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社会财富的高度集中,阶级关系在较短的历史时期内发生了急剧的变化。女真社会诸申在大批的转变为阿哈的同时,广大的社会诸申的贫困化也相当严重。万历三十九年(公元1611年),努尔哈赤曾经下令在全国调查贫困的人,结果贫穷没有财力聘娶妻室的人多达数千人。为了安抚民心,缓和阶级矛盾,努尔哈赤不得不发“库中之财”,给贫穷的诸申,让他们娶妻成家[31]。万历四十三年(公元1615年),努尔哈赤为诸申的贫困化很费思虑,他自我承认说:女真社会上贫穷的人占多数,家里有阿哈、耕牛、马匹、衣服、谷物的人是极少数[32]。
在这一个历史时期中,女真社会的诸申在阶级大分化的冲击下,社会地位急剧的下降。努尔哈赤起兵以前,诸申的身份是自由的。其后,他们在经济、政治等各个方面逐渐的丧失了已有的自由。过去女真人自由的生产和生活,不向部落的首领缴纳生产品。如今就不同了,耕田纳赋,狩猎要上缴生产品,要承担国家的重赋[33]。努尔哈赤起兵以前,诸申与首领之间基本上是平等的,首领对于他们的属下不能随心所欲的加以役使。后来,诸申逐渐被置于王权之下,失去了自由,他们在奴隶主阶级的压迫下,常常畏俱万端。万历四十二年(公元1614年),努尔哈赤派出五百名诸申到汉区的刘家、孤山等地区耕田,另外又派出四十四个人到仙人洞等地区去耕种。明朝辽东官兵驱赶他们离开,他们不走,官军以杀死他们相威胁,他们说就是宁肯死在这里,也不回去。官军感到莫名其妙,追问他们的理由时,他们异口同声地说:“只怕我都督”努尔哈赤[34]。
诸申在经济、政治方面丧失了自由的同时,也陷入了被奴役的地位。努尔哈赤为了保护奴隶主阶级的私有财产,保障他们的享乐,先后建了佛阿拉城、赫图阿拉城、界藩城、萨尔浒城、东京城等重要城市,役使大批的诸申去破山、运石、搬木材……[35]。均按照牛录摊派服役。
努尔哈赤时代,打破了所谓“女真之俗,不相为奴”的旧例,除了战俘沦为阿哈以外,一般的诸申只要违背了努尔哈赤规定的法令,随时都可能降为阿哈,失去人身自由。说明他们的社会地位已经相当低下了。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天命六年)二月,拜德牛录下的一名诸申,在战争中因为丢弃盔甲,败下阵去,事后被追查出来,迫令他作了固山额真家的阿哈[36]。以努尔哈赤为首的八家大奴隶主,把诸申看作财产一样,随意赠送给人或夺取回来。努尔哈赤有个族弟,名叫旺善。当初,努尔哈赤赐给他许多阿哈和诸申。可是,旺善为人华而不实,经常以谎言骗取努尔哈赤的信赖,从来不肯努力作战。后来,努尔哈赤看透了他,亲自决定把从前赐给旺善的阿哈、诸申全部夺取回来[37]。
随着女真社会奴隶制生产关系的发展和阶级斗争的演进,诸申又被置于奴隶主专政的严刑重法之下,他们遭受了种种残酷的刑罚。凡是诸申犯了法的,不是经济上的制裁,就是从事各种苦役,进行惩罚。比如,有的诸申为了谋生,越过了本国的边界,偷偷地进入朝鲜的国境,采取人参、木耳等,被抓住以后,按努尔哈赤的规定,罚耕牛一只。没有牛的罚银十八两。如果家境比较困难,没有力量承担经济上的惩处,就把家中有劳动能力的人捉来,罚做苦役[38]。有的诸申违犯了法令,奴隶主们就命令他们脱掉上衣,光着脊背,跪在地下受箭罚。即用一种“鸣镝箭”射击。罚射多少箭,按照罪过的轻重来定,其刑相当残酷。有的诸申犯了法,还诛连全家,把一家老小一律贬斥为阿哈[39]。有的诸申盗窃了别人的财物,受刑时,更惨不忍睹了,刺耳朵、刺鼻子、刺面部、刺腰或者乱刺全身,直到刺死为止。有时还牵连妻子,让犯者的妻子赤脚,踏上火红的炭,头上再戴上灼热的大锅,折磨致死了事[40]。诸申社会地位的卑下,具体地说明了努尔哈赤时期的奴隶制度,具有早期奴隶制发展的特点,同时,也可以看出阶级之间的对立和严格的剥削与被剥削,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已经成为社会的现实了。
