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兄弟,四十多年唇亡齿寒的手足情,到了台上,才由拉大提琴的“长辈”简述各人名字身世;想知道得多一点,“场刊”宣传的,却是不相干的酒楼优惠乳猪全包宴。
听众有了些年纪,都内敛,难得没一管荧光棒在歌声中浮动。
一九六零年,这四兄弟就开始演唱;一九六零年,我还没出生;听说,在白宫,他们为四任总统唱过歌,经历过变迁,感动过千万人。
Try to remember the kind of September when grass was green and grain was yellow.Try to remember……尝试回忆,回忆,总是比现实醉人。
再见大冰箱
雪柜,或者说电冰箱,内冷外热,像躲在厨房的怨妇,不管是饱是饿,总在暗夜里长嗟,或者短叹。
电影里,常有这样的画面:女主角夜半醒来,赤条条走到厨房,拉开雪柜,柜里头一盏灯把她的裸体烙在银幕上,若隐若现,就看到一点点,越发撩人绮思。
当然,更常见的,是那惨白的纤维门打开,赫然出现一个人头,或者一袋袋尸肉。看过一出戏,因为天气燠热,陋室没空调,女主角竟打开雪柜门,睡在溢出来的寒雾里;这算是藏尸以外,比较新鲜的用法。
香港旧居的NEC雪柜坏了,坏得也离奇,苦寒四五日,忽然不冻了,过了两天,待冰淇淋全化了,食物全坏了,又运作如常;常态维持四五日,问题又来,周再复始;掌握了雪柜的发病规律,勉强能用。
那年犯太岁,太岁专门破坏电器,雪柜失控前,已换掉电脑和洗衣机。
一直渴望有座很大的雪柜,雪柜里,塞满爱吃的东西;实在每次到超市大采购,回家填充那冰冷的箱子,心头,总也让短暂的幸福感填塞。
人生,但求丰衣足食;雪柜爆满,最能体会这“足食”二字。
后来,旅居澳门,置了大雪柜;但搁了好多天,还是懒得接上电源;周围超市都卖熟食,路过,捎一两道小菜回家,根本不必烧饭储粮;而且,出门满眼食店,进店满桌佳肴,有几家,还通宵营业,吃不完。
曾经,在客厅置了台望远镜看海景,猪朋从新口岸登陆,来电通告座驾色样,沿海行,过大桥,沿途兽行,尽收眼帘;我当时热爱澳门,总觉得有责任监察狼纵;然而,这望远镜的最大作用,原来还是用来叫外卖。
方圆一两公里,食店门前都贴了号码,肉眼看不见,但用望远镜管窥,按号码摇个电话,水蟹粥、乌鱼汤、葡国鸡陆逐送来。冰箱,决定改为贮物柜,放杂志;不必倚靠大雪柜的日子,原来才是大好的日子。
奴才作者
报刊业“拖风”严重,一般罔顾作者温饱,会计部门也苟且疏怠,向来贱视作者权利。
然而,拖风穷吹,恶行日烈,作者,还真该付上一点责任。有一堆人,从来不当写专栏是一门专业,甚至,不当是一种职业,按时拉撒的,是工余,茶余,饭余的应酬文字;又或者,正业是公关先生、公关小姐和公关公司的主持人,专栏,是用来发放消息,向客户交代的;这种“公关作者”,跟老板互有默契:“你让我写专栏,已经有不共戴天之恩,就是分文不付,奴才一家,存殁均感。”既然都是公关稿,拖欠稿费是人情,不付是道理;做“作者”的,吃了人家茶礼,难道还好意思向办报的追数?
有一种,第一志愿是当作家,但求有一个发表园地,钱,是第二志愿,“我满足了你的第一志愿,是义;你还跟我锱铢计较?你这个写字的,怎么未见其利,先忘其义?”老板这么问,你,能不哑然?
还有一种,不喜欢写作,但喜欢“作家”这个身份,他(大多数是“她”)随便乱写,报刊随便乱登;“作家”这个头衔,是他的化妆品,他根本不需要稿费去买别的化妆品。作者不把写作当职业,老板当然也不当这是职业;既然不是职业,何必还给你付酬?这是不专业的“作者”对这个行业的戕害。
然而,老板不尊重作家,祸源,还因为有这样的“传统”:文人,不应该计较金钱,更不应该贪钱。年深日久,异象,更彰显了:追稿费的,自觉理亏,脸红心跳;拖稿费的,睡得稳,吃得安然。
我是一个绝对贪钱的人,我写作,是为了稿费,像你上班,是为了薪酬;偶有编辑来邀稿,问:“你有没有兴趣为我们写稿?”对不起,我消耗宝贵脑汁给你写字,为你留客,不是为了“兴趣”的。
毛姆的启示
“应不应该把写作当职业?甚至,当事业?”爱写作的朋友问。
不敢做主,一句话把人送入歧途,说不定害苦这准作者全家。
这天,读到一个故事,讲英国作家毛姆“成名”前的苦难生活:“做作家的最初十年,一年赚不到五百美元,只好不停跟贫穷搏斗。”六十年代以前,年入五百美元,其实不少;不少作家和“贫穷搏斗”的年资,远比他长。
毛姆进过伦敦医校,为了取得医师资格,他到附近的贫民街做过三星期的产科医生助手,除了窥探女人阴私,也留意路人行止;见闻,成了第一本小说的材料。小说有点回响,毛姆就弃医从文;而且,经济迅速陷入困境;因为接二连三推出的作品,都不畅销。
“我实在愚不可及,竟然舍弃从医这条路;如果晚上写作,白天照常行医,就不必穷得要吃西北风。”他很懊悔;毕竟,当了医生,女读者对“大国手”的“形象”有幻想,有寄望,下笔扮扮天真,显显爱心,大家感动了,就掏腰包买书,“医生作家”,活得可够畅美的。
毛姆对爱写作的朋友,应该有点启示;当然,做医生一定要称职,要专心,剖开人家肚皮,脑袋却想着怎样取悦米饭读者,就不是病人之福;大概也没有病人,希望由一个作家来替自己锯头开脑。
不幸当了作家,书不好卖,出版社又算死草不花钱宣传,可以如何?
毛姆在伦敦大小报章,付款登广告:“本人乃年轻百万富翁,爱运动和音乐,有教养兼性情温和,希望跟毛姆小说笔下女主角一样的美丽女人结婚。”广告刊出数天,毛姆全部著作,销售一空。
动动脑筋,让自己先变成“百万富翁”吧;女人为了钱,是会去看看书的。
手痕之误
蠢人,有两种,一种是纯粹的蠢钝,固执,反应慢,学习能力低,偶有能自知,甚至能自嘲的,尚算可爱,我总觉得:自己属于这一类。另一种,他不觉得自己蠢,他从来聪明过人,屈居低位,不是因为天赋和能力,是因为时运未够高,是因为蠢人组成的世界,还没能领受他的聪明;这种聪明,早有专名,那就是:自作聪明。
自作聪明,是奇蠢而不自知其蠢,是蠢到上心口,蠢到看的人,遇上的人,冤气都要卡在喉头。
写作人,遇到自作聪明的编辑或者校对,深受其害,饱受其苦,是家常事。碰上一个典型案例,我在某饮食杂志写一家咖啡室,写咖啡室里的黄老板:“中秋节,去吃午饭,听黄老板问食客:‘大家去赏月,为什么不去赏日?’问得人无言。”重点在“赏月”和“赏日”这一问,这一问,带出这位黄老板的童心;短文写人物,得靠一两句对白点出性格,突出形象;我们写作的,就靠这一两笔与别不同,托砵乞食,或者扬名立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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