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常与余老师一道喝酒的刘半仙告诉我,余老师现在爱喝洋酒,喝洋酒更厉害。
大概也是“千禧之旅”“欧洲之旅”一路喝下来的收获。
游历归来的余秋雨,真的是越来越洒脱,看问题也越来越开阔。他本来就有一个大开着的思维定势,这一趟集中的时间与空间里的行走,是真正的厚积薄发了。
他主动跟我说起在埃及的一处古文明遗迹边上,那里的人还专门给某位西方考古学家树立起雕像,这是很有意思的事情。我立刻想起自己在做敦煌那一集片子时与他文章里情感的不相溶,没想到这次一见面,我们不约而同地就又想到了一处,真叫人愉快。虽然我们也不至于会无动于衷到要去立什么雕像,但至少我感觉得到,他的表达已平和了许多。他跳得更出来了,他在更加自觉地把中国放到世界这样一个大的范围里去看待、去思考。因此他也更年轻,更活跃了。
我一直都很在意他散文当中的“中国情结”,有时会想,一个把自己最初的文化基座定在欧洲,又受亚理斯多德、黑格尔、狄德罗、萨特这些思想大师影响极深的人,对中华文明的情感竟会这样深重,有时深重得都妨碍了他思想的放达,干扰了他散文中现代意识的流程。有时甚至一厢情愿地替他惋惜。
以后,我总是一个劲地向他表示,“我喜欢你的《千禧之旅》,我喜欢你的《行者无疆》”。至少不下三次,我与人争辩他的散文创作历史。余秋雨的散文读者群,是一个非常广泛、非常复杂的群体,有中国传统文化情结浓重、带些文人气质的“老式”读者,也有极为活跃的、现代意识很强的“新型”读者,他们都喜爱余秋雨的散文,但偏好各有不同。我是他的一个亲近的、细心的读者,我注意到,在行行重行行的游历中,他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改变自己,他后来的散文一直在充实和补充过去的篇什,他的观念与风格都并非一成不变。
用他自己的话说:“与笔端相比,我更看重脚步;与文章相比,我更关注生命;与精细相比,我更倾情糙粝。荒原上的叹息总是糙粝的,如果要把它们调理成书斋里的柔声细气或沙龙里的尖声尖气,我如何对得起自己多年前就开始的辞职远行?”
我总在为游历归来的余秋雨欢呼。
他问我,听说你给我写了一封很长的信,却没有发出去,里面有很多对博物馆这个片子的想法,现在摄制组想要你寄出,要我来写个回信,在报纸上宣传一下。
我笑起来:哎呀我都忘了具体都写了些什么,发泄了一通也就不管了。我那都是泼妇骂街,谁敢登呀。
事情都过去了,那是在剧组里和人吵架吵得急了,理念与方法完全不同,无处发泄时,很自然地就想到要与余秋雨来交流交流,向他倾诉倾诉。我是不愿回头去想已经过去了的事情的,但当时的郁闷和苦恼却是很真实的。一边觉得那是一个很好的表达和叙述的机会,一边又觉得永远甚至每时每刻在与一些完全处于不同语言体系中的人们争吵,消耗,无异于浪费自己的生命。那时对中国历史,对中国文人的生存模式,对余秋雨的“千禧之旅”,对“余秋雨现象”的意义,有许多的想法、火花。终于在某一次“空中之旅”的两个多小时里,脑子里那些四处乱飞的句子,被我不顾一切地铺堆在十几页纸上。完全地情绪化。就像一名半疯的泼妇,盘腿往地上一坐,嘴巴就停不下来。
我说我还是实寄给你吧,不过发表是不可能的。那都是我们师徒之间的“黑话”了。我说我在信里除了骂大街,就是吹捧你和我自己,发出来要给人骂死的。
他听得一直在笑,一再说一定要实寄一定要实寄。
送走余老师后,我果真把那封长信从抽屉里拿出来,寄去了深圳。那封信虽然不好给别人看见,但我还是希望让余老师看看,让他知道我的许多想法和思考。我知道,无论我用什么样的态度什么样的句子去表达去叙述,他都会喜欢听我那些话。
几天后他立刻回了电话,我听出来他读了我的信非常高兴,也非常兴奋。这时我已经看过了刚刚出现在市面上的他的新作《千年一叹》,我也把自己写的几篇游历散文塞在那封信里一起寄给他,他知道我和他又有了一些相似的经历。两个都是刚结束了游历归来的人,虽然起点和终点都不一样,但游历之后的充实、喜悦,却是一致的共同的。
为游历归来的余秋雨欢呼(3)
我知道,这一次的“千禧之旅”,以及不久后的“欧洲之旅”,对他是一笔巨大的精神财富,这是他早就期待着的,这也让他一次性地占有了一名现代学者、文人所应有的制高点。
又一年后,欧洲归来。再见余秋雨,他精神饱满,谈笑风生。我感觉得到他更加地游刃有余。
他还有点小小的遗憾,他说自己长胖了点,都有肚子了。
我请他给我们的一本书做主编,出版社不放心我与余老师的关系,也为慎重起见,非要我“逼”他亲手写一行表示同意做主编的字据。我不太好意思,咕咕嘟嘟在他面前表示对出版社的不满,他倒也没说什么,一字一字照我说的写。我随手把他的“字据”放在宾馆的椅子上——后来它们干脆滑落到了地上,我也浑然不觉。
我说我喜欢《行者无疆》里那张举着酒杯的照片,还有那张哥伦布塔柱照片后附带的文字:“正是这个月夜,我乘电梯升至他的脚下。”他愉快地接过我的话:“还有接受美女的访谈。”
我那天穿了一身黑,只在脖子上挂了一串木头项琏,他注意到,指着它评点:这串项琏,你看上去像个妖怪,从一个很远很奇怪的山洞里出来的妖怪。
我们一起去吃饭喝酒,他套上一件立领外套。这是他和熟人在一起时爱穿的衣服。我注意到,若是第一次见面或接受采访,他会选择穿西服,他很注意。我想他是越来越在意自己的仪表了,这也是文明的体现吧。
喝酒喝得高兴,我把来的目的忘得光光的。
和他分手钻进出租车里,开出去一段路,发现“逼”他写的字据不知放哪去了。
我重新冲进宾馆,冲到楼上,没找到他。再冲下来,在大厅里疯转一圈,一边骂自己:怎么搞的怎么搞的!见到余老师怎么说,难道再要他写一个?
终于在大厅的小书店里看到余老师的背影,正立在那里巡视书架上一排排的书,看上去非常认真和仔细,外人根本看不出这位读者先生刚刚还喝过不少的酒。我犹豫一下,无可奈何叫一声余老师,我好像把你的“手谕”给丢在你房间里了。
是吗?那我们上去拿。他离开书架领我上电梯。
他的“手谕”最后被我从椅子底下找出来,我嬉皮笑脸表示我的歉意:你肯定觉得我这个学生太粗心大意了吧。
没有啊,他说,谁都有这样的时候,没关系的。
我嘻嘻笑,心里好温暖,不是谁都肯原谅这样的事的。有一回我去福建看一位木偶大师的表演,他要到剧场门口迎接我,我又怕耽误他老人家的演出,婉拒后混在一帮看演出的官员中自己进了剧场。结果大师误以为我当晚没去看他的演出,在电话里马上对我淡淡的。我急得一口气提供了众多演出过程中的细节,他才相信我确实是看过演出的。相形之下,余秋雨的方式更让人难忘,也更让我记得不要再犯这样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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