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这话的时候,她帮他系着领带,浅灰色,缎面。他忙着穿鞋,忍不住跟S炫耀,说是去米兰订制回来的,如果男人到了三十岁,还没学会穿皮鞋,要么说明混得太牛B,跟乔布斯一样,要么就是混得太傻×。
S心里笑他,不知道他为什么永远都能把一些根本没逻辑的话,当成大道理对姑娘们讲出来。更可怕的是,姑娘们还深信不疑,并用这个标准去要求那些无辜的好男生。
N在镜子前站定,又是一副无懈可击的冠冕堂皇,他离开房间去楼下开会。S看着床对面的落地玻璃,外面是交错的高架路。2010年,S 二十八岁,事业上关键的一年,那一年她学会穿着高跟鞋追车两里地不带大喘气的,也是她出差最频繁的一年。她每次从柔软的高档大床上爬起来甚至记不起来,窗外的是哪一座城市。她和N没放过任何一个出差私会的机会。
凌晨五点,N一嘴轩尼诗味,吻着S做长长的爱,把她整个抱起来,把她的后背贴在玻璃窗户上,天亮起来,人却没到位,整个陌生的城市像是被完好地抛弃了。他对她说,你回头看。S气喘吁吁地回头看。
你看,这个世界只有我们两个人。
这句话是有温度的,在窗上形成了一小块雾。她盯着高速路一会儿,果然,没有一辆车经过,再回头看N,两个人一瞬间不知怎么的,红了眼圈。
S摸摸被揉搓在一起的被子,从被子上小心捏起一根N的头发,像收集一个不真实的纪念品。
1
那年S大学毕业,她学新闻专业,整个大学四年就是把理想抱负和斗志消磨干净。毕业那会儿晃晃悠悠,无处可去让她更显迷茫。不断地参加各种聚会,每一次喝酒都喝得泪流满面,就着廉价的扎啤背诵好几首壮志凌云的诗,搞得好像明天大家就要各奔东西为社会主义建设做贡献,再也不见似的,其实天一亮,在一堆烟头和酒瓶中站起来,一群宿醉的人谁也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于是晚上又零零散散地约局去唱歌,打牌,吃夜宵。
学校宿舍被收回,几人凑钱去租了一间便宜的房子。开始还买菜做饭,怀着要把生活过得生龙活虎的雄心,充满在这个城市站稳脚跟的抱负,没出一个礼拜,这间房子几乎变成一间廉价的招待所。每天凌晨回来睡一觉,睁眼之后就跑出去,先去麦当劳里坐着蹭Wi-Fi,投递一堆无用的简历,一边投简历一边跟同学打电话,看看今天谁有什么好消息,之后怂恿那个幸运的倒霉鬼请大家吃饭。无论在外面干什么,哪怕是站在小卖部门前看大爷下棋,也没有人愿意在房间里多待一秒,丝毫的闲置,都让人觉得灰心丧气。
青黄不接的那段时间,S在一次饭局中遇到N。她到的时候,看N正站在门口的路灯下,深情款款地盯着她一个大学同学,N的头发烫成那年最流行的粟米烫,风一吹,一把方便面在空中飞。
他靠在一辆银灰色的车上,嘴里说个不停,女生看着他傻笑,也不说话。S故意凑近一听,听到他在背圆周率。S经过他们的时候忍着,走到电梯里憋不住大笑出来。以前中学的时候,有段时间男生流行用小刀把女孩的名字刻在胳膊上,晃着血淋淋的胳膊,两只腿撑着自行车跟在女生身后背情书,但是这样靠在车上堵着女生背数字的倒是第一次见。
他们几乎已经狼吞虎咽地把桌上的菜吃掉了一半,N才牵着那个姑娘的手进来,把钱包阔气地扔在桌子上,说随便吃。S这才看清N的脸,旁边一个同学跟S耳语了几句。她点点头,又瞥了N一眼。原来就是他。