努尔哈赤在起兵的初期,女真社会每个奴隶主所属的阿哈不是很多的,这是个体生产、部落分散、生产力不发达的结果。当时,出兵打仗,奴隶主也不得不自己亲手采薪、喂马[41],参加一定的生产活动。后来,努尔哈赤不断地把统一战争推向前进,阿哈的数量急剧的增加。归纳起来,阿哈的来源,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在残酷的阶级斗争中,建州本部落自由的社会诸申降为阿哈。他们或者因为越边、逃跑、不积极参战,或者与努尔哈赤的族人殴斗,都可以构成丧失自由的条件[42]。二是从女真其他部落中购买来的阿哈[43]。三是随着战争的向前推进,从其他被征服的女真部落中或者从汉人中俘虏来的。万历二十六年(公元1598年)前后,努尔哈赤开始向东海进军,仅从东海各部中俘获的阿哈就多达数万。以万历四十三年(公元1615年)征额赫库伦一次出兵为例,就俘获一万名阿哈[44],攻克抚顺等城的时候俘获人、畜达三十多万,其中汉人人数不少。抚顺一城被俘虏的就“不减数万”[45],接着下开原、铁岭、北关、叶赫,加上零星掠来的,都使后金社会阿哈的数目急剧的增加,据统计,至少也有四、五十万[46]。
由于耕垦面积不断地扩大,阿哈数量不断地增加,为女真社会庄园经济大批的兴起准备了必要的条件,使女真社会的农业生产开始走出个体家庭、单人单户奴隶主使用少数阿哈耕作的规模。广阔的耕地与大批的阿哈相结合,产生了规模较大的生产组织形式,即托克索(满语为tokso,汉译“庄园”少意)[47]。朝鲜人称为“农幕”[48]。努尔哈赤兄弟及其家族的大批托克索都在今辽宁省新宾旧门、旺清门、双砬子以东和今桓仁县境。在托克索中劳动的阿哈,平时不许自由出入托克索,一般多在内部生产、服役,有时也从事规模较大的集体生产劳动。万历四十六年(公元1618年,天命三年),努尔哈赤命令纳邻、音德率领八贝勒家托克索中的八百人到近边的浑河两岸打谷,这八百人就是从事农业生产的阿哈[49]。
大规模农业生产组织形式的出现,为容纳更多的耕田阿哈提供了场所。使女真奴隶制的在发展和繁荣奠定在更新的基础之上。有权势的大奴隶主,通过占有托克索的办法,拥有大批的阿哈。有的人占有托克索竟达五十多所[50]。一个托克索少则三丁、四丁,多则七丁、九丁,所以一个大奴隶主常常拥有阿哈多达数百丁。因此,努尔哈赤时代女真社会的奴隶制就大不同于从前了,而是以大批奴隶制托克索生产为基础,使奴隶制的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阿哈作为一个阶级已经成为主要的生产人员。这一切都是女真社会奴隶主贵族占有制关系最后确立、奴隶制发展进入繁荣时期的重要标志及其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可见,“奴婢耕作以输其主”[51]的生产关系已经成为女真社会空前的、完全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了。因此,阿哈与奴隶主的关系是社会上既对立又统一的阶级关系。奴隶主的享用完全建筑在阿哈辛勤劳动的基础上,以致形成“奴尽则主何以存”的社会现实[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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