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仇人的骨灰_钟伟民【完结】(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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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我没结过婚。”我有点迟疑,怕写得不够严肃。“好玩就成。”潘太太让我看她的“证书”,两个人,情投意合,竟然不结婚,同居了,同居三十年,才向亲朋发出“同居联合声明”,内容,果然“好玩”:“我俩于三十年前虽曾山盟海誓,无奈遭双方亲友反对,迫于同居至今,在同渡过三分一世纪中,目睹无数家庭悲欢离合,而我俩虽偶有如中英争拗,但最终都无厘头平息,在情不投,意不合之下,竟能共对三十载至今,诚为异数。现借同居珠珠婚周年之庆,特敬告各挚爱亲友、好友、淡友,我俩暂不另起炉灶,祈望二十年后金婚之庆,再与各位嘻哈一场,共证五十年不变……”

  “声明”,是一九九三年发的,当年在美丽华酒店顶楼宴客,注明“恳辞礼物,敬祈折现,支票礼券,多多益善”;这“益善”,是真的益善,贺仪,都捐到香港防癌协会去了。距今十载,潘太太仍然健朗,仍然爱“嘻哈”,爱玩。

  潘太太自己同居,要“嘻哈”;女儿结婚,她要“嘻哈”;一年前,连女儿订婚,这一家快乐人,也发了一则同样教人“嘻哈绝倒”的“勾手指尾见证大会”公告,随喜帖敬送宾客:“今夜,让一杯合卺酒,见证我俩千里相遇、相识、相交、相知、相期、相爱、相思、相许。是他?不是他?是他!是她?不是她?是她!几番寻觅,数度追逐,重重考验,终于成就我俩今夜交代、交杯、交颈、交心,交合。今夜,我俩欣然接受一杯盛载祝福的贺酒;此后共展人生的一页,一生相爱、相护、相敬、相让、相扶、相依、相关、相谅。愿忧戚与共,甘苦共尝,分享喜怒哀乐的时刻,共度清浊浓淡的日子,一起谱出生命的乐章,只要有你有我,定然精彩动听,紧扣心弦。”

  从“相遇”到“相许”,从“交代”到“交合”,这段情,这篇话,一气呵成,充满文学性;尤其那一句“交合”,清楚明白,老实不客气得教人击节。男女大不同,情场上,都是伤兵、战俘,甚或是战犯;难得这两个人,排除万难,同心同德,去抵御外侮;当然,我说的是外侮,不是外母;潘太太的未来女婿有这么一个开明豁达,而且贪玩的外母,理应谢完苍天,谢祖先。

  一年过去,“勾手指尾见证大会”推出“下集大结局”:“一自勾手指尾见证大会后,我俩潜心修炼,倏忽一载,终于练就鸾凤和鸣剑及珠联璧合掌,从今自立门户,双掌双剑合璧,行走江湖,谨此召开武林大会,昭告各方亲友。”要昭告亲友,十二月,在半岛酒店筵开十席,就得发喜帖;这喜帖的内容,潘太太数月来为女儿焦灼,筹谋,然后,难题交到我这个认为婚姻和恐龙一样,是会咬人的作者手上;珠玉在前,唉,我该怎么去写这一篇“爱的通告”?

  恋爱和婚姻,本来是严肃的;但太严肃,变得古板,乏味,徒具仪注,这段情,最易干枯;潘太太和女儿大概明白勤有功,戏,也有益,总在诙谐、活泼这方面着墨,办喜事,明白与众同乐的道理,玩得好放肆。

  人家结婚了,我这个恶徒来写喜帖内容,当然,也该有点恶格,琢磨了好多日,勉强缀成这一篇话:我们结婚了!

  恋爱是长跑,步步为营,路上,人人泼泠水。

  恋爱是攀崖,岌岌可危,山中,日日有雪崩。

  恋爱是野合,紧紧相缠,帐里,夜夜有恶蚊。

  但我们,唉,还是结婚了。

  婚姻,不是恋爱的终站,就像乐富,不是地铁的终站;我们还有好长一段路,要厮守,要钻探;但这夜,我们乐山乐水,而且乐富,乐于分享感情的足富;期盼诸友,即使是饱受婚姻折磨的诸友,含笑见证我们的冒险,见证我们的鲁莽和勇毅。公然拉天窗,行好事的日子,已定于某月某日某时某地,敬候光临……

  连抄带作,写了三天跟婚嫁相关的文字,从同居到订婚到结婚,一应俱全;读友剪存备用,到了危急关头,说不定,还有点参考作用。

  该感谢潘太太和她的女儿,是她们的“贪玩”,为同路人,也就是那些不怕冷水、雪崩和恶蚊的男女,留下搞笑文字,那都是滋润漫长苦日子的蜜汁。

  坟场里的红树

  朋友的朋友有屋出售,邀去看。

  楼高五层,拾级到屋顶,一个小单位连天台,真是无敌坟场景;原来旧西洋坟场这么大,像一座湖,沉积了无数的尸体;原来沿湖而建的房子这么多,坟场景,这么寻常。

  大厦贴着坟场的粉蓝高墙盖建,楼下没有车道,入眼就一片碑林,一地树影,圣味基教堂在矮小的墓冢中升起,显得好雄壮。

  每天在墙下走,不是居高看,还不知道这座没有路灯,却住了无数夜游猫的墓园,那样深入民心;澳门人与鬼同眠,视为等闲之事。

  我爱静,窗前无人烟,无灯火,绝对清幽。“除非他们开派对,不然,静如深海。”业主说。“他们”,当然是鬼;鬼,当然比缺德的人安静;而且,我爱死了那座天台,良朋三两,白昼可以晒太阳;暗夜里,宜设一炉,置一锅,携酒赏月,邀群鬼共醉。

  可惜,屋小,一个人住可以,但没有猫房和客房;阿灿临窗俯览坟场里的自由猫,会好忧郁,好孤独。

  西洋坟场多浓绿的灌木,忽然有一株树,花叶都红得耀眼,红得尽兴,除了红,就没有别的颜色。“这是谁种的树?”我心里嘀咕,太远了,也看不出是什么树。

  听说,有一个人,他住进这幢房子,每天看着这株树;某天黄昏,他似乎受了这株红树的召唤,忍不住下楼走进坟场;他站在树下,树,立在一座碑前;碑上,有一幅瓷照,那是他的样子,瓷照两旁有生卒年,一边是他的生辰,一边是死忌,他卒于二零零三年,日期,也就是他迁进那幢旧楼,看到那株红树的那一天。

  这个“听说”,当然是我后来想到的;因为想到,就多了一个借口,觉得这屋,虽然喜欢,却不能住。

  睡佛

  澳门人遇疑难,几十年前,都会到镜湖医院附近的睡佛庙求签,盼这个长眠不起的大头佛指点一二。

  那年头,年头求了签文,睡佛假解签的说:“今年,不宜吃午餐肉。”外婆照例奉行,往后那三百六十日,就只好吃咸鱼青菜了。

  我七八岁的时候,求了一支很恐怖的签,说我“犯水厄”,长不大;于是,要游泳,我都得偷偷到竹湾去。

  大概十六岁,迁到香港数年,某天,跟三个朋友约好了到大屿山的长沙去露营;我忽然不去。为什么不去?都是好朋友,都爱好山好水,没理由,就是忽然不想去。当夜,最好的那个朋友吃饱了下水,浪打过来,人不见了,水警找了一夜,第二天才找到尸体。朋友和我,是同年同月出生的,仿佛挨了义气,承受了这一场灾劫;又或者,是因为那一句“犯水厄”,让我逃过了“水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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