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伊登_[美]杰克·伦敦【完结】(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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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本想自己去的,他说,但是我怕跟希金波坦先生闹得不愉快--肯定是会干起来的。

  过些日子他就会好的,她向他保证,同时在猜测着马丁出了什么事。但是你最好还是找个工作,安定下来。伯纳德喜欢看见别人规规矩矩地干活。报上那些东西叫他受不了,我以前还没有见过他发那么大的脾气。

  我不打算找工作,马丁笑嘻嘻地说,你可以把我这话转告给他,我并不需要工作,这就是证明。他把那一百枚金币倒进了格特露的裙兜里,金币闪闪发亮,发出叮叮当当的脆响。

  你还记得我没有车费时你给我的那五块钱么?喏,这就是那五块,带上了九十九个弟兄,年龄不同,大小可一样。

  如果说格特露到来时心里害怕的话,此刻她已是胆战心惊,不知所措了。她从担心变成了确信,她没有怀疑,她相信自己。她满脸恐怖地望着马丁,沉重的两腿在金币的重负下软瘫了,好像遭到了火烧。

  这钱是你的了,他笑了起来。

  她大哭起来,开始嚎叫:我可怜的弟弟,我可怜的弟弟。

  马丁一时很觉莫名其妙,然后明白了她难过的原因,便把梅瑞迪思一罗威尔公司防支票寄来的信递给了她。她磕磕绊绊读着信,不时停下来抹眼泪,读完说道:

  这是不是说你这钱来得正当呢?

  比中彩票还正当,是挣来的。

  信任慢慢回到她心里,她又把信仔仔细细读了一次。马万花了不少功夫才向她解释清楚使他获得那收入的是一笔什么性质的交易,又花了更多的功夫才让她明白了那钱真是她的--他不需要钱。

  我给你存在银行里,最后她说。

  你别那么做,这钱是你的,你想怎么花就怎么花,你要是不收我就给茉莉安了,她会知道怎么花的。我倒是建议你请一个用人,好好作一个长时间的休息。

  我要把这一切都告诉伯纳德,她临走时宣布。

  马丁眨了眨眼,笑了。

  好的,告诉他,他说,那时候他也许又会请我去吃饭的。

  对,他会的,我相信他会的。她热情地叫了起来,把他拉到身边,亲他,拥抱他。

  第四十二章

  那天,马丁意识到了自己的寂寞。他身强力壮,却无所事事。写作和学习停止了,布里森登死了,露丝跟他吹了,他的生命被戳了个洞而他又不肯把生活固定在悠悠闲闲坐咖啡馆抽埃及烟的模式上。不错,南海在召唤他,但是他有一种感觉:美国的游戏还没有做完。他有两本书快要出版,还有更多的书就会找到出版的机会,还有钱可赚,他想等一等,然后带一大口袋金币到南海去。他知道玛奎撤思群岛有一个峡谷和一道海湾,用一千智利元就可以买到。那道峡谷从被陆地包围的马蹄铁形海湾开始直到白云缘绕的令人晕眩的峰顶,约有一万英亩,满是热带水果、野鸡、野猪,偶然还会出现野牛群。在山巅上还有受到一群群野狗骚扰的成群的野羊。那儿整个是渺无人烟的荒野,而他用一千智利元就能买到。

  他记得那海湾,它风景壮丽,波阔水深,连最大的船只都可以非常安全地出入。《南太平洋指南》把它推荐为周围几百英里之内最好的船舶检修处。他打算买一艘大帆船--像游艇的、铜皮包裹的、驾驶起来像有巫术指挥的大帆船,用它在南海诸岛之间做椰子干生意,也采珍珠。他要把海湾和峡谷当作大本营,要修建一幢塔提家的那种草屋,让那草屋、峡谷和大帆船里满是皮肤黝黑的仆人。他要在那儿宴请泰欣黑的商务代办、往来的商船船长和南太平洋流浪汉中的头面人物。他要大宴宾客,来者不拒,像王公贵族一样。他要忘掉自己读过的书,忘掉书里那个其实是虚幻的世界。