N曾是学校里的传奇,状元身份入校,上学时无恶不作,最后在校长宣读对他的处分时,他站在三楼,直接打开窗户对着下面撒尿,校长直接对着话筒咆哮“开除”。
被开除后他出去混着,用他纯情少年背圆周率的本事,搞定了几个款姐,圈了点钱,经营一家小广告公司。两年时间,大家毕业,他有了一点成绩,自然成了同龄人中最阔绰的一个,天天开着他那辆银灰色的敞篷小跑车到学校门口去泡师妹。
饭局里,大家介绍到S的时候,她正忙着吃一块红烧肉,没站起来,举了举酒杯算意思过。没想到N一拍桌子,瞪着S说她没大没小,问她今晚谁买单。大家吓得筷子都掉桌上了,没想到S丝毫不恼怒,把嘴里那块红烧肉咽进去,拿着酒杯倒上白酒,毕恭毕敬地在N面前一仰头干了,说:你买单。然后红着脸,继续把剩下的肉吃完。
后来N问起过S:你当时是不是故意在吸引我的注意?S说:是啊,想通过你的关系找份工作。N再问:不是因为一见钟情吗?S大笑起来:谁会喜欢一个泡妞背圆周率的人?况且你也不看看当年自己的造型,那头发,那竖起来的小领子,生怕别人不知道你有几个钱,车钥匙永远在食指上打转。N很严肃地对S说:首先,我不是背圆周率那么俗气的人,我背的是根号二;其次,难道你忘记了,当天你穿的是黑色丝袜配特步吗?
2002年的时候,谁也没想到,所有潮爆的流行趋势,会成为未来的笑柄。就像他们也没想到,会在大雪皑皑的异国他乡进行这段对话,裹着一条毯子,分吃空旷大房子里最后一块小饼干,像两只害怕活不过冬天的小老鼠。
2
毕业之后的第一个春节结束,S误打误撞进了一家很有名的报社。她离职之后才知道,是N托人给她写了推荐信,之后十年里,他从来没提起过。
她跑社会新闻,每天蓬头垢面地在外面奔波,时常安排暗访。所有暗访她最喜欢的是那次,穿得花枝招展揽着另外一个男同事的胳膊,她假装站街,乳沟里藏着一个小录音机。另外一个男同事假装嫖客。
她挺庆幸自己去过这家报社,不管当中过程如何,所有人对他们的印象是全中国最有良心的期刊。她刚开始工作时也找到了一点学新闻的初心。她从小对真实有点迷恋过度,没办法相信任何一本童话书。她不相信,白雪公主真的能吐出那一口苹果,爱情能让人死而复生。她合上书本,只觉得爱情只能让人死得更惨。
S和N在三年里,见过几面,互相调侃背圆周率的事,说完就再也没话了。每个饭局他都带不一样的姑娘来,一样的是,貌美,胸大,腿长,蠢。偶尔听他的消息,知道他生意起起伏伏,找了女大款还要开着跑车出去找漂亮的姑娘,难免混不下去,于是回老家跟着亲戚做建筑。
那次她的选题就是去采访民工的生活现状,去之前都已经安排好了,领导跟她说这个工地已经出问题了,情况岌岌可危。她明白什么意思,很多时候,他们的采访是落井下石,挑软柿子捏。S记得很清楚,那天她口袋里放了一支录音笔,吃完中饭抹着嘴上的油,只身去采访。在她推开门的一瞬间,沙发上,N坐在那里,看着地板。
抬头看到是S,N竟也不意外,倒了杯水放在她面前,右边嘴角轻轻扬起来,说了句“别来无恙”。
3
S待在医生休息室的沙发上,电脑屏幕闪着白光,一个字都没写下来,有人进来她就假装低头忙碌,麻木地敲击键盘,打出一排自己也看不懂的乱码,眼睛盯着N的那双球鞋。初夏的燥热开始了,窗外是停车区域,保安大爷心急火燎地喊着:倒,倒,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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