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真真切切地老了。《红楼梦》里王熙凤说,老人更爱热闹。最近几年,当评委、上电视、开讲座,什么稀奇古怪的研讨会都去,从瑞士钟表的不凡品位谈到中产阶级的煎熬与撕裂,各种社会热点的点评都不错过,加上几句谄媚年轻人的流行语,换汤不换药,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他们这一代人早已入土。那些曾经有左翼行动信仰和年少习惯的同侪,生命已经结束,寿命却没有结束,只好把自己埋入对书法和黄花梨的研究之中。只有他,如同不甘变老的选美皇后,是不甘寂寞啊,从尘土中掘出自己,爬出一条血路来。他享受的热闹里一半是同情,他却钝钝的毫无察觉。
这或许是他这么多年不再能写出作品的原因,他没有生活。
该如何避开从四面八方包裹着他像子宫一样的肥腻?一场爱情可以拯救他吗?一场如熊熊烈火一样的爱情,让冲天的火光驱散了黑暗的迷雾。他下意识地沿着温泉池的边缘向井上忍靠近。
“太黑了,像瞎子一样。”他说。
“什么?”
“我是说,什么也看不见,像盲人一样。”乔意重复了一遍。
“哦。我的右耳听不清楚。”
“非常抱歉。”乔意不安地说。他十几年混迹于大众媒体,早就磨砺出一张厚脸皮,却只有在残疾人面前会尴尬和不安,因为道德上无法自洽。
井上忍笑了,笑声像掷入水中的石子。
“没关系。其实我的右耳还有30分贝的听力。生活没有影响,只是用声音定位的能力变差了。用耳机听音乐的时候,所有的声音都堆积到了左边的耳朵。”
乔意沉默了,他更害怕面对勤奋乐观的残疾人。他们让普通人失去了对生活懦弱的理由。
井上忍感觉到了他的不适,转移了话题。
“下午那番关于婚姻的话……我之所以那样说,是因为我母亲和我父亲的婚姻……我母亲是自杀的。她是一个很漂亮的女人,得到过很多的爱。”
她再次提到她的母亲。乔意想,人们总是美化他们记忆中的死人,死人带走他们生前所犯过的所有错误。可是在此刻,淡淡的硫黄味中夹杂着属于女人的香味,日本的冷香,苦凉的味道拯救了他被热气蒸得眩晕的脑袋。此刻,他愿意相信井上忍死去的母亲是一个出奇美丽的女人。
“我也有过一段无爱的婚姻。”乔意同情地点点头。
那是他事业的巅峰。那部讲述师生恋的作品不仅畅销,而且被改编成电影,还在国际上得了大奖。那时,所有的下午都阳光灿烂,他怀揣着一笔巨款去银行存钱,一个美丽活泼的柜台职员认出了他,他则被她放在桌上的沉甸甸的乳房吸引。
他喜爱她的天真,她在食物、名气、钱面前毫不掩饰地兴奋雀跃,还喜爱她的嘈杂多话,让伴侣可以沉湎于自己的思考而不被发现。他看着她一张一合红润的厚唇,仿佛那是个颇具吸引力的洞穴,可以把他带入一个平庸而安逸的世界,一个毫不费力的世界。
“听起来是一段美满的婚姻。”井上忍说。
“可惜婚姻太漫长了。”乔意说。他听到自己的抱怨是多么陈词滥调。
他渐渐难以忍受她在家放着大量现金的习惯,还有她每次数钱时舔手指的动作;她则厌恶他每个清晨冰手冰脚地爬上床时喉头浓痰翻滚的咳嗽。这样的婚姻坚持了十年,他们都学会了用不同的方式去将就:她用歇斯底里的发泄,他用冷漠的轻蔑。婚姻变成两个人比拼忍耐力的竞赛,他在她不愿与他同床的几年里,宁愿自渎也坚持没有找别的女人求欢,因为忠诚也是他的筹码。最后,女人先崩溃,他赢了这场较量。
“有一类女人,嫁给任何人都没有区别。无论是嫁给商人,还是作家。她只需要那个人满足她关于中产阶级的想象。”乔意总结道。
“您在爱情上运气真坏。”井上忍说,一只手搭上他的肩膀,柔软的指尖触碰着他肩胛的皮肤。
乔意达到了他的目的,用他的寂寞和失败打动了她。他甚至打动了自己,揉了揉潮湿的眼睛。他眼睁睁地看着那生活中其他那些简单的、习惯的事物消失了:院子里苹果树上燕子的呢喃、等待一束光从灰蓝的云里透出来的耐性、他的野心、他的才华、他的女人、他的又一个女人。
“所有的爱情都是因为鬼魂。”乔意说。
“什么鬼魂?”
“过去的恋人都成了一个鬼魂,如雕像一样伫立在那里,眼神漠然,嘴巴张开,面对过去那些回忆的碎片,提醒着你是怎么把一切都搞砸的,你之后所做的一切,都是拼命地逃离这个鬼魂,直到你寻找到新的……”乔意的声音渐渐低下去。
“新的什么?”
“寻找到新的恋人,把他们变成新的鬼魂。”乔意提高了音量。
两人又沉默了,水温继续升高,和滚烫的汗液融为一体。乔意听到井上忍变得略微沉重的鼻息声,想起了猫濡湿冰凉的鼻头。
“您那本小说的女主角也是一个鬼魂吗?”她问。
这样一个人真实存在过吗?他这几十年如同灵魂出窍,肉身过得风生水起,灵魂却困囿于记忆,如同一个被判终身监禁的人,在空荡荡的牢房里把心爱女人的照片钉在墙上,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盯着,以至于开始怀疑那是一个真实的女人,抑或是自己的幻想。
她温热娇美的曲线,她薄软如纸的皮肤,她明亮的眼睛,还有像闭着的眼睛一样的小肚脐。自他最后一次拥抱她已经二十七年过去了,他的缪斯,他心上的火焰。
“是的。”他艰涩地开口。
第三章
二十七年前,他是中文系最年轻的讲师,也是最受欢迎的老师。他一直怀念那个信息匮乏的年代,那个多知道几个外国人名就能获得尊重的年代。
她是外文系的学生,永远坐在靠窗的位置,总低着头。偶尔抬头接触到他的目光,就立刻又低下头。
他目光掠过她的头顶,从不曾停留。他读外国小说,最爱D.H.劳伦斯,喜欢的是对自己的情欲毫不掩饰的奔放女人。
第一次注意到她是某一天下课,他正在讲台上收拾讲义。忽然听到有人叫他,女孩儿站在讲台前,身量如此娇小,双臂交叠架在讲台上,像是柜台前踮脚买糖的小孩儿。他俯下身听她讲话,简直想拍拍她的头。
她说:“你讲的东西别的老师都没讲过。”她看着他,目光久久都没有躲避。晶莹的眼神黏在他身上,无论他吃饭、睡觉、洗澡,都伴随着他,直到他再次在课堂上看到她,他才被解放。
那以后,她再不低着头,总是牢牢看着他。他对视回去,她目光里刹那间就会有种热烈,仿佛调皮的挑战。
夏天的傍晚,他骑着车,在路上碰到刚从澡堂出来的她。她穿一件月白色的吊带裙,头发半湿,抱着塑料盆。她笑着喊住他:“乔——老——师——”拖长音调,依旧像馋糖的小孩。晚风一吹,她的衣服贴住身体颤抖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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