  为了办到这一切,他必须在加利福尼亚呆下去,让口袋里塞满了钱--钱已经开始汩汩地流来了。只要一本书走了红,他就可能卖掉他全部作品的手稿。他还可以把小说和诗歌编成集子出版,保证把那峡谷、海湾和大帆船买到手。他决不再写东西了,这是早已决定了的。但是在等着他的书出版的时候,他总得有点事做,不能像现在这样浑浑噩噩呆头呆脑,什么都不在乎地过日子。

  有个星期天早上他听说砌砖工野餐会那天要在贝陵公园举行,就到那儿去了。他早年参加过多次工人阶级的野餐会,当然知道情况。他一走进公园,往日的快乐辛酸便重新袭来。这些劳动人民毕竟是他的同行,他是在他们之间出生和长大的,虽然曾和他们分手,但毕竟已回到了他们之中。

  这不是马丁吗?他听见有人说,接着就有一只亲切的手落到他肩上,你这么久到哪儿去了?出海了么?来,喝一杯。

  他发现自己又回到老朋友之间。还是那群老朋友,只是少了几个旧面孔,多了几张新面孔。有些人并不是砌砖工,但是跟以前一样来参加星期天野餐,来跳舞,打架,寻开心。马丁跟他们一起喝酒,重新觉得像个现实世界的人了。他觉得自己真傻,当初怎么会离开了他们呢?他非常肯定如果他没有去读书,没有去和那些高层人物厮混,而是一直跟这些人在一起,他会要幸福得多。但是,那啤酒的味道却似乎变了,没有从前那么可口了。他的结论是:布里森登败坏了他对高泡沫啤酒的胃口。他又在猜想,看来书本已经破坏了他跟这些少时的朋友之间的友谊。他决心不那么娇气,便到舞厅去跳舞。他在那儿遇见了水暖工吉米跟一个金头发白皮肤的高挑个儿的姑娘在一起。那姑娘一见马丁便丢下吉米,来和他跳。

  喷喷,还是跟从前一样,马丁和那姑娘一圈一圈跳起华尔兹来,大家对吉米一笑,吉米解释道,我才他妈妈的不在乎呢,马丁回来了,我高兴得要命。你看他跳华尔兹,滑溜溜的,像绸缎一样。难怪姑娘们喜欢他。

  但是马丁却把那金发姑娘还给了吉米。三个人便和六七个朋友站在一起,看着一对对的舞伴打旋子,彼此开着玩笑,快活着。大家看见马丁回来都很高兴。在他们眼里他并没有出版什么书,身上也没有什么虚构的价值,大家喜欢他,都只因为他本人。他觉得自己像个流放归来的王子,寂寞的心沐浴在真情实爱之间,又含苞欲放了。他狂欢极乐,表现得出类拔萃。而且,他口袋里有钱,恣意地挥霍着,就像当年出海归来刚发了工资一样。

  有一回他在舞池里见到了丽齐·康诺利,一个工人正搂着她从他身边舞过;后来他在舞场里跳舞,又见她坐在一张小吃桌边。一番惊讶与招呼过去,他便领她去到草场--在那儿他们可以不必用高声谈话来压倒音乐。他刚一开始说话,她就已经成了他的人,这他很明白。她那又自卑又傲慢的眼神,她那得意扬扬的身姿的柔媚动作,她听他说话时那专注的神情,在在流露出了这一点。她再也不是他以前所认识的那个姑娘了,现在她已成了个女人。马丁注意到,她那大胆而野性的美有了进步。野性如故,但那大胆和火辣却醇和了些。美人,绝色的美人,马丁倾倒了,对自己低声喃喃地说。而他却明白地属于他,他只需要说一声来,她就会乖乖地跟随他走到天涯海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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