之,识破其伎俩,厉言斥去。遂以大锭之金诱之,掷于窗外……

  明智的人总不能拿身家性命换一夜之欢、一金之财啊。

  但若非是鬼女,或虽是,信其意善,则另当别论了。比如我,便人也要,金也要。还是不觉得自己低贱。但我对财富的愿望是实际的。我希望我的收入永远比我的支出高一些,而我的支出与我的消费欲成正比,而我的消费欲与时尚、虚荣、奢靡不发生关系。

  不知从哪一年代开始,我们中国人,惯以饮食的标准来衡量生活水平的高低。仿佛嘴上不亏,便是人生的大福。

  我认为对于一个民族,这是很令人高兴不起来的标准。

  我觉得就人而言,居住条件才是首要的生活标准。因为贪馋口福,只不过使人脑满肠肥,血压高,脂肪肝,肥胖。看看我们周围吧,年轻的胖子不是太多了吗?

  而居住条件的宽敞明亮或拥挤、低矮、阴暗潮湿,却直接关系到人的精神状态的优劣。

  我曾经对儿子说——普通人的生活值得热爱。也许人生最细致的那些幸福,往往体现在普通人的生活情节里。

  一对年轻人大学毕业了,不久相爱而结婚了。以他们共同的收入,贷款买下70平米居住面积的商品房并非天方夜谭,以后10年内他们还清贷款也并非白日做梦。之后他们有剩余的钱为他们自己和儿女买各种保险。再之后他们退休了,有一笔积蓄,不但够他们养老,还可每年旅游一次。再再以后,他们双双进入养老院,并且骄傲于非是靠慈善机构的资助……

  这便是我所言的普通人的人生。

  它用公式来表示就是——居住面积70平方米的住房+共同的月收入X元。

  我知道,在中国,这种“普通人”的人生对90%的当代青年还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事。但毕竟的,对10%左右的青年,已非梦想。

  什么时候10%的当代青年已实现了的生活,变成90%的当代青年可以实现的生活,中国就算真的富强了。

  贫富之话题也就是多余的话题了……

  6.贵贱揭示的心理真相

  人类社会一向需要法的禁束、权的治理。既有权的现象存在,便有权贵者族存在,古今中外,一向如此。权大于法,权贵者便超惩处,既不但因权而在地位上贵,亦因权而在人权上贵,是为人上人。或者,只能由权大者监察权小者,权小者监察权微者。凌驾于权贵者之上的,曰帝,曰皇,曰王。中国古代,将他们比做“真龙天子”。既是“龙”,下代则属“龙子龙孙”。“龙子龙孙”们,受庇于帝者王者的福荫,也是超社会惩处的人上人。既曰“天子”,出言即法、即律、即令,无敢违者,无敢抗者。违乃罪,抗乃逆,逆乃大罪,曰逆臣、逆民。不仅中国古代如此,外国亦如此。法在人类社会渐渐形成以后相当漫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内,仍如此。中国古代的法曾明文规定“刑不上大夫”。刑不上大夫不是说法不惩处他们,而仅仅是强调不必用刑拷之。毕竟,这是中国的古法对知识分子最开恩的一面。外国的古法中明文规定过贵族可以不缴一切税,贵族可以合理合法地掳了穷人的妻女去抵穷人欠他们的债,占有之是天经地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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