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伊登_[美]杰克·伦敦【完结】(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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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忙着处理他那一大堆旧稿。编辑们的稿约使他穷于应付。有人发现他原来是个风格作家,他的风格之中大有文章。《北方评论》在发表了他的《美的摇篮》之后给他写信,要他写半打类似的论文,他正想拿他旧稿堆里的东西去应付时,《伯顿杂志》早抱着投机的态度约过他五篇稿子,每篇五百元。他回信说他可以满足要求,但每篇得要一千元。他记得所有这些稿子都曾为现在吵着要稿子的杂志所拒绝,而且都拒绝得冷酷,机械,官样文章。他们曾经叫他流汗,他也要叫他们流点汗才行。伯顿杂志按照他的价格接受了他的五篇文章,剩下的四篇被《麦金托什月刊》以同样的稿酬抢了去。《奇迹的大祭司》、《奇迹梦想者》、《自我的尺度》、《幻觉的哲学》、《艺术与生物学》、《上帝与土块》、《批评家与试管》、《星尘》和《高利贷的尊严》就是这样与读者见了面的。这些作品引起了风暴、轰动和抱怨,多少日子才平息下来。

  编辑们给他写信,让他提出大纲。他提出了大纲,但都是按已写成的作品提的。他坚决拒绝答应写任何新作品。一想到提笔写作他就生气。他曾眼见布里森登被群众撕扯成了碎片。尽管他现在受到欢呼,心里仍有余悸,对群氓仍尊重不起来。他的名声似乎是一种耻辱,是对布里森登的背叛。它叫他想撤离,但他决心继续下去,好把钱袋装满。

  他接到的编辑们的来信大体都是这样:约在一年前本刊曾不幸婉绝先生惠寄之爱情诗集,同人等当时虽有深刻印象,却碍于已有安排,忍痛割爱。目前该稿如仍在先生手中,且愿赏光惠寄,我刊将乐于按先生条件全部发表,并以最优厚稿酬将该稿作诗集出版。

  马丁想起了他的素体诗悲剧,便把它寄去充数。寄出之前他再读了一遍,那剧本的幼稚、浅薄和业余味儿给了他特别深的印象,可他仍然寄了出去。出版之后那编辑后悔了一辈子。读者们义愤填膺,不肯相信,认为那距离马丁的高妙水平太远,不是他的作品,而是那杂志拙劣的仿作,再不然就是马丁·伊甸学大仲马,在成功的高峰期请枪手代庖的。但是当马丁解释说那是他写作幼年期的作品、而那家杂志得不到作品总不罢休时,读者便哈哈大笑。那杂志大吃其亏,编辑因而撤职。那悲剧再没有出单行本,虽然马丁已把预支的版税装进了腰包。

  《科尔曼周刊》花了差不多三百元给马丁拍来了一封很长的电报,提出要他二十篇稿子,每篇一千元。要他由杂志支付全部费用游历全美,选择任何他乐意的题目写文章。电报的主要内容是提供假定的话题,用以表示他选择题材范围之广泛自由。唯一限制是旅行只在美国国内。马丁拍了电报去表示难以从命,并表示了歉意,电报由收方付费。

  《华伦月刊》刊登的《威几威几》立即取得了成功。那书每一页的四边都留了宽阔的空白,还有精美的装饰,在度假期间很走红,像野火一样迅速销售。评论家们一致相信该书将与两个伟大的作家的两本经典著作《瓶中妖魔》①和《驴皮记》②并驾齐驱。

  ①《瓶中妖魔》:R.L.史蒂文森的幻想小说,以夏威美群岛为背景。

  不过,读者对《欢乐的轻烟》的反应却颇为冷淡,且态度暧昧,因为那些小小说的大胆和反传统精神震撼了资产阶级的道德和偏见;但该书的法文译本随即风靡了巴黎,这时英美两国的读者才又跟了上去,销售量之大,使得马丁在销售他的第三本书时逼迫那谨慎保守的欣格垂、达恩利公司给了他两毛五分的版税,第四本书则要了足足三角。后两部书由他已经写成的全部小说编集而成。那些小说都已经连载过,或正在连载。《钟声激越》和他的恐怖小说集成了一集,另外一集则包括了《冒险》、《罐子》、《生命之酒》、《漩涡》、《扰攘的街道》和其他四个短篇小说。海瑞迪思-罗威尔公司抢走了他的全部论文,马克西米连公司得到了他的《海上抒情诗》和《爱情组诗》,后者还在《女土家庭伴侣》上连载,获得了极优厚的稿酬。

