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伊登_[美]杰克·伦敦【完结】(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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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指的是什么?他的身子弯了过来,觉得应当在这样杰出的心灵面前跪下。我吞了什么?

  你的尾音不全。‘and'这个字读作‘a-n-d',可你却读了‘an',没有‘d'。‘ing'拼作‘in-g',你有时读作‘ing',有时却读掉了‘g'。有时你又把单词开头的辅音和双元音含糊掉。‘them'拼作‘t-h-e-m',可你拼成‘em'--啊,算了,用不着一个个讲了。你需要的是语法。我给你找一本语法书来告诉你怎样开始吧!

  她站起身时他心里突然闪过社交礼仪书上的一句什么话,急忙笨拙地站了起来,却担心做得不对,又害怕她误会,以为她要走了。

  顺带问一问,伊甸先生,她要离开房间时回头叫道,马尿是什么?你用了好几回,你知道。

  啊,马尿,她笑了起来,是土话,意思是威士忌。啤酒什么的,总之能喝醉你的东西。

  还有,她也笑了,话若没有说到对方就不要用‘你'。‘你'踢入是分不开的。你刚才用的‘你'并不全是你的本意。

  我没懂。

  可不,你刚才对我说‘威士忌、啤酒什么的,总之能喝醉你的东西'--喝醉我,懂了没有?

  啊,有那个意思么?

  当然有,她微笑,要是不把我也扯进去不是更好么?用人'代替‘你'试试看,不是好多了么?

  她拿了语法书回来后,搬了把椅子到他身边坐下了--他拿不定主意是否该去帮她搬。她翻着语法书,两人的头靠到了一起。她在提纲契领告诉他他该做什么功课时,他几乎没听过去--她在他身边时带来的陶醉令他惊讶、但是在她强调动词变化的重要性时他便把她全忘了、他从没听说过动同变化,原来它是语言的龙骨骨架,能窥见这一点叫他很着迷地往书本靠了靠,露丝的头发便轻拂着他的面颊。他一生只昏倒过一次,此刻似乎又要昏倒,连呼吸都困难了。心脏把血直往喉咙四泵,弄得他几乎窒息。她跟他似乎前所未有地亲近,两人之间的巨大鸿沟之上一时似乎架起了桥梁。但是他对她的崇高感情并未因此而变化。她并没有向他降低,是地被带到了云雾之中她的身边.在那一刻地对她的崇拜还应算作宗教的敬畏和狂热,他似乎已闯进了最最神圣的领域。他小心地缓缓地侧开了头,中断了接触。那接触像电流一样令他震颤,而她却浑然不觉。

  第八章

  几周过去,马丁·伊甸在这几周里学了语法,复习了社交礼仪,苦读了感兴趣的书,由于他不跟本阶级的人来往,荷花俱乐部的姑娘们不知道他出了什么事,老向吉姆打听。在莱利家仓库搞拳击的人则因他的缺席而高兴。他在图书馆又挖出了一桩宝藏:语法书告诉他语言的龙骨结构,那本书却告诉他诗歌的龙骨结构。他开始学习诗歌的韵律、结构和形式,在他所爱的美之下探索着美的底蕴。他又发现了一本新潮的书,把诗歌当作一种表现艺术,从最优秀的文学作品中列举了丰富的例证,作了详尽的分析。过去他读小说从不曾像现在读这类书这么兴致勃勃,津津有味。他那二十年没曾动过的脑筋受到成熟的欲望的驱使,更对书本紧抓不放,孜孜吃吃,就初学者而言其啃劲之猛十分罕见。

  站在此时的高度回顾他所熟知的往日世界;那陆地摘洋。船只、水手、母夜叉似的女人都似乎渺小了起来;但也跟眼前的新天地交汁渗透。他的心一向追求统一。刚开始看到两个世界的交汇时他感到惊讶。他在书中发现的美与崇高的思想使他心胸高洁,更加坚信在社会上层,即在露丝和她一家所处的社会堂,所有的人,无论男女,思想和生活都纯净无瑕。而在下面,在他自己的生活圈子里,人们却卑贱秽污。他要洗净那污染了他一辈子的秽物,跻身于上层阶级所生活的高贵世界里。他的整个青少年时期都为一种朦胧的不安所困扰,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老在追求着某种追求不到的东西,直到现在他遇见了露丝,他心中的不安更加强烈了,化作了痛苦。他终于清楚明确地知道了:他所追求的是美、智慧和爱情。

