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谈的前三个女友,都是在最幸福的时刻,投入别人的怀抱。后两个就算了,第一个却是刻骨铭心的疼痛。在我深信海枯石烂,至死不渝的年龄,被一次又一次戏弄。我不是傻子,当知道无法改变别人的时候,当然只能改变自己。不再在意感情的价值之后,找女朋友就容易多了,甚至可以当做游戏周旋,游刃有余。
直到遇见伶。
遇见伶,不是一个正确的时间。我当时已经有了女友华。
在我看来,伶是一个集传统美德一身的女孩,勤劳刻苦,脾气虽然倔强,但心地善良。更难得的是,天生乐观,开朗热情。最重要一点,伶很漂亮,皮肤淡褐色,相貌甜美。笑起来,眼睛会变成弯月。
伶的家在三峡的深山深处。父母务农。带着弟弟到当时我上班的县城工作,为的是让弟弟有个良好的教育环境。和弟弟租住在一个小屋里,相依为命。她没有走上歧途(这么漂亮的女孩,若是走歪路,很容易挣到大笔的财富的,而且当时那个环境,这也是所有人认同的一个途径),她只是在商场里当一个营业员,为了挣双份的工资,把自己一天到晚限制在商场不到5个平方的空间里。从无怨言,每天都是开开心心的面对生活的艰难。
我最开始被她的美貌吸引。接触时间长了之后,被她的品格所镇服。心里对她十分欣赏。和伶接触,虽然满口无赖。可从未对她不敬。
迷上种女孩,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伶每天要上12小时以上的班。没有更多的时间照顾她弟弟。有时候还是她弟弟给她送午饭。他弟弟才10岁。我不动声色给她帮了几次小忙。没有任何企图,根本就不想让她知道。
伶住的地方较偏僻,回家都是晚上9点多,每天她弟弟来陪他回家。我就找借口说是要到她家附近办事,跟着她们到家,再临时编借口闪人。
每天都要找借口,也就不再需要借口了。直到一天走到半路,伶笑着说:“赶路包,今天怎么又跟着来了。”
我只是默默的跟着。到了楼下,才说话:“你以为你很香啊,所有人的都跟着你跑,我是出来买烟的,我去买烟拉。”
“吃饭没有,帮我做饭撒。”伶笑嘻嘻的说。
于是每天我的晚饭也推迟到晚上10点。和伶和她弟弟跟一家人一样烧火做饭。
一切都是那么自然。
一次伶正在切肉,满手是油。我蹲在在旁边削土豆皮。伶突然叫:好痒啊。
我问“怎么拉”。
“腿上腿上。”
我一看,伶光洁的小腿上,一个大蚊子巴着。我抬手把蚊子打死,嘴上说,“你傻呀,不晓得弹一下腿。”
“太痒了,忘了嘛。”
我看见蚊子叮过的地方,马上起了个大包。用手指头蘸了蘸口水,给伶抠痒。本来做的时候没有任何邪念。
可是没有听到伶菜刀切肉的声音了。抬头一看,伶盯着我看,目光委婉。
我心神荡漾。胸口下面如同有个小兽在嚎叫,我有把伶的腿抱在怀里的冲动,就想这么紧紧抱住,把身外一切事物都抛开。时间在那一刻仿佛停止流逝。
突然看见伶的弟弟站在面前。瞪着我,眼睛一眨不眨。
我饭也不吃,落荒而逃。
在路上,我边走边捶自己的头,我知道我爱上伶了。真的是爱,是那种想和她共度终身的爱。和当年在沙市对芳的感情一样。
我以为我永远不会有这种感情了。
可第二次动感情,就这么来了,让我措手不及。
回到屋里,华在等着我,“连续来找你几天,都等不到你的人”华说,“你每天这么晚,去干嘛了。”
我提起华的裙子,一言不发,把她的腿抱着。
华笑着:“你干什么啊,每次都这么猴急。”
“别做声”
“你变态啊你。”
巅峰时候,我差点叫出伶的名字。看清身下是华痴迷的脸。心里万分悲凉。
我知道这样对华非常不公平,但我无法下定决心和华分手,去找伶。
我只是个每月薪水400多块的小保安。我给不了伶幸福。
我害怕珍爱的事物从身边离去。我宁愿从不曾去拥有。
既然不能和最爱的人相处,跟谁不都是一样呢。
可我还是忍不住和伶相处,哪怕只是默默的看着她,就心满意足。
每天能和伶一起做饭,然后共进晚餐,我只能到这一步了。
伶还是那个样子,每天仍旧上班,晚上等着我送她回家。可那天的眼神,再没有出现过。
商场一起同事有个嫂子,和伶靠着上班。我和伶有一搭没一搭说话的时候,嫂子也插话:“小赵,你天天陪*伶上班,是看上*伶了吧。”
“那是啊,我和伶早就好上了,瞒着你们列。”
伶说道:“你整天就会胡说八道,谁跟你好上了。你那个**华知道你在这里瞎说,看不拧你的耳朵。”
嫂子热心的说,“我看你们挺说的来,干脆谈朋友算了。”
“他有女朋友的。”
我说:“我不在意同时谈两个女朋友,人多热闹啊。”
伶说,“你想得倒美,我还没有到跟别人抢男人的地步。你也不看看自己的德行,一个女朋友都忙不过来了,天天赶着回家,还想谈两个。”
有句话是以退为进。
我是越是想退,却越和伶接近。
伶担心她弟弟一个人在家里贪玩不写作业,有时候托我去看看。我去了看见她弟弟提着个水桶吃力的上楼,桶里的水洒了一半。
帮着把桶提进屋里。问龙龙你的作业写了没有啊。你姐姐说了,她下班看见你没有把作业写完,要骂你的。
龙龙慌慌张张的拿过书包,在桌子上铺开作业本。
时间来不及写完,都是我帮着写。
“龙龙,我当你姐夫好不好。”
“不好。”
“老子帮你写作业,还帮你提水,有什么不好!”
“你太丑了。”
“我打不死你个小***。老子那点丑拉,明明帅么。”
“像蟋蟀。”
很快,我不用每天再去伶的家里,伶有了男友。不需要我送了。
伶的男友是当地人,家境好,工作收入也高。
也许,这就是最好的结局。
一天下雨,伶想着衣服没有收,我说,我去吧,反正我是天生跑腿的命。走到伶的家门口,才想起没有钥匙。回头没有几步,伶已经赶了过来。
回去的路上雨下得更大。路上的积水漫过了脚。
我和伶举着伞,在风雨中晃晃荡荡的走着。我吃吃的笑。
伶说:“你这人怎么这么神经,欻一身的雨,还这么开心。笑什么啊?”
我说,“你是不是喜欢蓝色。”
“为什么这么说?”
“刚才我看见你晾的内裤都是蓝色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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