  马丁处理完了所有的文稿,长吁了一口气,他如释重负。干草打墙的堡垒和铜皮裹的白色大帆船距离他已经很近了。是的,他无论如何已经明白了布里森登所坚持争辩的道理:有价值的东西进不了杂志。但他的成功却又证明了布里森登的错误。不过说到底他又隐约觉得市里森登也未必错。以书本形式出版的《太阳的耻辱》对他的成功所起的作用要比其他作品大得多,其他作品的作用其实很次要,它们都曾四处碰壁,多次被杂志所拒绝和抛弃。《太阳的耻辱》的出版引起了一场争论,一场于他有利的山崩地裂。没有《太阳的耻辱》就没有山崩地裂。没有《太阳的耻辱》轰动性的畅销,也就没有随后而来的其他的山崩地裂。欣格垂、达恩利公司便是这奇迹的明证。因为担心不好销售,他们第一版只印了一千五百本--他们都是经验丰富的出版人。可随之而来的成功却使他们比谁都更加目瞪口呆。对他们说来那确实是个奇迹,而且他们的奇迹感一直没有消失,他们给他的每一封信都表示对那神秘的初次成功肃然起敬。他们没有设法去解释,事情就是那样发生了,跟他们一切的经验恰好相反。

  马丁这样一推理,便怀疑起自己这鼎鼎大名之获得是否应当了。其实,买了他的书,把金币倒进他的钱口袋的就是资产阶级。从他对资产阶级那一点点理解看来,他总是纳闷:他们怎么可能欣赏或是理解他的东西?对于向他欢呼、买他的书的千千万万读者说来,他内在的美与力是没有意义的。那只是他们一时心血来潮而已;他不过是个冒险家,趁着诸神打盹的时候冲上了帕纳萨斯山①而已。千千万万的读者读他的书,却带着畜生般的理解向他欢呼,他们跟外向布里森登的《蜉蝣》并把它扯成碎片的是同样的群氓--群狼,只不过他们没有向他露出獠牙,而是向他讨好。獠牙或讨好都出于偶然。有一件事他确信无疑:《蜉蝣》比他的一切的作品都不知道高明多少倍,比他心里所有的一切都不知道高明多少倍。它是一首能彪炳若干世纪的佳作。那么那群氓对他的礼赞也就只能令人遗憾了,因为把布里森登的《蜉蝣》拱到了烂泥里的也是那同样的群氓。他沉重地也满意地叹了一口气。他最后的一篇稿子都已经卖掉,他感到高兴,他马上就要跟这一切断绝关系了。

  ①帕纳萨斯山:希腊的一座山,在希腊神话中是诗歌文艺之神阿波罗、缪斯和酒神巴科斯居住的地方。

  第四十四章

  莫尔斯先生在大都会旅馆的办公室遇见了马丁。他究竟是因为别的事偶然在那儿出现,还是因为要请他赴宴而专程去的,马丁很难确定,尽管地倾向于后一假说。总而言之,露丝的爸爸,那个禁止他进门、解除了他俩婚约的人,现在请他去吃饭了。

  马丁没有生气,甚至没有拿架子。他容忍了莫尔斯先生,同时一直在猜想着像他那样纡尊降贵是个什么滋味。马丁没有谢绝邀请,却含糊其辞模棱两可他回避了它,只问起了一家人,特别是莫尔斯太太和露丝的情况。他提起露丝的名字时平静自如,并不犹豫,尽管他也暗自感到惊讶,怎么竟没有内心的颤栗,没有往日所熟悉的那种心跳急促热血涌动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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