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琢磨啥?我琢磨事情本来可以不这样,可以完全不这样也可以不完全这样。我琢磨最终有什么她一直竭力控制的东西在脑子里炸开了一片白光。我不知道后来情形如何,不知道那女生是去了精神病院还是哪儿。在十九岁,刚刚得知这个故事的那个暮色渐浓的时刻,我只是琢磨也许那个把亲生女儿操疯了的老家伙,怀着无限的痛苦与悔恨把她接回了家,这下他可以操个够了。
S市人都是疯子,在某种意义上。他们是那种为了喝杯热酒把酒从酒壶倒进酒盅,点燃酒盅烤那只酒壶,酒壶还没烤热,就迫不及待地拿起燃烧的酒盅一饮而尽的疯子。听来也许言过其实,可至少那时候,他们就是那样。即便如今,他们的特质也保留着,还将长久保留,只不过不那么显性罢了。我们这些千里求生的移民的后代,在跃出藩篱、彼此践踏方面真是才华横溢。
不早不晚,刘娅楠就出现在那时候。
1998年,在电台播音间的昏暗光线下第一眼看到她,我就知道她是不快乐小姐的一员。当时她十七岁,穿浅棕色羽绒服,内衬灰色毛衣,扎着头发,看人会低头,面孔幼稚,就是当年十七岁女孩的样子。可很难解释原因,可能是神情所致,我有一种感觉,她有某种与年龄极不相衬的老旧的气息,更像某个年长女人年轻时的拙劣仿制品。任何人都能感觉到她与人格格不入。
如今我已经不太记得她的容貌了。姿容秀丽,肯定的。看上去未经人事,缺乏信心,隐隐抗拒。她缺少我后来见过的不快乐小姐的特征。她很正常,安静。
她是来投稿的。那时我主持一个夜间节目,任务是拖慢节奏念几封表达思念或悔意的信,制造一点儿临睡前的伤感。我大概缺乏那个行当所需的才能,不过那种节目正在黄金时期,即便做得马马虎虎,我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欢迎。多数人会寄来他们写给某人的信,多半是写给恋人,少数人才会登门投稿。当时她向我敞开心扉一角,也许是因为这节目的特色所致,也许是因为她知道,我感受到了她那不是快乐不起来而是拒绝快乐的波长。
她的信是写给一个小学同学的,以“张婷,你好”开始,以“希望你也记得我们一起做手工作业的日子”结束,无非离开家乡之后再没相见你还好吗之类。无论如何,她把那封平淡而寂寞的信放在一边,从毛衣口袋里拿出一个钱包大小的迷你相册——相册封皮上印着千纸鹤——决定让我看看她的画稿照片。那些照片令人不适。那类似于戈雅的一个时期,还有某个我不记得名字的法国版画家,或者真正有绘画知识的人了解的其他的什么人。她画的是怪物在吃掉一个孩子之类的东西。有的血淋淋的,有的看得出来是坟墓。要是你想到她是个孩子,那么你会忽略掉那不够高明的笔触色彩,从心理层面严肃地对待它们。我确定我的待客笑容凝固在了嘴角。
我问她,为什么要画这些?你觉得自己有心理问题吗?她似乎被我的坦率吓住了,点点头,说有吧。这些画会让人不舒服,我告诉她。这句话过界了,她的眼神明显熄灭了一下,变得警觉、疏远。我们还聊了一些什么,不记得了。我肯定开导了她一番,虽是无用的废话,态度口吻却想必让她感到安慰。对于不快乐小姐,我要比一般人更有耐心些,甚至怀有一种叶公好龙式的爱心。毕竟,更年轻的人的不快乐我也曾深有体会。然后她就离开了。
这是下午的事。当天晚饭后我去打了几局斯诺克——那时我正对斯诺克入迷。按照分数大小,干脆利落地将一只只小球从巨大的台面上清理干净很有成就感,球落袋的声音令人满足,又给我一种冷静、睿智、横扫千军的错觉。斯诺克不同于九球——当然,更高级。围着球台走动时你忽然像个洋派绅士。毕竟那时候没人知道什么是绅士,而我才二十三岁,做着当时可谓浮华的工作。
换言之,我是那种完全不可能准备好应对当天的夜间节目里出的那种岔子的主持人。这个晚上,我读了两封信,然后接听电话,打进来的照例是多情少男孤独少妇之类。节目中途,一个男人打了进来:“喂,喂,我没啥要参与的啊。那啥,翡翠宫发生枪战啊。我通过贵热线爆料一个突发新闻啊,请你帮我插播一下。目前翡翠宫夜总会发生枪战,大批警察已经赶来,一场警匪火并看来已经不可避免。S市的各位听众朋友啊,插播新闻啊……”
当年电台还鼓励听众通过热线报告新闻,可这一次,这家伙的兴奋让我不安。我透过隔音玻璃看着导播,想让他决定怎么办,却看到他在打盹,等他猛然惊醒切断电话时为时已晚。我们让接入电话的红灯闪烁了51秒,无线电波在冬夜中已经传递得无远弗届。导播圆瞪着眼睛,意思是“操,糟了”。我们只能继续接听电话。忽然之间,每通电话都开始谈起翡翠宫的枪战来,我应付一两句,导播便迅速切掉。我们的窘态显然刺激了一些深夜无法成眠的家伙,他们开始像喝醉酒的驴子一般撞过来。“喂,我说,别光枪战哪,兄弟啊,我这儿看见一个原子弹啊,就在苏家屯!”一个家伙说。
我知道自己惹了一个麻烦,虽然还不知道它有多大。我开始讨厌那种幽默感。
早班开始,电台里就已经有人在谈论我的岔子,那桩新闻更是人尽皆知。事实上没有什么枪战。那天晚上,一个叫“四哥”的黑社会头目指派一个家伙在翡翠宫的顶楼抓住了老板,警察围困了翡翠宫。那家伙是个死士,开了两枪,前半夜杀人,后半夜自杀。我是当天夜里不慎发出消息的几个人之一。
不论当天是否处于那种状况,我都没有想再次见到她。我没有期望这天中午就接到她的电话。那时我有一部摩托罗拉大哥大,像块小砖头,算是新锐人物的身份证明。她打了这电话。“我在你们楼下对面的电话亭,你能下来一下吗?”她问。
那是11月,我们懂得天空的颜色暗示着漫天大雪正在酝酿之中。电台院子里,吃过午饭的人们正在离开食堂回宿舍午睡。在他们的脸上,流露出在如此严寒而难熬的季节,却能享受统一五毛钱的餐费的庆幸而满足的神情。
电台门口横着一辆黑色起亚轿车,两个家伙从车里钻出来,把我截在了门口。单看他们的样子你就知道他们是干什么的。两个人都很年轻,站姿故意歪向一侧,一脸邪气。“你就是著名节目主持人那谁啊?”其中一个问,然后当着担负保卫电台任务的警察的面抽了我一记耳光。“四哥听说你了啊。”
这家伙的毛皮帽子掉在了地上,露出了大背头。那帽子与更早时期的棉帽子样式相同,只是把栽绒换成了毛皮。那年冬天每个混黑社会的或者假装混黑社会的家伙都戴一顶这种帽子。那家伙弯腰捡起帽子,极有耐心地掸着土。我等他戴好帽子,斜睨了我最后一眼,钻回轿车之后,才右转去咖啡馆。
哈瓦那咖啡馆是那时我们这般S市时髦人物去的地方。我们坐在火车座上,我一侧脸颊火辣辣地疼。夏天挨一下耳光其实不算什么——单从生理层面上说——冬天就难受多了。“找我干吗?”既然她不说话,我只好开口问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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