  那段时间他曾好几次跟露丝见面,每次见面对他都是一次鼓舞。她帮助他学英语,纠正他的发音,给他上数学启蒙课。但他俩纳交往并不仅限于上课。他见过太多的生活,心灵太成熟,无法满足于分数、立方根、语句分析和解释,有时便转向了别的话题--他最近读过的诗,她最近研究着的诗人。她向他朗读她所喜爱的诗章时他便化游于欢乐的九天之上。他听过许多妇女说话,却从没听见过像她那么美妙的声音。她最轻微的声音都使他爱恋。他为她说出的每一个字感到欢乐和悸动。他爱恋她声音的悦耳、平和与它那动人的起伏--那是文化教养与高雅的灵魂的流露,柔和丰富得难以描述。听她说话时,他记忆的耳朵里也响起了凶悍的妇女刺耳的眼噪和劳动妇女和他本阶级的姑娘们虽不刺耳却也不中听的声音。这时幻觉开始施展了它的化合力,那些女人一个个在他心里复现,跟露丝形成对照,更增加了露丝的光彩。当他发现露丝的心为理解着她所朗诵的诗篇、体验着它的情思而战栗时自己不禁心花怒放。露丝为他朗诵了《公主》①中不少段落。他见她眼里常噙着泪珠,便懂得了那诗篇是如何美妙地拨动了她天性中的审美琴弦。在这样的时刻她的脉脉情怀总使他胸襟高贵,化作了神明。在他凝望着她的面庞细听着她朗诵时,便仿佛在凝望着生命的面庞,体味着生命最深沉的奥秘。这时他意识到了自己精微的感受力所到达的高度,便认定这就是爱情,而爱情是世间最美妙的东西。于是他往日经历过的欢乐和狂热便在回忆的长廊里-一走过--酒后的昏沉、女人的爱抚、粗野的竞技比赛的胜负,--这一切跟他此刻的崇高的激情一比都显得微不足道,卑下无聊了。

  ①《公主》(The Princess)A.丁尼生的诗。出版于1847年,叙述一个公主争取妇女权利的故事。曾为吉伯特和沙利文改编为歌剧。

  这情况露丝无法觉察。她从没有过心灵方面的体验。在这类问题上她仅有的体验都来自书本,而在书本形,日常琐事一经过幻想加工都能成为若真若幻的神仙境界。她并不知道这个大老粗水手正在往她心里钻,并在那儿积蓄着力量,某一天将爆发为熊熊的烈焰,燃遍她的全身。她并不懂得真正的爱情之火。她对爱情的知识纯粹是理论性的。只把它想像作幽微的火苗,轻柔如露珠坠落、涟消乍起,清凉如天鹅绒般幽暗的夏夜。她对爱情的想法更像是一种心平气和的柔情,在花香氯氟半明半暗的轻松气氛卫为心爱的人做这做那。她从未梦想过火山爆发大地抽搐式的爱情,从未想到过它的熊熊烈焰,它的破坏作用,它能烧成一片片焦土。她不知道自己的力量,也不知道世界的力量;生命的深处于她不过是幻想的海洋。她父母的婚姻之爱是她理想的爱情境界。她希望有一天会跟一个如意郎君过同样甜蜜的日子,用不着经历震荡或磨擦。

  因此她把马丁·伊甸看作一个罕见的人,奇怪的人;只把这样的人对她所产生的影响当作奇人异事。这也很自然。她在动物园看见野兽时,她因狂风呼啸或是电闪雷鸣而恐惧时所体验到的感情也都不同寻常。这些东西具有某种浩瀚辽阔的性质,马丁也具有某些浩瀚辽阔的气质。他带着漠漠的天穹和广阔的空间的气息来到了她身边:他脸上有赤道的炎炎烈日,他柔韧暴突的肌肉中有原始的生命力。他受过一个神秘世界的粗暴的人与更粗暴的行为的伤害,留下了满身伤痕,而那个神秘的世界远远超出了她的世界之外。这个满身野气未经驯化的人能这么温驯地偎依在她手下,这使她暗自得意。人所共有的驯服凶猛动物的冲动怂恿着她--一种下意识的冲动。她从没想到要按她父亲的形象重新塑造他,尽管她认为那是世界上最美好的形象。由于没有经验,她无法知道她对他的浩瀚辽阔的印象其实是那最辽阔浩瀚的东西:爱情。爱情以同等的强力使男性与女性跨过于山万水互相吸引,促使雄鹿在交配季节互相残杀,甚至驱策着自然元素以无法抗拒的力量结合到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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