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钞者_徐瑾【完结】(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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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金融而言,18世纪荷兰遥遥领先,但是关于荷兰金融的论述对比英国远远不足。学者分析认为,一方面是因为伦敦的地位在当时非常重要,另外一方面则是因为英语论述更多[25],因此,不应该低估18世纪荷兰对于英国的榜样作用。从更大的图景看,英国不仅有效学习了荷兰这一最佳样板,而且也契合了当时的时代潮流——民族国家的复兴。伴随着工业发轫,历史的潮流开始变化。以往城邦国家领风气之先的趋势不再,阿姆斯特丹的崛起几乎成为最后一个城邦的传说,一度因战乱、黑死病而陨落的民族国家重新崛起,现代经济的扩张背后需要强大国家的支撑,国家力量与市场利益形成合力,“国家在为别人和为金钱出力的同时,也为自己效劳”。

  对比之下,历史学家大多公认英国和法国虽然同为西欧大国,但在17世纪的发展路径完全不同。布罗代尔认为,“作为早熟政治成果的民族国家很晚才过渡到作为经济成果的民族市场,而民族市场则预示着领土国家在物质方面的胜利”——这两句话各有指代,法国被认为是欧洲第一个现代国家,但由于各种国内分割和牵制,却迟迟未能建立统一的民族市场;英国不同,与欧洲大陆的地理隔绝,加上苏格兰等地并入,英国成为首个形成民族市场的领土国家,并在1688年光荣革命后,“迅速转入商人统治之下”。

  时代如落叶,城邦与国家的命运随着经济趋势的变化而流转。“在经济世界的中心,总有一个强大的、咄咄逼人的和享有特权的国家,这个与众不同的国家充满活力,既使人害怕,又令人钦佩。15世纪的威尼斯就是如此,17世纪的荷兰,18世纪和19世纪的英国,以及今天的美国,都是如此。”(布罗代尔)伴随着英国命运的变化,历史的舞台已经搭就,英格兰银行呼之欲出。

  1694年,对抗法国的“九年战争”已经打了5年,英国每年开支由200万英镑上升到500万至600万英镑,政府的财力已经山穷水尽。来自荷兰的威廉三世几乎是英国对抗法国的一个缩影,他的一生都在对抗强大的“太阳王”路易十四。他一方面以自己个人的名义四处举债,主要对象是支持他的辉格党商人,某些贷款利息甚至高达30%[26];另一方面政府也出面贷款,成本同样不菲,折算下来也高达14%。对比之下,荷兰等地的贷款利率仅为3%~4%,且无须贷款担保。

  面对如此沉重的财务成本,即使国王也不堪重负。他在给属下的信中埋怨道,“看在上帝的名义上,赶快为这里的军队找到一些信贷”,如果不能获得资金,国王自认将打败仗,“我必须去印度”。

  旷日持久的战事,孤注一掷的国王,资本丰厚的公众,有贷款的需求,有投资的需要……数项因素组合在一起,作为救命稻草,英格兰银行作为最后一种筹资方法出现了。其首要目的就是为政府募集军费,以对抗强大的法国国王路易十四。

  数月之内,千余家商家以私人合股公司方式组建了英格兰银行,股本120万英镑,以年息8%贷款给政府,与之对应,还款由轮船、酒类等税收和关税作为担保,英格兰银行获得4 000英镑作为管理费,国王也授予其有期限的特许经营权,并永久性免去每年缴纳10万英镑的义务。英格兰银行正式登上舞台。

  [21] 约翰·劳(John Law),苏格兰人,在法国发迹,一度是法国的财政总监,但最终引发了恶性通货膨胀,导致了密西西比泡沫等金融危机。

  [22] 肯尼思·O·摩根主编,王觉非译,《牛津英国通史》,商务印书馆,1993。

  [23] 金德尔伯格著,朱隽、叶翔译《疯狂、惊恐和崩溃:金融危机史》,中国金融出版社,2007。

  [24] 安格斯·麦迪森(Angus Maddison),他对于世界各国经济数据的比较研究成为业内标杆,本书引用可参见《世界经济千年史》等著作。

  [25] 如金融史学家金德尔伯格(2011)也持这样的观点。

  [26] 参见《利率史》等记载。

  让国家的归国家,国王的归国王

  回望英格兰银行的组建,今天不少观察家往往将其与为英国国王“分忧”等爱国主义情结直接联系在一起。其实究其根源,或许其首要目的正是为了将国家目的与君王野心有所切割,让国家的归国家,国王的归国王,“由国家预算代替国王的荷包,由国债代替皇债”[27]。

  为什么股东(甚至公众)愿意做出这样的盘算?追逐利益仍旧是人的本性。当年英格兰银行的股东包括各色人等,主要是金融城的商业人士,也包含一些阿姆斯特丹人以及犹太人。金融史学家金德尔伯格指出,除了为战争筹资,英格兰银行的私下目的是贷出银行券牟利,也有学者认为因战争积累不少现金的商人急需投资机会。

  无论具体动机为何,最终的结果促成英格兰银行这样一个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机构诞生:“既不是金匠的金匠作坊演变为银行家的银行,也不是商人中的精英为了私人目的而创立了一个效率更高的支付机制。”

  从更大格局来看,英格兰银行的成立对于英国的权力重新划分以及国家秩序重整也至关重要。当时的英国人已经意识到,与国王共舞是件微妙的生意:如果国王过分贫穷,那么可能国家不安全,国民不安生;如果国王过分富裕,那么难免浪费。如此情况之下,一旦引入英格兰银行的制度安排,国王的收入归国王,而军事以及其他费用归议会,这些费用由有产者提供,同时通过借款,也切实让当时积累了财富的有产者获得稳定回报的渠道。一切安排背后仍旧是权力与商业的勾兑与交换,正如历史学家布罗代尔所言,中央银行首先是权力与国家统治的工具,“我帮助你,救活你,但是你得听我摆布”。

  回看历史,当时最为先进的银行业诞生于荷兰和英国,与其制度环境紧密联系。专制主义仍旧是当时欧洲(甚至世界)的主流,英国略好于其他国家,毕竟13世纪就有约束国王的《大宪章》,而光荣革命的产物之一就是君主立宪制,《权利法案》开始有了个人自由等字眼,其精髓也被世人认为是以法律权利代替君主权力。

  在经济学家看来,英格兰银行的成功并非偶然。在资本竞争的时代,谁最能克服专制体制对于经济的阻碍,金融业也最为发达。

  尽管生来和政府需求挂钩,也算拯救王国军队于水火,但当时的英格兰银行可没有什么稳定经济之类的央行义务,与“最后一种方法”和“最后的贷款人”还扯不上关系,这家机构看起来仍旧只是一家对股东负责的私人机构。

  作为一家私人银行,英格兰银行如果非要说有特别之处,乃在于其客户。毕竟和所有银行一样,客户始终是银行经营的关键,和当年佛罗伦萨的美第奇家族找了教皇作为主要客户一样,英格兰银行从成立开始就使政府成为其首要客户。

  尽管如此,在设立初期,为了避免人们担忧,政府贷款局限于议会授权贷款之内,同时英格兰银行被禁止购买公有土地。关于英格兰银行特许权的经营时间延长,并非容易得来,期间也经过多次讨论博弈,这又是另一段长长的故事了。学者塞耶斯在《英格兰银行1891—1944年》中曾不无打趣地表述英格兰银行行长的职责为三项:其法定任务是确保钞票可以转换为金币,其政治任务是顾及政府的金融需要,其商业任务是为利益相关者提供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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