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谁想得到那些高雅的太太老爷们往自己身上洒上的一滴香精,竟是从一只病鲸的不干不净的肚皮里取出来的呢!然而,事实的确如此.有些人认为龙涎香是大鲸患消化不良症的原因,另一些人则认为它是这种病症的结果.究竟应该怎样治疗这种消化不良症,倒是很难说得上来,除非是装上三四只小艇的布兰德雷思丸药(一种烈性泻药.),这才可以象工人炸岩石那样,消除这一大患.
我还忘记说,在这种龙涎香中,还发现有一种质硬.浑圆而象骨板样的东西,起初斯塔布还当它是水手的裤钮,不过,后来又发现,它原来不过是象搽过香油的乌贼骨那样的东西.
既然这种极其芬芳扑鼻而不朽的龙诞香,竟是从这样腐朽的东西的里边找出来的;难道这是微不足道的事情吗?请你想一想《哥林多书》中圣保罗对于朽坏和不朽坏的那种说法吧;所种的是羞辱的,复活的是荣耀的.(见《新约.哥林多前书》第十五章四十三节.)同样的,也请想一想巴拉赛尔斯(菲.欧.巴拉赛尔斯(1493—1541)......原名蒂.波.汤.荷亨海姆,瑞士的炼金家和医生.据说,他说最臭的东西能做出最香的东西,粪便可以提炼出麝香来.)那句关于最好的麝香是什么东西做成的话吧.同时,也请别忘记这一奇怪的事实:一切有异味的东西,如科隆香水,在它们开始制造的阶段,是极其难闻的.
我本来想用上述的颇有兴趣的说法来结束本章,但是我欲罢不能,因为我急于要驳倒世人经常对捕鲸人所作的攻击,这种攻击,按照一种本来就是偏见的看法说来,应该可以说已经被上述那艘法国船的两条大鲸所间接地证实了.虽然在本书的其它章节中,已驳斥过那种把捕鲸这个职业完全看做是一种邋里邋遢.不干不净的污蔑性的诽谤.但是,还有值得反击的事情.人们都说,所有的鲸往往都是气味不佳的.那么,这种可恨的污名又是打哪里来的呢?
我的意见是,关于这,一追溯到二百多年前,第一艘到达伦敦的格陵兰捕鲸船,就了如指掌了.因为那些捕鲸人,不论在当时和现在,都不象南海渔船所经常做的那样,先在海上把油熬好;而是把那些生鲸脂砍成一小块一小块,朝大桶口掷下去后,就那样把它装回家来;由于在那种冰天雪地的海洋中,猎季短促,经常遭到突然而来的猛烈的风暴的打击,没能采取任何其它办法,结果是,一打开船舱,把这些一块块的尸肉卸上格陵兰码头时,就发散出一种类似于为了构筑产科医院的地基,把城里的古坟挖掉后所发出来的味道(据百周年纪念版注:匹茨堡的古墓地于1850—1851年间迁移至另一新址.原址造了一个中学,并未建造产科医院,作者在这里只是为了强调以死人的墓地为活人派用场而故意扯上的.).
我还不免要这样推测,这种对捕鲸船的恶意攻击,还可以同样地归之于昔时的格陵兰海岸上,有一个叫做斯麦楞堡或者斯迈楞堡的荷兰村庄的缘故,斯迈楞堡这名称也就是曾经被那个博学的福戈.冯.斯拉克(据百周年纪念版注:这里又是作者对斯哥斯比开的玩笑,斯拉克即斯哥斯比.)用在他那论嗅觉的巨著上(论嗅觉的一本教科书)的一个名称.就那名称的含义上说来(斯迈就是油脂;堡就是腌藏),因为这个村庄,乃是为了使荷兰捕鲸队有个炼油处所而设置的,让他们可以不必把鲸脂拿回荷兰去炼制.在这个庄子上,有许多大灶.油锅和油库,当这种工作全面进行时,当然就发出一种不很好闻的味道了.不过,所有这些做法,都跟南海的捕抹香鲸者完全不同;南海渔船,在四年的航程中,也许花在炼油的工作上还不消五十天,就把船舱里都装足了油,而且按照它装进了桶的情况说来,那些油已差不多是毫无气味了.事实上,不管死鲸活鲸,只要处理得当,鲸决不是一种有臭味的动物;而且捕鲸人也不可能让人家用鼻子一嗅就嗅出来,象中世纪的人,用鼻子在人群里一嗅,就可以把犹太人给侦察出来那样.同时,鲸也确实不可能是不芬芳扑鼻的,因为,一般说来,它的身体如此壮健;有充分的运动;始终过着户外生活;虽则实际上,它很难得过露天生活.我认为,一条抹香鲸的尾巴在水上一甩动,就会发散出一种香气来,犹如一个浑身麝香气味的太太,在暖洋洋的会客室里,沙沙地抖动她的衣服一样.那么,就它的身躯之硕大说来,我将拿什么来比喻抹香鲸的芬芳气味呢?难道不该把它比做那只有着珠宝似的象牙.发散着没药香味.被牵到印度一个城镇去对亚历山大大帝表示敬意的著名大象(公元前三二七年,亚历山大大帝击败印度君主波鲁斯后,印度各地都出现上述献象情况.)吗?
$$$$第九十三章 被摒弃者
大约是在遇到那艘法国船的几天后,"裴廓德号"上有一件极其重大的事情落到一个最不足道的水手的头上,这是一件最可悲的事情,到头来,这件事情还给这艘始终是嘻嘻哈哈而命运却已注定的船,提供了一种生动而始终摆脱不了的预言:它自己总要遭到任何一种粉身碎骨的结局.
且说在捕鲸船上,并不是人人都要下小艇的.它总要留几个叫做看船人的人,他们的职份就是在小艇追击大鲸时,由他们航驶大船.这些看船人的身体通常都是跟艇上的水手一样壮健.不过,如果船上恰巧有个非常细弱.笨拙或者是胆小的家伙,那肯定要叫那个家伙来做看船人."裴廓德号"上那个外号叫比平,简称比普的小黑人,就正是这等人物.可怜的比普!你们以前已经听到过他这个名字了;你们一定还记得在那个富有戏剧情调的午夜中,他那只敲得那么乐中透愁的小手鼓吧.
在外表上,比普和汤团倒是活宝一对,有如一匹黑马和一匹白马,种色虽然不同,大小却很相称,是一对志不同道不合的双轭马.那个倒霉的汤团,生性愚笨,又兼智力鲁钝,至于比普呢,虽然心地过于温厚,内里却十分聪明伶俐,有着他的种族那种可爱.亲切.快活开朗的特点;这个种族,逢到大小节日,总是比任何其它民族过得更快活.更放纵.因为对黑人说来,在他们的日历上,一年三百六十五日,天天都是七月四日和新年.所以如果我把这个小黑人写成个精神焕发的人物,请别见笑,因为即使是黑色的东西,它本身也有光泽,如其不信,请看一看那种镶嵌在国王密室里的光闪闪的黑檀木细板吧.不过,比普热爱生活,热爱那种稳妥安全的生活.所以当他不知怎么一来,竟弄得让人家诱进了那种胆战心惊的行当里时,可就大大地损伤了他的焕发精神了.我们不久就可以看到,为什么他这样一时间遭到挫伤,结果就注定要让一阵奇特的狂焰照得如火般红,以至于传奇式地显出了十倍于他在康涅狄格州的托兰郡(据百周年纪念版注:这地方曾经是裴廓德族居住的一个地方,作者在这里故意用作为比普的故乡.)老乡的天生的光泽来.他从前在故乡的草地上,在情调绮丽的黄昏时分,曾经以他那快活的哈哈大笑,为多少提琴手的狂奏助过兴,把四周的大地都化为一个星光闪烁的小手鼓.因此,虽然那种挂在青筋暴出的脖子上的纯水色的金刚钻,在光天化日之下,也会发出正常的光辉来;然而,如果那个狡猾的珠宝商,为了要对你显出金刚钻的最令人感动的光泽,而把它放在阴暗的角落里,然后,不是用太阳光,而是用一种非天然的煤气灯光把它一照,那么,它所露出来的那种如火如荼的光辉,却是再吓人也没有的了;于是那块如放魔光的金刚钻,那块一度是水晶宫里的最为神妙的标志,就象是从阎罗王那里偷来的冠宝了.不过,我们还是言归正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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